序号 评 定 项 目 提供1~2种以上特色交通工具,能够烘托度假区休闲氛围 基本不提供 项目评价分值 组 6~8 0 10 5 5 10 5 5 80 30 5 5 技术5 4 5 6 15 技术组 专家组 专家组 选项类型 评定得分 说明 4.2.5 度假设施集中区步行交通环境状况 设有步行专用道且总长度与机动车道总长度的比例大于1.5 选线连续,与景观相协调且环境宜人,能串联主要度假设施 度假设施集中区自行车交通环境状况 设有自行车专用道且长度在8公里以上 选线连续,与景观相协调且环境宜人,能串联主要度假设施 信息化与防灾避险 度假区的信息化建设与服务 拥有独立域名的度假区网站,访问速度快,信息全面,更新及时 建有统一电话咨询台,线路畅通,信息全面准确 接待设施均宜提供免费有效的度假指导资料,取用方便,信息全面,更新及时 网站、电话、服务中心均能提供预约预定服务 鼓励利用和开发适用于手机终端的信息化服务 所有客房均宜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公共设施宜有WIFI信号覆盖 参评度假区应提供平面图示及相应照片文字说明; 如步行专用道总长度与车行道总长度比例小于1.5,则酌情扣分;“选线多选 连续”指步行系统连续,无人车混行路段,如有部分路段与车行道共用则适当扣分。鼓励结合绿道、风景道建设步行专用道,同时步行系统应能够串联主要的度假设施,提高游客的游憩体验和设施的可达性。 4.2.6 4.3 4.3.1 多选 同上 “信息全面”指提供度假区全面介绍,包括各设施及活动的相关信息;“更新及时”指有专门人员进行网站日常的维护更新,使网站信息及时准确。多选 作为公共产品,公众信息资料服务对度假区的大众化程度评判非常有意义,对度假区来说,要建成民有、民享的休闲区域,就必须有这种公共产品来支撑。避免公众资料无实质内容而仅仅为形象宣传。 4.3.2
科学完善的网络化游客统计机制 多选 26
“科学”指根据本标准相关市场指标(如:人夜数指标)的需要,制定行
序号 评 定 项 目 所有高中档酒店均有完善统计机制 高中档酒店以外的所有住宿设施均有完善统计机制 统计数据可支持以“夜”为统计单元 住宿设施外的其他度假设施也有完善的统计机制 各设施统计系统实时联网,使用统一的网络平台 项目评价分值 组 3 4 2 2 4 10 1 3 3 3 10 10 7 4 0 15 1 技术组 2 技术组 技术组 组 选项类型 评定得分 说明 之有效的游客统计方式,区别于传统观光游以“人次”统计的方式;“完善”指除度假区总体游客统计外,各类住宿设施均有游客统计机制,尤其对于民宿等非星级酒店,应因地制宜采用创新的统计机制;同时统计数据能够支持到以“天”为统计单元。另外鼓励在住宿设施以外的其他度假设施均设置游客统计机制,有利于掌握各类设施的使用状况,为科学发展提供依据。 4.3.3 导览系统与公共信息标志系统 标志系统完善,符合GBT10001.1和GBT10001.2 旅游导览系统完备、内容准确易懂 鼓励度假区建设多种媒介的导览系统,如:牌示系统、多媒体触屏导览、网上虚拟现实导览、手机导览等;能提供前两者且内容丰富准确、富于趣多选 味性,得2分;能同时提供后两者之一的,加1分。鼓励度假区建设寓教于乐的新型导览系统。当特色导览系统与国标不一致时,至少要保证与安全相关的标志与国标一致。 标志标牌设计富于地方个性特色 鼓励在达到常规导览需要之外,采用二维码等新兴手段丰富和扩充导览内容 4.3.4 多国语言支持 提供3种以上常用外语 提供2种常用外语 提供1种常用外语 不提供外语支持 防灾避险 规划中应科学测算环境容量,当有潜在自然灾害威胁时应制定防灾避险专项规划; 常用外语包括英语、日语、韩语、法语、俄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等。单选 各度假区应根据具体市场需求确定语种。多语言支持的内容包括:菜单、标示标牌、酒店服务、综合服务中心、电子信息查询终端等,如覆盖面不足则酌情给分。 救援人员及设施的“合理配置”指所有具危险性的项目(如水上运动、攀岩、探险等)均在现场设置足够救援人员和相应救援设施,且人员位置合多选 理,观察范围无死角;有1项以上危险性项目未设置现场救援人员即属于“配置不合理”,则该项不得分。 突发事件包括恶劣气候、突发灾情、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缆车停电等特殊情况。 27
4.3.5 危险地段及场所防护设施齐全、有效,设置规范、醒目的中英文警示标志或禁止进入的标志,标志有夜间照明,且符合GB/T10001.1;
序号 评 定 项 目 游客密集区附近合理设置灾害警铃、广播等示警设备以及应急避难场所; 设有灾害救援指挥中心,有专人负责各防灾基础设施的定期检查、维修;针对灾害多发期和度假高峰期,制定周全的特别安全措施,同比例增派安全管理人员,专门对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监测、记录和汇报,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灾害发生后各责任人的具体工作有详细周全的书面规定; 度假区定期组织员工防灾演习,并向游客主动提供防灾避险设施分布及应急组织方案等相关材料; 度假区能随时从地震局、气象局、防汛办公室等相关灾害发布机构获得未来48小时内的天气变化情况和灾害预警,并通过网站、接待设施等对游客公布; 对于具危险性的项目,应合理配置救援人员及设施; 支持7d×24h全区安全救助,具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反应迅速,组织得力,替代设施到位,处置效果好。 项目评价分值 组 1 选项类型 评定得分 说明 消防设施规范性方面,需出具消防部门的验收材料。 2 2 3 2 2 5 5.1 5.1.1
市场结构与形象 市场结构与规模 年接待人天数(万人天) ≥70 100 70 15 15 技术组 单选 游客统计数据要求以近三年的为准(省级旅游度假区可酌情减少为一年) 参考公式:年接待人天数=年过夜游客人数X(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夜数+1)+年一日游游客人数; 28
序号 50-70 20-50 5.1.2 评 定 项 目 项目评价分值 组 5~15 0~5 20 选项类型 评定得分 说明 在“质”与“量”之间,本标准鼓励重“质”,但作为能引导市场并满足主流市场需求的综合性度假区,在规模方面也应达到一定门槛。小而精的纯高端度假区不是本标准的主要评价对象。 参考公式:年过夜游客的平均停留夜数=年过夜游客人夜数/年过夜游客人数;年过夜游客人夜数=年出售床位夜数。公式中“出售床位”按实际占用的床位数计算,如标准间住1人时按出售1床位计,大床间住2人时按出售2床位计。同一游客在度假区内不同酒店连续住宿n夜的,记为1位过夜游客停留n夜。 为了鼓励离城镇较近的度假区发挥对周边地区的经济带动作用,且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对环境资源的占用,在计算该类度假区的游客停留夜数时,可酌情将度假区边界外15公里内的饭店宾馆也纳入统计范围。但应通过游客抽样调查确定该类住宿设施中实际到访度假区的游客比例、数量及在度假区停留的天数情况。 年过夜游客的平均停留夜数 ≥3夜 20 2-3夜 12~20 技术 组 单选 该指标是考评度假区的核心指标,也是体现度假区与观光旅游区根本区别的综合性指标。度假区应以接待过夜游客为主要目的,过夜游客的平均停留时间反映了度假区对度假游客的吸引力,同时也侧面反映了度假区的综合实力。 度假区游客统计应有别于观光旅游区,以住宿接待设施统计的“人夜”数及“人”数代替景区统计的“人次”数。考虑到在本细则实施之前原有统计口径的不同,在本细则开始执行的前三年,没有相应统计数据的度假区可委托权威的第三方调查机构在淡旺季分别抽取一个月进行数据收集和调查,通过数据分析,测算相应的统计结果。鼓励各度假区采用新技术,发展智慧旅游,如创建物联网身份识别系统、组织信息规划、构建区内联网的统计平台等,逐步自建因地制宜、行之有效的游客信息管理系统。 1-2夜 10~15 5.1.3
年游客平均停留夜数 15 技术单选 29
参考公式:年所有游客平均停留夜数=年过夜游客人夜数/年游客总人数;
序号 ≥0.6 0.5-0.6 0.4-0.5 <0.4 5.1.4 评 定 项 目 项目评价分值 组 15 10~15 5~10 0~5 15 15 9~15 5~9 0~5 5 5 2~5 30 8 2 1 2 1 2 7 7 专家组 专家组 技术组 技术组 组 选项类型 评定得分 说明 年游客总人数=年过夜游客人数+年一日游游客人数; 该指标评价过夜游客与一日游游客的比例关系,是考察度假区度假气氛的关键指标,也是区分度假区与游憩观光旅游区的重要指标。 年过夜游客中外省游客的比例 ≥80% 50%-80% 30%-50% <30% 年接待人数中境外游客的比例 ≥5% 参考公式:年过夜游客中外省游客的比例=年过夜外省游客人数/年过夜游客人数; 单选 该指标评价度假区对远程游客的吸引力,是区分国家级度假区与省级度假区的重要客观性技术指标,对于拟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单位,其外省游客比例宜达到60%。 参考公式:年接待人数中境外游客的比例=年境外游客人数/年接待人数; 单选 该标准评价度假区所在区域的境外游客市场及度假区对境外游客的吸引力,是区分国家级度假区与省级度假区的参考性客观技术指标,对于拟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单位,其境外游客比例宜达到2%。 5.1.5 5.2 5.2.1 2%-5% 市场竞争力 综合品牌形象 产品的主题形象 综合质量形象 该指标考评度假区的市场竞争力,品牌形象是衡量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多选 综合品牌形象包括产品形象、质量形象、员工形象、品牌标志及其影响力等,其中度假区的主题特色是十分重要的衡量指标。 员工形象 品牌标志的区外影响力 品牌标志的区内体现 5.2.2 市场吸引力 口碑很好,具有较强的市场吸引力,可吸引全国客源 单选 该指标考评游客来源即度假区的辐射范围,是区分国家级度假区和省级度假区的重要主观性指标。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