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
21、开标
21.1 招标人将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会议,并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由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时单独提供,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和项目负责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按无效标处理。
21.2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
21.3 开标会议在招管办监督下进行,具体开标程序为: 21.3.1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1.3.2由招标人或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
21.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和其他主要内容,并做好开标记录,由各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1.4开标时,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21.4.1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21.4.2 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1.4.3 投标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21.4.4 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未声明哪一份有效;
21.4.5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21.4.6 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由委
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时单独提供,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21.4.7 投标函内的投标报价等模糊不清,导致无法唱标; 21.4.8 投标报价超出有效投标报价范围(22.2条规定)。
21.4.9 投标文件正本未附工程量清单报价及预算电子光盘。
21.5 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除第21.4条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的评审顺序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和比较。
21.6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2、投标文件的评审顺序
22.1评审范围:①招标人允许所有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②参加投标的单位大于5家时,首先对商务报价优先的5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③若每个评审阶段合格投标人不足5家的,按报价优先的顺序依次递补,直至产生5家合格的投标人。④若投标人全部审查完毕,合格投标人仍不足5家时,按实进入下步评审。⑤若参加投标的单位少于等于5家时,则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全部进入评审程序。
22.2本招标工程评标办法:招标预算价及有效投标报价范围,根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和现行定额确定招标预算价为1715910元,有效投标报价范围为1574978元~1606296元(含本身),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文件[注:上述价格均包括业主预留金150000元]。 22.3评标标底价确定:评标标底价C=(招标预算价-150000)〓[1-(A+B)%]+150000 [①A=(A1+A2)/2,A、B值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法),评标标底保留整数(四舍五入法);② A1、A2、B为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值;③A1、A2值分别在7.0;7.25;7.5;7.75;8.0;8.25;8.5相同数字中抽取,B值分别在0,0.1,0.2,0.3,0.4,0.5数字中抽取]。评标标底价一旦确定,在评标过程中无论有否废标,均不作调整。
22.2商务报价优先顺序:以评标标底价C为基准,先对商务报价低于评标标底价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报价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选取和递补,直至产生5家合格投标人。若按上述原则合格投标人不足5家,则在商务报价等于或高于评标标底价的投标文件中,按报价与评标标底价的差值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选取和递补,若出现并列情况,则由业主派一名代表抽签决定评审先后顺序。
六、评 标
23、评标内容的保密
23.1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
其他人泄露。
23.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3.3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7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5、资格审查
25.1在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前,评委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
25.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本须知第4条规定。投标人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第4规定的全部合格条件标准时,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25.3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程序。 25.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伪造证明的行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26、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6.1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平的影响。
26.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澄清、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6.3 在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过程中,若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26.3.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造价师或造价员(土建、安装)资格章;
26.3.2投标报价经复核后算术性差错累计超过投标报价的±1%以上(不含±1%);
26.3.3投标报价超过有效范围的;
26.3.4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变更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位、工程数量、暂定综合
单价、暂定主
材价、预留金及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综合单价、材料价)等导致实质性内容
变化的;
26.3.5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未把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单列;
或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及检验试验费费率小于下限的;
26.3.6未按定额规定计取规费及税金的(装饰部分规费1费率为13.36%,
规费2费率为0.96%,税金费率为3.577%;安装部分规费1费率为11.96%,规费2费率为0.86%,税金费率为3.577%);
26.3.7投标人原因造成项目编码、项目特征、工程数量、计量单位与招标
人提供的不一致。
26.3.8书面文档水印码与电子文档水印码不同的;
26.3.9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伪造证明的行为; 26.3.10未提交资格后审强制性条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证书、证件原件
和复印件;
26.3.12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
27、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7.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评标委员会校核,若有差错,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27.1.1 若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的金额与工程量清单报价金额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中表示的金额为准。
27.1.2当算术性差错累计在投标报价(以投标函中的金额为准,下同)的〒1%以内时,在投标报价不变的前提下,允许投标人修正。修正原则如下:当合价之和与总价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并按比例调整合价,进而调整综合单价。
27.1.3 当算术性差错累计超过投标报价的〒1%以上时,属重大偏差,其错误不予修正。
27.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综合单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8.1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标技术标审查的投标单位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
28.2 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将重新组织招标。
七、授予合同
29、公示及中标通知书
29.1评标结束后招标单位将在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一楼公示栏和余姚市招标投标网(www.yyztb.gov.cn)公示本工程的所有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9.2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记录查询,如中标候选人有被检查院列入行贿黑名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29.3公示结束无异议,招标单位将结果向余姚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4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0、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评选出并取得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
31、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人应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