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会计实务-第五章 长期股权投资(6)

2019-08-03 14:35

贷:投资收益 或反之。

? 5.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利润分配以及其他综合收益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时 (1)被投资方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内容 ①被投资单位接受其他股东的资本性投入;

②被投资单位发行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包含的权益成分; ③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④其他股东对被投资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化等。 (2)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反之。 (3)后续处理

投资方在后续处置股权投资但对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按处置比例将这部分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对剩余股权终止权益法核算时,将这部分资本公积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会计分录为: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或反之。

【关键考点】掌握被投资方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时投资方的会计处理。

?

知识点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按照本准则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 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第09讲 长期股权投资的转换

知识点 长期股权投资的转换

(一)因增资形成的金融资产转权益法的核算

【案例引入】A公司有关金融资产投资业务资料如下:

(1)2017年1月2日,A公司以银行存款200万元购入B公司10%的有表决权股份,A公司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2)2017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合计为360万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60 贷:其他综合收益 160

26

(3)2018年3月1日B公司宣告派发现金股利100万元。 借:应收股利 (100×10%)10 贷:投资收益 10

(4)2018年7月1日,A公司又以800万元的价格从B公司其他股东处受让取得该公司20%的股权,至此持股比例达到30%,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B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能够派人参与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股权投资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当日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00万元。2018年7月1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410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①2018年7月1日追加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800 贷:银行存款 800

②2018年7月1日对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4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200 ——公允价值变动 160 投资收益 40 借:其他综合收益 160 贷:投资收益 160

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400+新增投资成本800=1200(万元)

③?? 追加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1200万元,而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1230万元(4100×

30%),应调整初始投资成本3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30 贷:营业外收入 30 ④?? 【理论总结】

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在转按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的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为取得新增投资而应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然后,比较上述计算所得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差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教材案例5-17】2×09年2月,甲公司以9 000 000元现金自非关联方处取得乙公司10%的股权。甲公司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11年1月2日,甲公司又以18 000 000元的现金自另一非关联方处取得乙公司15%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0 000 000元,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15 000 000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为6 000 000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甲公司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该项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 【解析】

2×11年1月2日,甲公司会计处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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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对乙公司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5 000 000+18 000 000=33 000 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33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6 000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9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6 000 000 投资收益 6 000 000 银行存款 18 000 000

初始投资成本33 000 000元大于应享有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30 000 000元(120 000 000×25%),所以无需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 因减资造成的成本法转权益法的核算

【案例引入】 M公司2014年1月1日购入N公司80%的股份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以银行存款支付买价320万元,假定无相关税费。当日N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50万元。M公司能够控制N公司财务经营政策,采用成本法核算。M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014年N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①分红40万元;

②全年实现净利润300万元;

③年末N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值20万元。

2015年初M公司卖出N公司60%的股份,假定无相关税费,卖价290万元。至此,M公司对N公司持股比例为20%达到重大影响。

【解析一】2014年M公司成本法的会计处理 (1)初始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320 贷:银行存款 320 (2)N公司分红时 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 32 贷:投资收益 32 发放时:

借:银行存款 32 贷:应收股利 32

(3)截止到2014年末M公司对N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320万元。 (4)2015年初处置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29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20×(60%÷80%)]240 投资收益 50 (5)处置后剩余股份的账面余额为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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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二】2015年初M公司因持股比例下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并对2014年的成本法核算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步骤如下:

追溯一:初始投资的追溯

成本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 80 贷:银行存款 无需追溯 80 追溯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80 贷:银行存款 80 占N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70万元,形成商誉10万元,无需账务处理。 权益法

假设N公司2014年初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00万元,则相关解析如下: 成本法 追溯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80 借:长期股权投资 80 20 贷:银行存款 80 贷:盈余公积 占N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00万元,形成贷 贷:银行存款 2 差20万元,分录如下: 80 利润分配——未分配借:长期股权投资 20 利润18 贷:营业外收入 20 权益法 【理论总结】

1.追溯认定剩余股份原投资时被投资方公允净资产中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与初始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

①初始投资成本大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属于通过投资作价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②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相应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备注:如果追溯的是当年的贷差,则应贷记“营业外收入”) 2.追溯认定成本法核算期间被投资方盈亏的影响 (续)【案例引入】

追溯二:被投资方盈亏的追溯

成本法 追溯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60 无 贷:盈余公积 6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4 权益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 60 贷:投资收益 60 29

?

【理论总结】

对于购买日之后到丧失控制权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截止到收回投资当年初的被投资方实现损益的归属)或投资收益(收回投资当年初至收回投资当日被投资方损益额的归属)。

被投资方实现盈余时投资方的一般分录如下:

或:

投资收益(减资当年初至减资当日被投资方损益的归属) 被投资方发生亏损时投资方的一般分录同上述分录相反。

3.追溯认定被投资方分红的影响 (续)【案例引入】

追溯三:被投资方分红的追溯

成本法 借:应收股利 8 贷:投资收益 8 追溯分录 借:盈余公积 0.8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2 贷:长期股权投资 8 权益法 借:应收股利 8 贷:长期股权投资 8 【理论总结】 借: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备注:如果追溯的是当年的分红影响,则应借记“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4.追溯认定被投资方其他综合收益或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 【案例引入】

追溯四:被投资方其他综合收益或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追溯

成本法 无

追溯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4 贷:其他综合收益 4 30

权益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 4 贷:其他综合收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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