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顶梁用千斤顶、油泵、油管接头等尽量防止漏油。如有漏油应及时清理,严禁流入支座锚栓留孔内。千斤顶起落时,应缓慢进行,几台千斤顶同时起落时,必须保持同步。由于墩顶设施多、施工面窄,要布置好走道及梯子,并应经常清理。
(8)千斤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①根据起重量和施工安全要求选用千斤顶,使用前应了解其性能和操作方法,经试顶确认良好,方可使用。
②千斤顶应安放在有足够承载能力而又稳定的结构物上。上、下接触面之间,应垫以防滑材料。
③千斤顶的放置,应对正被顶物件的重心位置,当同时使用两台以上千斤顶进行工作时,不得超过允许承载能力的80%,须使各台千斤顶受力的合力作用线与被顶工作物中心相吻合,以防千斤顶负重后发生倾斜。
④千斤顶安置好后,应将物件稍微顶起,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继续起顶。 ⑤千斤顶工作时,不得超过额定高度,随着物件的升高而逐步增加支撑垫块,物件下降时,应边落边抽支撑垫块,严禁一次抽出多块。垫块加抽每次不宜超过2—3厘米,千斤顶每次起落完毕后,应立即旋紧保险箍。
⑥千斤顶起落时,必须缓慢地进行,几台千斤顶同时起落时,必须保持同步均匀起落,不可一个快一个慢。
⑦千斤顶工作时,应有专人观看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压力突然增大时,要立即停止工作,待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⑧油泵大小应与千斤顶匹配,使用前进行检查,防止漏油。 ⑨高压油管跟油泵配套,不得小于油泵压力。 2.10高栓施拧 2.10.1易发事故 (1)高处坠落; (2)溺水;
(3)物体打击(冲钉飞出); (4)触电(手持电动工具)。 2.10.2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1)搭拆脚手系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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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拼装脚手架结构必须牢固,连接螺栓必须拧紧,脚手板必须使用红、白松,其厚度不得小于50mm,跨度不得超过2m,并不得使用腐朽木料,脚手板必须钉牢,不得有缝隙和探头板,板边缘应有100mm高的挡板,并装设栏杆。脚手架应与钢梁节点杆件固定良好,防止滑动。脚手架结构详见附图13。
(3)紧螺栓时如需拔移杆件,平联及横联十字交叉杆件一次只准拆开一根。 (4)桥上工作时要尽量避免双层作业,打冲钉时不要用力过猛,严禁用大锤猛击单个冲钉过孔,且对面不准站人以防止冲钉飞出伤人。每班要清除一次脚手架,冲钉及时回收交库。
(5)运输螺栓冲钉及脚手架的平车不准溜放,必须有专人看管刹车,并注意避让运梁车辆。
(6)施拧小工具扳手冲钉,螺栓等物要用工具袋挂好,严禁上抛下掷,多余料具要及时清理干净,留用的要堆放在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装时避免螺栓和冲钉坠落砸伤钢梁或施工人员。
(7)在第二批钢梁安装的杆件中,有箱型腹杆四面对接的连接形式,是节电拼接的难点,在节点内的拼接口上方加焊一些钩子,以方便安装人员用绳索牵引,防止板件滑落造成人员受伤。
(8)脚手架拆除时,应经技术部门和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拆除并按自上而下,逐步下降进行;严禁将架杆、扣件、模板等向下抛掷。 2.11钢梁涂装 2.11.1易发事故 (1)高处坠落; (2)溺水; (3)火灾;
(4)其他伤害(油漆中毒) 2.11.2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1)油漆库房应注意隔绝火源,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并妥加看管。 (2)油漆保管须在干燥通风处,环境湿度应适宜,不能在露天曝晒、雨淋。 (3)库房内不准调配油漆,配漆房与库房应保持一定距离,以免易燃有毒挥发性气体扩散到库房空间,涂料筒必须封闭,不得有缝隙,更不得有开口,涂料筒每次使用后,进库前必须将桶盖拧紧,用完后的涂料筒放在指定地点,且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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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以免自然,引起火灾,不得将用过的棉纱、纸屑等放在库房内,库房要装抽风机,以降低高温,库房内处应挂有醒目的“严禁烟火”标牌。
(4)应指定专人配漆,并了解各种油漆的使用方法、配方、性能和检验方法,加强发放制度和使用的管理。
(5)喷涂人员须戴好口罩、手套及披风帽等防护用品。
(6)桥上高空作业喷漆须戴好安全带,脚手架必须移动灵活,安装时要固定牢靠,防止出现空头板。
(7)工地涂装必须由专业工程师负责,并且应在涂料供应厂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8)施工现场应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后患。
第六章 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证钢梁架设过程中的安全,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采取正确措施,有效控制事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本预案所称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钢梁架设过程中所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员工生命安全、国家及企业财产损失的事故。主要是指: 1.2.1高处坠落事故;
1.2.2物体打击事故; 1.2.3淹溺事故; 1.2.4触电事故; 1.2.5起重伤害事故。 1.2.6火灾和爆炸事故;
1.2.7坍塌事故; 1.2.8船舶交通事故; 1.2.9台风破坏事故 1.2.10其它事故。
1.3本预案只是针对在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有效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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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急救援系统 2.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总指挥:
项目经理:王建华13951783666
副总指挥:
常务副经理兼总工:于祥君13851459096
现场执行指挥:
项目副经理:胡家海13951924111
成 员:
副总工程师:洪清庄13770328818
副总工程师:骆双全13770591856 调度室主任:王 鑫13951684080 办公室主任:马俊胜13851816709 派出所所长:杨明建13951820050 人事部部长:李新华13851445911 机电部部长:陈长庚15996351209 安环部部长:任新伟13915996814
2.2应急职责
2.2.1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组织编制制订本项目部部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公司备案;
2.2.2适时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并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2.2.3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预案,统一指挥,实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统一调度人力、物力、财力,努力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2.4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决定抢险救援技术措施方案; 2.2.5必要时向外单位提出救援请求;
2.2.6向上级单位如实报告事故和事故救援情况。 2.2.7指挥指挥小组下设专业组职责
2.2.7.1抢险救援组: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秩序,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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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提供抢险通讯、车船、医疗、物资等,排除险情,抢救遇难、遇险人员和国家财产。
2.2.7.2对外联络组:负责对外联系、求援、情况报告、传达上级指示要求。 2.2.7.3事故调查组: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2.2.7.4善后工作组: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按国家政策负责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和受伤人员的善后工作。
2.2.7.5组织系统网络图 执行指挥:胡家海 调 度: 王 鑫 总 指 挥:王建华 副总指挥:于祥君 抢险救援组 工程部、机电部、物资部 派出所、安环部、调度室 对外联络组 办公室 事故调查组 安全环保部 善后工作组 人事部 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程序
2.3.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 2.3.2现场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根据事故级别,按国家有关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上报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建设指挥部。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现场救援所需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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