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灰、饰面、吊顶和隔断工程,应待隔墙、钢、木门框、暗装的设备管道、电线管和电器预埋件工序等完工后进行;
有抹灰、基层的饰面板工程、吊顶及轻型花饰安装工程,应待抹灰工程完工后进行; 涂料、刷浆工程以及吊顶、隔断、罩面板的安装,应在管道设备试压后进行; 刷浆、饰面和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不低于5℃; 中级和普通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以及玻璃工程应在5℃以上; 使用胶粘剂时,应按胶粘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涂刷清漆不低于8℃,乳胶涂料应按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所有装饰工程用都须做好成品保护,管理好施工用水和管道设备试压用水,不得污损破坏装饰工程。 4、质量控制内容和操作要点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规定,不得违反。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道直接埋设电线。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5、成品保护措施
施工作业前应熟悉图纸,制订多工种交叉施工作业计划,既要保证工程进度,又要保证交叉施工不产生相互干扰,防止盲目赶工期,造成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产生。
提高成品保护意识,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工种对上道工序质量的保护责任及本工序工程的防护,提高产品保护的责任心。
在工程收尾阶段,应有专人分层、分片看管,以防产品损坏。
施工中对地漏、出水口等部位应有临时堵口,地面完成后要加以覆盖,防止色浆、油灰、油漆的污染,同时设置防护措施,防止磨、砸造成缺陷。
严禁将门窗、扶手等作为脚手板支点或固定点使用,防止损坏和位移变形。
油漆、涂料施工前,首先清理好周围的环境,防止尘土飞扬,影响油漆质量,每次油漆完后,都应将滴在地面上、窗台上、墙面上及五金上的油漆清擦干净。
卫生器具安装前,应全面检查规格、型号、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出水口方向端正,没有外伤裂纹,并清理干净,保证安上合格器具。安装过程中要有保护措施,紧松适宜,安装后要加以防护,防止后道工序掉下建筑材料、杂物砸损器具,防止浆水、油漆掉下污损器具,确保器具不受损坏。器具安装后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控制后道工序施工人员的行为,明确规定不准砸碰,坚决杜绝在器具内,清洗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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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调制油灰、油膏等野蛮施工的作法。 二、装修材料要求
1、装修材料质量管理的要点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饰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规定。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的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2、装修材料的进场验收
装修材料进场的前提条件:所有装修材料均严格按照我司和设计师确定的材料样板进行采购。装修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达到国家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购销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要有许可证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3)材料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4)使用商标和分级分等的材料,应在材料或包装上有商标和分级分等标记;
(5)建筑设备(包括相应的仪表)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有产品详细说明书,电气产品应附有线路图;
3、除明确规定由材料生产厂家负责售后服务的材料外,材料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供应单位负责保修、保换、保退,并赔偿经济损失。如供应单位证明确属生产厂的质量责任,也由供应单位负责向生产厂家索赔。
三、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要求
文明施工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我司管理条例及土建总包单位的施工管理条例。加强现场的材料管理,现场材料堆放要整齐、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整洁,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施工中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业主的财产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若在施工中发生危害生命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均由投保单位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1、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双层胶皮护套电缆线; (4)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
(5)临时电源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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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2、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
为了在根本解决文明施工问题,并考虑到现场环境,任何职工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住留工地。创建无烟生产现场,确保现场安全明文。保持现场的清洁,杜绝施工人员在施工场地随地大小便的不文明行为。实行垃圾放,对不能利用的垃圾及时清运,不积压。施工人员上班,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在场作业,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危险场所必须按规定设备安全标志牌,现场暂设工程必须符合安全、防火要求. 3、安全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进场前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方法,凡是未受过安全技术教育的工人,都不许参加施工工作。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输道,要随时清扫。在天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严格执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进场时、上岗前、专业工种)未经教育和交底工作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
按规范要求,安置消防器械、消防设施醒目方便,材料堆放处,仓库安放足量的灭火器易燃品另设铁皮仓库堆放。
对楼梯口、通道等容易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的场所,按规范要求加设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绝对安全。 4、消防安全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条例,无条件地执行公安部关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参加施工的电工、焊接工油漆工和从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装修材料的有关人员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四、工程验收 1、验收准备工作
自检验收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向业主及申请竣工工程验收,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负责上报验收材料包括产品合格证、材质试验报告。 根据要求,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
监理工程师会同施工单位项目部到现场实地检查,发现的质量总是应有时限期返修; 由总监理师组织业主、设计及施工单位进行正式验收; 2、资料验收 竣工报告;
设计图纸与说明、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通知书,技术变更核定单等; 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各种施工记录,诸如定位放线和施工过程中的测量记录、沉陷观测及变形观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间交工验收记录及其他施工记录; 3、竣工标准
工程项目按照工程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已全部施工完毕,并能满足使用要求。
竣工验收以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质量要求为准,验收规范与设计要求不一致时,以设计图纸与说明书的要求为准;
水、卫、电、通风、空调管道、电梯等安装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如试压、试水、试电、试气、试运转等)
竣工工程达到窗明、地净、水通、灯通、灯亮、采暖通风和电梯设备运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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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四周2M以内场地整洁; 技术档案资料齐全; 4、具体验收要求 顶棚
吊顶块面平整洁净,材质色泽一致质感清晰,协调美观,接缝处花纹图案吻合,无明显色差。纹样、图案规整。与墙面、立柱衔接的阴、阳角处理恰当,各种装饰材料线条平滑、顺直,同种材料无明显色差,无明显接缝痕迹。 墙面
墙面平整,无明显凹凸和接槎,材质色泽一致,无明显色差。裱糊墙纸纹样、图案合乎规律。墙裙质地统一,罩透明漆后底纹拼接富于美感。木线(踢脚)选料得当,不得残缺裂缝。孔洞槽盒等突出墙面的周围细部、边缘整齐光滑。各种装饰材料线条流畅、平滑。 楼(地)面
表面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无明显色差,拼缝均匀,无明显高差,周边顺直,板面无裂纹。翘鼓。 门窗
型材色泽相符,无明显色差。玻璃洁净光亮。安装朝向正确,门窗安装关闭严密,间隙均匀,开、关灵活。地弹簧与地面齐平。 隔断
布局合理,安装稳固,与地面垂埋,材质选配恰当,视觉与手感舒适。表面平整洁净,颜色一致,接缝均匀,无明显高差。 门厅过道
装饰风格与整体协调,阴阳角处理恰当。顶棚、墙面平整、洁净。地面无明显高差及翘鼓。墙裙纹样和接缝平齐。踢脚线牢固、无残缺、裂缝。 卫生间
坡度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渗漏、无积水、地漏(管道)结合严密平须。 艺术效果
符合基本美学原则,富于美感。整体效果和谐、统一。 功能设计
体现设计意图符合使用功能。 空间处理
室内环境合理、舒适、科学,与使用功能相吻合,并符合安全要求。 采光
自然采光与人工光源相辅相成,照明应满足室内的设计照度标准,灯饰符合功能要求。 色彩配置
色彩与色光的配置适合室内空间的需要,各装饰面和各种家具陈设的色彩与主色调应协调。 配套陈设
与总体设计风格统一,并能基本达到设计的效果。 5、验收结果
验收小组对验收情况进行评议,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验收合格各方代表签名盖章,通过验收。对存在问题的不合格处由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在处理完毕后,会同我司进行复查,并由我司在原《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存在问题处理结果栏”填写复查意见。 五、工程服务和保修承诺
本工程硬装、软装和设备包修期为两年,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对工程免费包修。投标单位提供二十四小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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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热线电话,所负责的施工项目在接到我司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保修。
提供特殊维修材料。对比较特殊的进口或施工材料,在订货时,相应增加一定数量,留作日后维修,并提供货商地址、电话。
如工程完工时后因为非中标施工单位原因(如配套单位工程为到位)造成的无法实施项目,待条件许可时,施工单位应该完成到设计要求。 六、技术标评分表
大独院及北广场小高层样板房装修技术标评分表
序号 项目 指标 分值 投标单位 备注 1 送样样品 符合设计师要求 1、劳动力计划充足 35 超过20%样品不合格,技术标不合格 2 进度计划合理性 2、符合项目要求,安排科学 类似项目经历 合理性 合理性 承诺情况 满足招标要求 20 3 项目管理人员能力 4 质量措施 20 5 5 5 10 5 文明、安全措施 6 保修 7 其他投标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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