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文本
通榆运河(滨海)饮用水源 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边界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的水域范围和准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纵深各2000米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边界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的水域范围和准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纵深各2000米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边界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的水域范围和准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纵深各2000米的陆域范围 响坎河饮用水源 苏北灌溉总渠(蔡桥)饮用水源 注:保护区范围依据《江苏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确定。
(2)管制要求
①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对水源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对已建并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应限期治理或搬迁;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②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该区内一切建设行为是否符合以上规定,需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环保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
③一般河道水面和洪水调蓄区
加强河道滩地、堤防和河岸的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河道淤积。在不影响河道行洪、河流水质和河流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可结合水体特点进行景观营造和环境整治。
④一般农田
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⑤市政公用设施控制用地
用于市政公用设施的新建、扩建和改建,不得进行其他建设活动。 3、适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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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包括尚未开发且适宜进行集中建设的区域以及土地整理后新划定的可建设区域,面积约481.13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24.68%。
(2)管制措施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实现有序开发;发挥交通引导作用,实现集约发展;坚持节约用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确定合理的开发强度。
4、已建区 (1)范围
现状已建设用地,面积约204.14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10.37%。 (2)管制措施 ①本次规划保留的区域
根据规划布局结构调整优化现状用地功能,健全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广场配套。逐步淘汰或者置换利用水平低的工业用地,充分挖掘存量土地的潜力,改善人居环境和产业发展环境,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
②本次规划调整为非建设用地的区域
规划引导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环境保护要求、满足地均产出要求的农村工业企业逐步向规划工业区集中,逐步淘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工业企业,农村地区禁止新增工业用地;合理引导农民居住向规划村庄集中。
第二节 县域空间组织
第36条 发展策略
1、优化主城区布局,重点发展港城区,提升中心城区功能。 2、积极引导重点中心镇建设,分类指导一般镇。 3、提升327省道沿线城镇发展水平,保护乡村开敞空间。 第37条 城乡空间结构
形成“一轴、双核、四片”的城乡空间结构。 1、一轴
沿327省道的城镇发展轴。 2、双核
主城区与港城区。 3、四片
主城区发展片、临海发展片、中部发展片、南部发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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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条 分片区发展引导
1、主城区发展片
以主城区为核心,整合带动天场、陈涛、界牌等镇的发展。主城区发展片以现代服务业为先导,以富有特色的农副产品深加工为基础,大力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机械加工、纺织服装等产业。
规划期末总人口59.5万,其中城镇人口49.0万,农村人口10.5万。 主城区是滨海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规划期内应以完善综合服务职能,强化人口和产业集聚能力,优化产业结构,提升辐射带动作用为主要目的。规划总人口44万,其中城镇人口42.0万,农村人口2.0万。
2、临海发展片
以港城区为中心,整合带动沿海工业园的发展。着重发展装备制造、港口物流、精细化工、汽车零部件制造、新能源等产业。规划港城区为滨海县域的副中心,古黄河三角洲上的新兴工业港口城镇。实施“大进大出、大厂大港”的港口发展战略,“能源起步,钢铁承接,石化做强,规模经营”的产业发展战略,以及“据点开发,优位推进,组团布局,联动提升,集约开发”的空间发展战略。
规划期末总人口15.5万,其中城镇人口10.0万,农村人口5.5万。 3、中部发展片
中部发展片以八滩镇为中心,整合带动八巨、滨淮等镇发展。该片区以现代农业、生态农业和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同时促进机电、建材等已有产业的发展。
规划期末总人口22.5万,其中城镇人口13.0万,农村人口9.5万。 4、南部发展片
南部发展片重点推进通榆、蔡桥、五汛、正红等镇联动发展。该片区以商贸、生态农业和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各镇联动发展,设施共建共享;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进城镇全面发展。
规划期末总人口22.5万,其中城镇人口12万,农村人口10.5万。
表07-01:规划2030年各片区人口预测一览表(单位:万人) 主城区发展片 临海发展片 中部发展片 南部发展片 现状总人口 50.8 10.0 20.4 22.5 现状城镇人口 30.6 1.9 7.5 6.1
2030年片区总人口 59.5 15.5 22.5 22.5 2030年城镇人口 49.0 10.0 13.0 12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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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07-02:规划2030年各片区乡镇人口一览表(单位:万人) 片区名称 主城区发展片 临海发展片 中部发展片 南部发展片 现状(2012年) 乡镇名称 东坎镇 陈涛镇 界牌镇 天场镇 港城区(含新滩盐场) 滨海港镇 八滩镇 八巨镇 滨淮镇 五汛镇 正红镇 蔡桥镇 通榆镇 城镇 人口 26 0.9 0.9 1.3 0.5 1.0 2.5 1.6 2.2 1.7 2.1 0.8 1.2 乡村 人口 5.4 4.3 5.2 5.6 6.6 4.0 4.5 2.5 4.0 4.6 5.8 4.0 2 总人口 31.4 5.3 6.2 7.9 7.1 5.0 7.3 4.1 6.2 6.3 7.9 4.8 3.2 规划期末(2030年) 城镇 人口 42 2 2 3 8 2 6 3 4 4 4 2 2 乡村 人口 2 2.5 4.5 1.5 2 3.5 3.5 2 4 2.5 4 2.5 1.5 总人口 44 4.5 6.5 4.5 10 5.5 9.5 5 8 6.5 8 4.5 3.5 第三节 镇建设引导
第39条 八滩镇
1、职能定位
县域中部地区中心,省级重点中心镇,以酿酒、轻纺、商贸为主的工贸城镇。 2、发展规模
规划城镇人口为6.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约6.6平方公里。 3、发展方向
向北发展为主,向东发展为辅。 4、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新镇区、旧镇区、商贸物流区、工业园区四区联动的发展格局。其中,旧镇区中心主要分布在八滩街两侧,行政中心东迁,建设新镇区,沿S327省道形成商贸物流区,在通合街北部原有工业区基础上建设集中的现代工业园区。 第40条 八巨镇
1、职能定位 农业服务型城镇。 2、发展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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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城镇人口为3.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约3.3平方公里。 3、发展方向
向东、西轴向延伸发展。 4、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东部工业集中区和西部生活区两大功能区。其中西部生活区围绕行政中心和商业中心进行建设,东部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等农业服务型工业,建成县域中部地区的农产品特色加工园。 第41条 陈涛镇
1、职能定位 农业服务型城镇。 2、发展规模
规划城镇人口为2.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约2.2平方公里。 3、发展方向
向东发展为主,适度向北发展。 4、布局结构
以新街路为界线分为西部综合区和西部综合区两个功能区,重点打造形成沿新街路城镇景观轴。 第42条 正红镇
1、职能定位 农业服务型城镇。 2、发展规模
规划城镇人口为4.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约4.4平方公里。 3、发展方向
重点向西、向北发展。 4、布局结构
重点沿东西向的育才路、南北向的干渠路进行建设,打造沿舀港干渠的城镇景观轴。主要功能区包括东北部居住片、西南部居住片、东南部老镇区、公园绿地休闲区。 第43条 滨淮镇
1、职能定位
滨海县沿海开发的生活服务基地、临港产业协作配套基地。 2、发展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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