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把交通事故“降下来”,马上就有统计表明,各地一定就能让它降下来!其实,功夫没有用在具体工作中,是谁都见得到的事实,只不过心照不宣罢了。这样为了迎合上头的需要而作的统计,其科学性和针对性可想而知。最终的结果可能会与初衷背道而驰。
(三)机动车总体安全性能落后,驾驶员安全驾驶的技能和意识普遍不高。我国的汽车工业起步晚,底子差。这是客观事实。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道路运输,机动车的性能的优劣,直接关系到道路运输的安全。最近几年,我国采取大举引进的方式,确实对改进小型客车的性能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必须看到,大量存在的老旧车型的货运车辆和质量参差的摩托车,是诱发事故的一个方面的因素。部分驾校只顾经济效益,对驾驶员的培训,目标明确到一切为了考试,为了拿驾照而考试!管理混乱,本末倒置。相当一部分人拿到驾照根本不敢开车上路,有些甚至连一些基本的标志标线都不认识,更别说对自己所驾车辆的基本性能的认识和临危的处置能力的训练。新手上路,造成事故的案例比比皆是。
(四)国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方面。在常人看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是交警,对国民的交通安全教育自然也就是交警的事。长期以来,也是本着这样的思路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可事实已证明,让交警承担对国民的交通安全教育全部工作,是永远无法达到教育目的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明确规定,交通安全教育是全社会的事情,不仅仅是交警部门的事情。但是,至今似乎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和重视,贯彻实施法律的规定,更显难能可贵。交警做不好、做不了又十分重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至今没有抓出成效。 (五)道路硬件设施不足,成为事故隐患。我国现有85%以上的公路是三级(含三级)以下低等级公路,这些公路标准低、路况差;二级道路状况较好,视野开阔,司机易麻痹,容易超速行驶,道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缺乏,事故发生率偏高;高速公路的安全设施不全、报警电话和监控系统缺乏,导致交通事故以及多车相撞的二次事故。
(六)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存在管理手段落后,效率不高的问题。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强调的最多的是“警力不足”之类的问题,这是因为我们沿用了“人海战术”的管理思路,总以为:路面多一些警察,司机就怕,司机怕,就不会违章,也就不会发生事故。这种“猫捉老鼠”的管理方式,效果的局限性可想而知。而在发达国家,是极少有我们这么多的交警在路面查处违法行为的。
二、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应对之策。
(一)加快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的建立,形成“大交管”的新格局。近几年来,各级政府愈来愈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公安交警主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形成预防事故工作有人抓、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有人治、交通安全问题有人管的工作新格局。交警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并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订交通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对策研究和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检查、评比、验收等制度,建立政府相关部门的“交通安全联席会制”。交警部门要定期将辖区道路安全信息向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实行交通安全信息“共享”。
(二)改革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实现事故统计分析的社会化、科学化、专业化。改革目前的事故分析制度,事故分析要朝着社会化、科学化、专业化方向改进。我国当前除了交通安全主管部门事故的数据统计外,只有当发生影响重大或损失特别巨大的事故才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成立临时性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个案调查。其弊端就是属事后结论,而非预防性指引。所谓社会化,成立非政府机构性质的交通事故综合分析中心,根据道
路交通法规定并受政府授权,负责全国所有道路交通事故的统计分析。专业化是指分析中心由专业的统计师、分析师、交通事故处理专家等组成,而不仅仅由公安交警一家独立完成。科学统计分析,中心总部负责调查严重的、复杂的事故,调查项目涉及人、车、路、损害、急救等方面的多个项目,每年从各地选择一定数量的死亡交通事故、受伤交通事故及物损交通事故深入调查,建立微观数据调查数据库,对 上一页12 下一页
交通事故涉及的与人、与道路交通环境、与车辆、与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综合
调查研究。事故统计要求快速准确,可以实时向社会发布事故基本数据。并根据调查分析的结论,向政府提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意见和建议。
(三)抓住车辆制造和驾驶员培训的源头,提高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实践技能。发达国家的汽车制造企业秉承的是“安全、便利和环保”的理念,以制造安全的汽车为目标,有些企业更提出了“向交通事故为零的理想汽车社会挑战”的发展战略,将交通安全放在首位,而不是仅仅以赢利为目的,肆意粗制滥造。我们要彻底根除不合乎安全规范的产品型号、生产厂家,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行为。驾驶员培训必须崇尚安全的教学理念,以“一生无事故”为办学宗旨,全部的培训内容都围绕这一目标来设置。杜绝只管收费,不管训练质量的现象。建立驾校与发生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责任追究连带责任的制度,对于屡屡培训肇事驾驶人的驾校,实行降级以至取消资格。
(四)严格依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国民的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普及安全常识。“一人执法管理,不如万人遵章守纪”,长期以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似乎就是交警的任务,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明确规定“是政府的责任”,但各级政府并未有足够的重视,政府各级领导也甚少参与。政府要千方百计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让市民在参与各类专题活动中进行社会教育和自我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活动,建立稳定的“交通安全宣传志愿组织”,筹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基地(或称“中心”),寓教于乐,便于驾驶员、车辆单位、中小学生、政府机关、部队院校等社会各界开展经常化的交通安全教育。另外,我们还要从娃娃抓起,把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国民教育内容之一,设交通安全课程或作为常识纳入教育中去。积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作用,广泛开展“树职业道德新风,争当百佳驾驶员”和“交通安全创优达标”等竞赛活动,增强安全行车意识。
(五)完善道路硬件设施,规范交通行为。加强交通事故频发、易发“黑点”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整治工作仅靠个别部门包打天下是不行的。政府重视、财政适当投入是关键,部门联动是基础,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交警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对发现的道路隐患、安全设施缺乏等客观方面问题,有责任收集整理和分析预测,制作《道路交通危险路段整改建议书》,挂牌攻坚,主动地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有效的建议和措施,“宁可少修一里路,也要多整改一处?黑点?”。加大对公路交通设施的投入,增强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在高速公路上安装安全设施和各种电子警示、指示装置以及报警、提示设备;解决好公路平交路口的安全和混合交通问题;干线与支线、一、二级公路与低等级公路、有铺装路面与无铺装路面的交汇处是易发生事故区,应从改善路口照明、增设信号灯、警示标志和设置减速设施等入手,确保车辆安全通行;对穿插城镇、农村集市的公路,要增设物理隔离,划分人行横道、行车减速带,改变车辆与行人混行状况;逐步在重要公路路口和通道设立“电子眼”
和雷达监测等设备,全天候对车辆实施有效监控;在急转弯处要设立分道线或分道设施;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时安全设施同步到位。政府管理部门主要是控制交通信号、实施交通管制、处理交通事故、疏导交通流量、维护交通秩序,交通信息的处理、发布交由社会上一些专门的企业(财团法人)来承担。道路交通信息主要通过道路上的电子信息屏、交通广播电视、车载电子导航系统、电话咨询等方式实现。通过科学的管理和实时的信息服务,引导车流的合理分布,缓解交通拥堵,提高通行效率。
(六)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与时俱进,向科技要警力。 抛弃人海战术、运动战术的管理模式,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交通科技的建设上,改善装备,改进执法手段和效率,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以监控处罚为主,以机动巡逻为辅。定点站岗、人工指挥,是极大的浪费。安装一组交通灯,可以24小时指挥,加上录像监控设备,总投资大约30万元。安排8名警察值守一个主要路口,一年的人员工资已经超出投资总额,监控的效果不可对比。多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改变靠交警“站马路”来管交通的管理模式,建立强大、完善的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联网,一旦违法,全国可以随时查处,形成执法的威慑力。 对于以上几点初浅的认识,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相信随着预防机制的建立完善,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一定能得到有效的遏制,道路交通将会越来越安全。
浅谈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几点思考
www.pazx888.com 2010-5-12 11:41:51 平安在线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口径统计,一季度,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6454起,造成13289人死亡、5501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亿元。数字令人触目惊心,事故的损失,令人痛心疾首。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人民群众出行面临着居多隐患,今年以来,公安部交管局、省交警总队和市交警支队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先后多次下发通知和举措,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由此可以看出,如何遏制和减少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和每一位交通民警急需解决的当务之急。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加强路面管控,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一是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分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寻找事故发生的规律,加强路面管控,严厉查处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驾驶、假牌套牌、违法超车、三轮汽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同时,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或反弹的情况,持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把高发势头打下去,勿使其做强做大,形成气候。二是突出管理重点,狠抓营运客车管理。各地充分发挥春运期间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的作用,持续加强对客车、校车、旅游包车的管理和检查,确保客运车辆不带病驶入驶出管界。在事故多发路段设置固定值勤点,采取联勤作业等方式,加强巡逻防控。对查处的异地客运车辆严重超员的违法,将违法情况通报交通运管部门落实管理措施。加强对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协调配合交通、运管等有关单位,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对问题严重,屡纠不改,事故频发的运输企业坚决予以停营;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差,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带病”运营车辆,强制其退出道路运输市场;对客运车辆驾驶人员资质不够,存在问题的,坚决不予从业;对客运企业安全教育不落实的,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强化客运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检查监督客运企业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坚决防止由此而引发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二、加强隐患整改,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要不间断的对辖区客运线路、国省干道、县乡公路和城市主干道等危险隐患路段进行反复排查。一是辖区内所有的省道、县乡公路和城区主要复杂交通干道上,曾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路段等存在线性安全隐患的点段;二是辖区内所有的省道、县乡公路、城市主要出入道路上,违法占用道路堆物、违法挖掘,造成道路通行障碍的隐患点段;三是辖区内所有省道、县乡道路、城市主要出入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全,设置不合理造成交通冲突严重的安全隐患点段,以及平交路口限速标志、减速设施不全或损毁的安全隐患路段。对辖区道路进行拉网式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相关道路标志、标线缺失、安全设施不齐等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同时,充分运用公安信息平台,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电子档案。并将隐患进行梳理、汇总。内部能够解决的要迅速落实承包责任,实行大队领导包警务责任片区,中队包路段、乡镇,民警包村、社区,支队领导挂钩大队包其辖区路段安全畅通。对于内部无法解决的,要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通报交通、建设等部门。一方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通过增设中间隔离带、限速标志、警示牌、减速带等物理设施,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另一方面,与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联系,共同治理交通隐患,对事故“黑点”、交通“乱点”重点加强防护,达到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目的。
三、加强驾管工作,管好交通安全隐患源头。一是加强驾驶人培训过程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驾培市场行为。根据驾培市场发展的实际,提高驾校准入门槛,适度发展教练车。对一些培训规模小、场地设施差,培训学时“偷工减料”、教练车转包,培训质量不高,新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生同等以上亡人事故比例高的驾校要采取淘汰制。要加强教练车训练动态监管,严格一台教练车一名教练员训练制度,并建立驾校培训质量管理系统,对培训量进行有效的监控,确保训练时间、内容落实。同时,严格考试标准,严把发证、审验关,不向社会输送不合格驾驶人。二是进一步完善驾驶人考试工作制度,依法规范驾驶人培训与考试工作各个环节,根据培训市场考试需求实际,合理编配考试警力。进一步完善考试员工作规范,明确科目三考试所需最低时限及行程,加强考试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限定考试员每个工作日各科目的考试额度,对严重超标、随意降低考试标准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能让买卖驾驶证的不法行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损害公安交警形象。三是要加大考试场建设投入,规范考试场地建设标准,提高考试智能化管理水平。各地应对考场建设、考试用车、考试员配备、考试工作量进行统一规范,统一验收标准,明确管理要求,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全省考试标准统一。同时,驾校要把驾驶人培训考试重点转移到实际道路驾驶上,注重新训驾驶人实际道路操作训练,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增加实际道路考试难度,加强夜间训练科目落实的考核,切实提高新驾驶人复杂道路驾驶能力。
四、强化交通宣传,提高群众整体安全意识。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发挥高速公路服务区、车驾管业务办理、大、中队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治安卡口等窗口作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阵地,设置事故残骸展台、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竖立交通安全宣传板以及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角,放置了宣传手册、卡片、折页、一封信等宣传资料供人们阅读;在群众等待区不间断的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警示片。为充分发挥其与群众直接面对面交流的特点,民警在为群众办理事宜的同时,还对群众宣传交通法规知识,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每人发送一张交通安全知识卡片。同时,结合实际,编印《致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安全行车常识》等有针对性的宣传资料进行散发。二是通过组织民警深入乡村、工厂、学校上交通安全教育课、发送交通安全教育材料等入户宣传,对广大城乡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客运、公交、出租、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广泛深入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三是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平台,加强道路安全宣传,普及交通安
全方面的法律知识,扩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及时报道交警部门专项行动和工作动态,曝暴光典型案例,增强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认识交通事故的危害性,产生后果的严重性,大力倡导“保护生命,安全出行”的理念,形成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人人重视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落到实处。出台相应的勤务考核机制,以勤务考核为抓手,一精细化考核为平台,建立健全支队、大队、中队三级考核机制,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工作责任细化、量化到每个单位和民警,做到从领导到每一名民警,人人都有明确的工作任务,人人都有明确的目标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执行部署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细致、失职渎职而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堵塞,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进一步拓宽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主动征求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执法工作,以此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点加以制度化。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全面监督民警的执法工作,提高民警执法办案的透明度。 只要我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改革创新的战略思维统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工作摆放到公安交通管理的首要位置,既充分看到当前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不盲目乐观或存有畏难情绪,又把握好重要机遇,增强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信心、恒心和决心,努力在思想观念、工作思路、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使各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都要服从服务于这个中心,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松懈,我们就一定能能将遏制交通事故上升的趋势,造福人民群众。(曾庆强 刘小满)
作者: 曾庆强 刘小满 来源: 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
编辑: 张德伟
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几点思考
来源:柯济南 作者: 时间:2009/03/10
目前,我国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了168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突破2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二),公路交通已成为交通运输主体。近几年,汽车大量进入家庭,显示着汽车时代已经到来。然而,公路交通的日益繁忙和机动车的高速增长,也带来了道路交通事故的急剧膨胀。从200
(三)抓住车辆制造和驾驶员培训的源头,提高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实践技能。发达国家的汽车制造企业秉承的是“安全、便利和环保”的理念,以制造安全的汽车为目标,有些企业更提出了“向交通事故为零的理想汽车社会挑战”的发展战略,将交通安全放在首位,而不是仅仅以赢利为目的,肆意粗制滥造。我们要彻底根除不合乎安全规范的产品型号、生产厂家,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行为。驾驶员培训必须崇尚安全的教学理念,以“一生无事故”为办学宗旨,全部的培训内容都围绕这一目标来设置。杜绝只管收费,不管训练质量的现象。建立驾校与发生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责任追究连带责任的制度,对于屡屡培训肇事驾驶人的驾校,实行降级以至取消资格。
(四)严格依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国民的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普及安全常识。“一人执法管理,不如万人遵章守纪”,长期以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似乎就是交警的任务,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明确规定“是政府的责任”,但各级政府并未有足够的重视,政府各级领导也甚少参与。政府要千方百计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让市民在参与各类专题活动中进行社会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