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档案查阅登记表》
9.0附件 附件1:《专柜档案明细》
10.0执行时间:本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
专柜档案明细
1、档案必须按楼层分类;
2、专柜的入场资料:物业部填写《专柜情况一览表》,内容包括专柜面积、专柜负责人、装修单位、装修负责人以及专柜的广告、消防设施清点情况;
3、资料方面收集包括:专柜《入场通知书》、《装修申请/验收表》、《装修许可证》、《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施工队营业执照(公章)、装修单位资质证书(公章)、装修人员一览表(含身份证、相片)等;
4、图纸资料收集包括:《专柜平面图》、《装修效果图》、《电器布线图》、《天花灯光图》、《商品陈列图》;
5、整改资料收集包括:《罚款通知书》、《整改通知书》、《专柜装修巡查表》、《初步验收整顿改通知书》等;
6、隐蔽工程资料:如刷防火漆、用料说明书和专柜面积测量图纸。
消杀监管规定 1.0目的
规范消杀工作的监管,保证商场良好的环境卫生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商场消杀工作的监管。 3.0工作原则
3.1确保消杀效果有效;
3.2不允许对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害。 4.0相关文件 4.1《消杀合同》 5.0职责
5.1物业部负责人负责对消杀公司的选定和定期评估; 5.2防损部、防损员负责对每次消杀的工作进行监管和记录。 6.0工作流程
6.1消杀前一天,物业部须在商场公示栏上贴出消杀公告,明确消杀时间和消杀范围,要求办公室人员、导购员将个人物品、食品放置好; 6.2消杀人员必须到物业部签到后,由物业部专人和防损员共同带领到现场,方可进行消杀,确保财产安全;
6.3物业部必须对消杀结果进行评估,可于消杀后的第二天,向办公室人员、专柜导购员了解消杀的效果。以便制定消杀计划和调整用药(量);
6.4物业部负责人负责每月一次对消杀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并形成全面的评估报告,作为付款依据。 7.0工作要求
7.1物业部必须与具有专业资质的消杀公司签订消杀合同,消杀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每月消杀二次; 7.2消杀区域和药物
7.2.1消杀区域:商场、设备房、办公室、餐厅、仓库、其他用途的房间和员工宿舍; 7.2.2消杀药物:灭害灵、敌百虫、菊酯类药物;
7.3消杀人员采用喷杀时,不能将药物喷到商品上,消杀过程中造成财产损坏,照价赔偿; 7.4商场内严禁使用鼠药灭鼠,只能用笼或鼠胶,以防老鼠死在专柜内,影响商场的环境; 7.5必须达到南宁市除“四害”控制标准。 8.0相关记录
8.1《消杀工作记录表》 8.2《消杀质量反馈意见》 8.3《消杀评估报告》
9.0执行时间:本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消防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1.0目的
本规定明确了物业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相关程序及要求,以确保公司人身财产的安全,保障正常的经营秩序.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商场的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 3.0工作原则
3.1消除一切消防安全隐患 4.0相关文件
4.1《物业部工作管理规定》 4.2《物业部个人量化考核标准》 5.0职责
5.1物业部负责人负责组织每月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解决;
5.2防损部负责对日常消防设备检查和测试的结果及相关数据进行详细的记录,出具专项的检查记录以及存档备案。 6.0工作内容
6.1.1一般情况下,由物业部负责人组织其消防安全检查。当物业部负责人因特殊情况不能 组织时,则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进行组织;
6.1.2安全检查必须由物业部、营运部及防损部三大部门的负责人共同参与进行。 6.2检查规定及相关要求
6.2.1检查方式:消防安全检查采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合的方式;
a)日常检查:由防损部进行,防损部主管或班长对其抽查,同时物业部每天须对消防压力表 进行检查、记录;
b)定期检查:每月27日,由三个部门负责人联合进行检查。进行定期检查前,必须由营运 部通过广播系统通知专柜或顾客,以免引起人员惊慌。 6.2.2检查项目
a)消防通道:是否被堵塞、通道门是否被锁、闭门器有否损坏现象; b)应急灯:设置是否合理、能否正常充电、停电时能否正常使用等; c)烟感:是否能正常报警,有无部件损坏、日常检查要不熟100%进行;
d)消防栓和喷淋总阀:配件是否齐全、有无物品堵塞、有无检查记录;阀门能否正常出水、 有无生锈等现象。喷淋阀是否在常开的位置上;
e)警铃、破玻报警器:能否正常报警、有无玻璃破裂等现象; f)消防(播音)广播:是否全部正常; g)排烟风机:能否正常排风,设备是否完好;
h)灭火器:有无检查记录、其压力表是否在规定范围内等,保险插销是否完好; i)卷闸门:是否能正常升降、下面有无堆放物品阻碍其正常的运行等; j)安全出口指示灯:通电是否正常;
k)仓库、储物间:是否有杂物堆放,是否堵塞消防设备等; l)强/弱电井: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m)消防疏散图:标识是否清晰,是否被遮挡。 6.2.3检查结果的要求
a)所有消防设施及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b)保持消防设施及设备的正常使用,所有逃生通道畅通无阻; c)对所发现的的消防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排除。 7.0相关记录
7.1《消防检查专项报告》 7.2《消防设备检查记录表》 7.3《整改通知书》 7.4《物业部工作记录本》 7.5《专柜档案》(设备部分)
8.0执行日期:本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
用电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1.0目的
明确物业部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时的相关程式序及其要求,确保商场内人身、财产的安全, 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商场内专柜及其公共的照明、线路、动力设备、电房及配电设备、外墙广告牌用电及霓虹灯的检查。 3.0工作原则
3.1消除一切用电安全隐患 4.0相关文件
4.1《物业部工作管理规定》 4.2《物业部个人量化考核标准》 5.0职责
5.1物业部负责每月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并出具专柜检查报告; 5.2物业部负责人负责对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项目进行跟踪解决。 6.0工作内容 6.1检查人员的组织
6.1.1用电安全检查工作由物业部负责人带领两名电工进行,需与专柜协调的,可要求营运部经理(主管)共同参与。 6.2检查规定及相关要求
6.2.1检查方式:用电安全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其中定期检查为每月28日进行,不定期检查则在日常巡场检查中进行。 6.2.2检查项目
a)用电设施:是否有异常声响、生锈、密封件老化、漏电等现象;
b)线路:是否有超负荷、发热、老化、金属线祼露、乱拉乱接电线、私自增加用电量、使用电子启动装置、被杂物挤压等现象;
c)配电箱:三相是否平衡,有无偏相现象;漏电开关是否正常、用电开关是否过载;接端子是否松动;接头是否凌乱、裸露、发热等;室外配电箱是否上锁,是否做好防淋雨措施; d)强/弱电井:电井内有无易燃、助燃等物品的存在;
e)插座及拖板:是否采用封闭插座及拖板, 是否有串联、利用线拖或插座进行照明等现象; f)抽查商场天花内的管线有无老化、电线是否裸露,有无套管、绝缘措施是否合理等现象; g)外广场的灯具:有无松动,电线是否老化、裸露。 6.2.3检查结果的要求
a)相序平衡,无超负荷运行现象;
b)线路畅通,能良好的散热,无乱接乱拉、无杂物挤压现象; c)接线端子及开关无松动、漏电、短路现象; d)所有专柜的用电均在物业部审批允许的范围之内;
e)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解决,从而保证所有用电正常运行;
f)对用电设备的绝缘电阻,必须在规定的0.5MΩ以上。 7.0相关记录
7.1《专项安全检查报告》 7.2《物业部工作记录本》 7.3《日常工作巡查表》 7.4《电房巡查表》 7.5《整改通知书》
7.6《用电负荷增/减容申请表》
8.0执行时间:本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
装修管理规定 1.0目的
明确装修审批、监管和验收的程序及要求,规范装修管理,有效控制商场的装修,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本商场各类装修、安装、维修工程。 3.0工作原则
3.1保障建筑物及人身的安全性; 3.2符合公司的品牌定位; 3.3维护公司利益,不影响其他商户; 3.4装修效果有良好的通透性 3.5顾客购物的便利性 3.6严谨、高效的工作风 4.0相关文件 4.1《专柜手册》
4.2《物业部工作管理规定》 4.3《物业部个人量化考核标准》 5.0职责
5.1物业主管负责对装修的监管及验收;
5.2物管员负责对用电方案审核、装修区域公共设施的清点及装修监管; 5.3物业部负责人负责对装修方案的审核及验收; 5.4总经理负责装修方案的审批。 6.0程序
6.1装修申报及审批
6.1.1专柜向物业部提出装修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装修平面图、彩色效果图、电气系统图、天花布置图、商品陈列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