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道路桥梁工程开发开发建设总公司沿黔公路A2标段 实施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7.2 确保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
7.2.1 组织保证措施
7.2.1.1调集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队伍,选派优秀项目经理及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参与施工。
7.2.1.2队以上单位成立质量管理小组,第一管理者亲自抓。配齐专职质检工程师和质检员,制定相应对策和质量岗位责任制,卓有成效的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目标责任制管理,从组织措施上使创优计划真正落到实处。
7.2.1.3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坚决杜绝违章违规蛮干现象发生,并在施工中加强检查落实,做到工程质量“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定期检查,奖优罚劣,对工程质量达不到创优计划的,坚决返工重做。 7.2.2 思想保障措施
7.2.2.1党、政、工、团密切配合,宣传优质快速建成永花公路的重要意义,树立起建设永花公路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7.2.2.2把创优工作列入各级工程会、总结会的重要议题,及时总结创优经验,分析解决存在问题,引导创优工作健康发展。
7.2.2.3在评比、评模、劳动竞赛评比中把质量创优作为重要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
7.2.3 技术保证措施
7.2.3.1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操作程序组织施工,项目上场后立即结合工程特点和创优计划,制定各类工艺和技术质量标准细则。
7.2.3.2坚持设计文件图纸分级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
7.2.3.3认真贯彻ISO9001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检查程序,使每个施工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每个过程都有质量记录,施工全过程有可追溯性,定期召开质量专题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推进和改善管理工作,使质量管理走向国际标准化。
7.2.3.4技术资料和施工控制资料详实,能够正确反映施工全过程并和施工同步积累,同时满足竣工验交的要求。
7.2.3.5工程开工前,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递交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开工前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递交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落实,抓好重要工艺流程、重点环节的摄影和编辑,为申报优质工程积累资料。
7.2.3.6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联合创优。按规定办理各类变更设计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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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签证手续齐全。
7.2.3.7加强专业技术工种岗位培训,提高实际操作水平。
7.2.3.8建立严格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采购,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 7.2.4 关键项目施工保证措施
7.2.4.1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详细编制《作业指导书》,强调各关键工序,建立关键工序控制点。
7.2.4.2对于关键工程,在施工前组织有关方面的技术人员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且对各种技术参数通过验算达到要求,同时要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
7.2.4.3方案确定后,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会审、修改,最后报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7.2.4.4在施工过程中,各关键工程配备1-2名技术水平高又有丰富经验的工程师负责技术,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调整方案。
7.2.4.5关键工程施工做到管理科学、组织严密、技术可靠、工艺先进。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后不造成返工、安全事故以及留下质量隐患。
7.2.5路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7.2.5.1按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制定路基施工作业指导书和试验计划,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路基施工严格按照先试验后铺开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7.2.5.2对原地面进行处理和填前碾压达到规范要求的压实度,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行路基填筑。
7.2.5.3路基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务必做好急需的排水系统,以便保证施工质量。 7.2.5.4土质路堑施工采用反铲自上而下开挖,人工配合刷坡,严禁采用爆破法开挖;
深路堑的边坡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坡度施工。若边坡实际土质与设计勘探的地质资料不符,特别是土质较设计松散时,及时向设计和监理工程师提出修改意见,批准后实施。
有路堑挡墙地段,采用间隔开挖、间隔砌筑,确保路堑边坡稳定。 7.2.5.5路基填料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7.2.5.6在填筑的过程中,随时检查填料的含水量。若填料的含水量不符合要求时,要进行洒水或晾晒处理,使其达到最佳含水量的控制范围,再摊平,压路机碾压。
7.2.5.7土石方填筑采用重型振动压路机压实,严格控制压实速度及压实遍数,确保压实质量,分层填筑完成后随时检查密实度,下一层路基压实达不到规范要求不得进行上一层填筑。
7.2.5.8不同填料的结合部要设一定距离的缓坡分层夯实,杜绝进行垂直衔接。 7.2.6涵洞及排水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7.2.6.1做好挖基前地表的截排水工作后方可开挖基坑,当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对地基承载力不符合设计要求时,按设计、监理单位批准的变更设计进行加固处理。
7.2.6.2涵洞沉降缝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并确保沉降缝垂直。
7.2.6.3认真测量放线,确保基础、边墙、盖板、进出口铺砌等部位空间位置尺寸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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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4盖板采用预制厂集中预制。
7.2.6.5涵洞台背回填,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
7.2.6.6当涵顶上方填土高度小于50cm时,禁止施工机械直接在涵洞上通过。 7.2.7防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7.2.7.1按测量桩点挂线,保证砌体墙面平整,坡度准确,沉降缝垂直。
7.2.7.2砌石采用座浆法分段砌筑,严禁灌浆法砌筑。砌块丁顺排列,错缝搭接,石块间不得无砂浆而直接接触。
7.2.7.3圬工坡面的松动岩石应清除,局部超挖或凹陷处应挖成台阶后用与砌体同标号的圬工砌平。
7.2.7.4砌体分层砌筑,砌筑上层时不应振动下层,不准在已砌好的砌体上抛掷、滚动或敲击石块。
7.2.7.5做好砌体工程的养护工作,按规定频率取样制试件,并按时送检。 7.2.9质量检查程序
7.2.9.1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如实汇报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7.2.9.2建立形成文件和制度的检验和试验程序,按程序规定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验和试验,并详细、完整地记录、归档。
7.2.9.3对准备开工的分项工程,详细检查其开工条件,填写开工申请单。开工报告中的施工方案,必须经全面质量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其方案有质量保证措施后方可报监理工程师。施工中,自检员、试验员必须跟班作业,关键部位必须有质检工程师守候现场。对于连续施工工序,交班质检人员应就本班施工质量情况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向接班人员作详细说明,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7.2.9.4每一道工序完工后,应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以免残留物影响下道工序质量。
7.2.9.5严格按规范要求保存各种原始资料,隐蔽工程还要附相应的照片。 7.2.9.6单项工程完成后,质量检查流程图如下:
单 项 工 序 完 成 班组技术人员自检 填报自检表格 不合格 返工 不合格 质检人员复检 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 合格 下一道工序 不 合 格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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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0质量控制程序
7.2.10.1施工过程控制程序见下表:
填写开工申请单 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进入下一道工序 返工或返修 每道(步)工序完工后 不合格 对重要工程进行旁站 施工人员自检 合 格 填报质量验收单 不合格 质检部检查 不合格 合 格 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 返工或返修 合 格 分项工程完工 不合格 质检部全面检查验收 合 格 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 不合格 监理工程师验收 合 格 进入下一个分项工程流程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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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0.2设备控制
7.2.10.2.1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使施工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必须对施工设备进行严格管理,由机械材料部具体组织实施,按设备修理周期和修理标准,作出机械设备保养、修理计划。
7.2.10.2.2强调机械设备的保养修理,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 7.2.10.2.3组织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工艺规范、操作规程,保证所有的机械设备能正常、安全地运行,并作好机械设备的运行记录。
7.2.10.2.4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汇报分析处理机械设备在使用、运行中所发生的质量事故、机械事故、责任事故及各类技术问题,并作好机械设备的检修记录。
7.2.10.2.5根据施工任务、工期、质量标准、施工工艺的要求有计划的正确选配和使用机械设备。
7.2.10.2.6对于重点设备,必须定机、定岗、定人,对于关键工序的设备,机械材料部须配合试验室加强对设备的标定、校验和保养。
7.2.10.3检验和试验控制
7.2.10.3.1关键工序(如:混凝土浇注、预应力张拉、压浆等)、隐蔽工程、易产生缺陷部位,质量安全部应派人全过程跟踪检查,对其它一般工序也应采取抽查或部分检查的方式,确保施工质量。
7.2.10.3.2当一部分或分项工程完工后,质量安全部要组织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测量成果和试验结果,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只有前一道工序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2.10.3.3试验由试验室负责,强调一切以科学为依据,以数据说话。凡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均需进行规定的试验,试验合格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7.2.10.3.4强调施工前、施工中的检查监督,尽可能将质量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防范于未然。
7.2.11其它质量保证措施
7.2.11.1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与个人效益挂钩。质量领导小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检查和评分,并将结果予以通报。此结果将是核实各施工区经济效益的首要依据,各施工区质量自检小组每天进行质量小结,每周进行一次自检自评,并将结果报质量领导小组,此结果亦是职工、民工取得报酬的重要依据。
7.2.11.2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凡不合格的项目一律推倒重来,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当质量与进度发生矛盾时,必须确保工程的质量。
7.2.11.3如出现施工质量事故,由总工程师或质检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缺陷修复方案和质量整改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对事故责任者将予以经济处罚、通报批评,直至限令其离开工地,以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并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7.2.11.4采取各种途径,提高施工人员技术素质。利用雨天和施工间隙,请工程师代表讲授施工操作方法和技术要求,组织技术比赛,并适当派员外出学习,及时掌握一流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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