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物业部文件目录 序号 分类
1 部门类文件 物业部工作管理规定 仓库管理规定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作业指导书 文档管理规定 专柜档案明细 消杀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用电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2 物管员工作程序 装修管理规定 专柜装修收费标准 装修处罚标准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专柜装修承诺书 装修许可证 施工单位须知 更换砖面作业指导书 天花墙面修补作业指导书 专柜撤场操作流程 维修工作管理规定
专柜有偿维修安装服务收费标准 灯具设施维修、更换管理规定 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电梯维保监管规定 3 保洁员工作规定及作业指导 保洁员工作管理规定 木面清洁作业指导书 办公室清洁作业指导书 地毯清洁作业指导书 热水器清洁作业指导书 玻璃清洁作业指导书 雨棚清洁作业指导书 大理石保养作业指导书 商场垃圾桶清洁作业指导书 分店开荒清洁管理规定 喷水池的清洁作业指导书 不锈钢表面的保养规定 洗手间清洁作业指导书
电梯清洁作业指导书
商场公共区域的清洁作业指导书 4 岗位职责
物业经理 物业主管 设备主管 物管员 消防中心值班员 发电工 空调工 泥水工 值班电工 保洁员 物业部工作管理规定 1.0目的
本规定明确了物业部员工的日常工作范围。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各分店 3.0工作原则 3.1日事日毕;
3.2不折不扣的完成本职工作; 3.3诚实、高效。 4.0相关文件
4.1《专修管理规定》 4.2《文档管理规定》 4.3《专柜撤场操作流程》 4.4《维修工作管理规定》
4.5《灯具设施维修、更换管理规定》 4.6《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4.7《用电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4.8《消防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4.9《电梯维保监管规定》 4.10《消杀监管规定》 4.11《保洁员工作管理规定》 4.12《仓库管理规定》 4.13《变配电设备管理规定》 4.14《电梯管理规定》 4.15《发电机管理规定》 4.16《空调系统管理规定》 4.17《给排水设备管理规定》 4.18《物业部小型设备管理规定》
4.19《物业部个人量化考核标准》 5.0工作内容 5.1每日工作
5.1.1查阅交接班工作记录,并跟进未完成工作的落实和安排;
5.1.2日常巡场制度:当班物管员每隔2小时巡场一次,并记录检查情况,安排维修或保洁;部门负责人每天巡场不少于2次;
5.1.3部门负责人每天必须组织部门员工(除保洁员)召开一次晨会,时间要求在10分钟内,要求对晨会内容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其主要内容:1、了解昨日的工作完成情况;2、当日的工作布置。
5.1.4每天第一次巡场时,物管员必须对商场的所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5.1.5,每天早上9:00物管员记录电表读数并进行统计和分析;
5.1.6每日早上9:00空调工记录空调耗水、耗电读数并进行统计和分析; 5.1.7每天14:30检查并登记消防水压表;
5.1.8每日户外灯光开启后1小时进行巡查,并检查公司指定的户外广告牌。 5.2每周工作
5.2.1周工作计划/总结 5.2.2部门周例会制度;
5.2.3对商场2米以下不锈钢制品、牌匾进行一次保养工作(每周一); 5.2.4对商场通道玻璃进行清洁(每周二); 5.2.5对外广场地面进行清洁(每周四)。 5.3月度工作
5.3.1每月一次对部门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培训工作; 5.3.2定时器的校对工作(每月1日晚18:00);
5.3.3热水器及水龙头滤网的清洗工作(每月1日和16日); 5.3.4上月水表、电表统计工作(每月3日前); 5.3.5每月电费统计上报财务(每月4日前); 5.3.6月工作计划和总结及部门报表(每月28日前) 5.3.7月度费用异动分析(每月5日前);
5.3.8对部门每月使用的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等进行整理归档(每月5日前); 5.3.9部门员工的上月绩效考核工作(每月5日前); 5.3.10清洁雨棚(每月5日,必须在营业前完成); 5.3.11月服务质量调查反馈的回复(每月10日前);
5.3.12对消防设施、商场广告牌、防火门、应急灯、玻璃、大理石和电源开关进行清洁(每月10日、25日);
5.3.13非高空作业招牌的清洗(每月10日);
5.3.14每月对消防楼梯、办公区玻璃的清洁至少2次(每月10日、30日); 5.3.15每月仓库盘点工作(每月15日);
5.3.16对2米以上的不锈钢制品进行上油保养一次(每月15日); 5.3.17风口、长明灯的清洁工作(每月16日); 5.3.18每月1次的商场消杀工作(每月第一周);
5.3.19清洁一次空调过滤网(每月18日,当有装修工程时,在工程结束后一周内对该区空调过滤网清洁一次。);
5.3.20每月一次对扶手梯的清洁(每月20日); 5.3.21部门办公用品及物料的申购(每月20日前);
5.3.22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总经理,落实整改进度、结果(每月27日); 5.3.23用电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总经理,落实整改进度、结果(每月28日); 5.3.24每月对楼层通道波导线、升旗台大理石打蜡(每月28—30日); 5.3.25每月一次的喷水池换水工作(日常水的净化采用加漂白水); 5.3.26监督每月的电梯、空调、消防系统的维保。 5.4季度工作指引
5.4.1每季度对地毯进行清洗一次(每年2月、5月、8月、11月各一次); 5.4.2每季度对空调翘片、新风系统的保养(每季度最后一月20—30日); 5.5年度工作指引
5.5.1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每年元月份上交); 5.5.2年度员工考核;
5.5.3每半年对大堂及中庭的大理石地面进行一次打蜡(5月1日和11月1日前); 5.5.4每半年一次的外墙清洗(6月1日和12月1日前); 5.5.5每年一次对通道地面抛光砖的打蜡一次(7月15日); 5.5.6每年对消防卷帘门表面进行清洁(9月30日前); 5.5.7每年一次对中庭顶棚的清洁(12月20日); 5.5.8对维保单位进行评估(续签前一个月)。 6.0执行日期: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
仓库管理规定 1.0目的
本规定明确了物料的申购、领用、盘点程序,使仓库管理规范化、明细化和有序化。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物业部仓库管理工作。 3.0工作原则
3.1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3.2先进先出,物料进出手续完备; 3.3准确无误,摆放安全、有序。 4.0相关文件
4.1《物业部工作管理规定》 4.2《物业部个人量化考核标准》 5.0职责
5.1仓管员负责仓库物料的入库、出库、盘点、申购的日常工作; 5.2物业部负责人负责对仓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6.0工作内容及要求
6.1.1仓库设兼职或专职仓管员,保管维修、清洁物品,记录物品明细帐,验收进仓物品和出仓物品的发放;
6.1.2存仓物品要贯彻执行“先入先出,定期盘点”,严格控制仓库原材料的仓存量; 6.1.3要节约仓容,合理使用仓库;
6.1.4库存物品须定期盘点,每月15日对库存物品做一次清点,物业部负责人对库存物品每月抽查,要求帐物相符;
6.1.5仓管员要严格遵守物品的发放程序,认真作好物品收货、保管、发放工作,对不符合 发放领用手续的物品拒绝发放,并及时向物业部负责人汇报;
6.1.6所有仓库物品须按分类摆放整齐,不得将重载物品与轻抛物品混乱堆放,随时保持仓 库清洁卫生;
6.1.7仓库液体物品与非液体物品必须分开摆放,清洁用的液体物品须按酸、碱性分类分开 摆放,严禁存放危险、易燃、易爆物品(除维修用的少量天那水外);
6.1.8仓库报废物品,仓管员须提交物品报废申请单,经物业部负责人确认、行政部和总经 理同意后,在物管部、行政部、防损部三方人员现场监管下,进行变卖,所得款项上交财务部;
6.1.9仓管员负责对公用工具的管理和领用手续办理;
6.1.10保持仓库通风良好,严禁吸烟,并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水、防四害、防盗等防 护措施,确保物品质量和库房安全。 6.2月度盘点
6.2.1每月12日前,仓管员(防损员)应对仓库内物品逐一盘点,盘点工作须两人逐项进行;
6.2.2根据盘点结果,按清洁用品类、维修材料、电工材料分类填写《盘点表》; 6.2.3仓管员(防损员)应根据当月发生的入库及出库单,编制《库存物品进、耗、存表》 报表,并与相关人员核对库存明细帐的余额和盘点表上的实物余额;
6.2.4仓管员(防损员)应在每月15日前,将当月的《盘点表》交物业负责人核对、签字确
认后,交总经理审核;
6.2.5根据物料的月耗数量和库存量,同时编制下月采购计划; 6.2.6统计物业部的当月清洁、维修材料的费用,并进行异动说明。 6.3物料申购、入库及领用
6.3.1仓管员或防损员汇总当月申购物料,包括:办公用品、清洁用品、电工用品、空凋耗 品以及房修用料;
6.3.2 物业部每月20日前将审批后的月度申购表交行政部安排采购;
6.3.3 急需维修材料由仓管员(或防损员)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核、总经 理审批;
6.3.4行政部将物品采购回来后,由物业部经理指定专人对材料进行质量验收,并签字确认; 6.3.5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分类存放,并在票据上签字确认,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不予入 库;
6.3.6新收电气材料在办理入库时应在其产品上标明购买日期、记录供货商的单位名称、地 址、电话、以便不合格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及时处理;
6.3.7对于标明保修期的物料,在办理验收入库时应详细记录产品规格、型号、产地、供货 单位、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保修卡、联系电话、产品合格证等项逐一登记存档; 6.3.8物品领用人按需填写《出库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到仓库向仓库管理员办理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