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进一步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积极鼓励、扶持有条件的单位申报和建设省级和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平台,提升创新基础设施。全面加强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好现有两个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引领作用,加快海洋高新技术的研发,在海洋渔业技术领域、海洋资源开发和保护技术领域和海洋新兴产业技术等重点关键领域加强科技创新。争取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增加到150家,其中国家级增加到10家以上,争取再与8家国内知名院校签订合作协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与科研教育机构共建实验室、中试基地。
三是进一步完善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机制。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建立蓝色经济信息交流和合作平台,及时向社会和企业发布新技术、新品种等有关信息,促进科技成果引进与转化。加大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专项计划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批技术集成度高、带动作用强的科技产业化示范基地(区),以海洋水产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为重点,围绕海产品精深加工、名优系高效养殖、病虫害防治,创建和建设好国家级科技兴海功能食品示范基地和浅海贝类养殖示范基地、国家海洋“863”计划产业化基地、国家滩涂贝类养殖科技示范基地;建成名优系海水工厂化和深海网箱高效养殖科技示范基地,浅海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和虾池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加快孵化器、中介服务等机构建设,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的科技型企业和知名品牌。到2015年,实施2000个产学研合作项目,并积极推进项目产业化,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发明专利申请达到申请总量的30%。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的机制和政策,为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
1.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重视创新人才培养开发。加大对以高水平研发人才、高技能生产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专门人才的培养。设立人才培训专项资金,建立人才培训基地,抓好高新技术企业优秀人才的培训;围绕蓝色经济区的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引导大中专院校调
整优化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结构,完善实验、实训、实习条件,促进学校与企业合作,加快培养高端技术和技能人才;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健全以职业技能为重点的在职、在岗和脱产等多种形式的培训体系,全面提高适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
2.以创新和业绩为导向,建立新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和完善企业分配和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培养和吸引创新型人才。积极推行期权、年薪制、技术入股等激励措施,鼓励资本、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允许在产权结构中保持一定比例的创业股、管理股、技术股和职工持股,完善科研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体系。
3.坚持柔性引才机制,加强产业顶尖人才的引进。加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人才载体建设,建立有利于高科技人才有序流动的机制,认真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家属安置、子女入学、科研经费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回国留学人员及国内外科技专家、企业家来威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从事高新技术研究;鼓励有条件的重点骨干企业引进顶尖人才,加大国外智力引进力度,每年引进外国专家300人次,到2015年外国专家保有量达到1000人。加快形成开放、流动、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推动科技界与产业界的联系交流,促进科技产业领域的扩散应用。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实行科研人员相互兼职和交流,实现科研设施和信息共享,提高高新技术研发水平和产业化水平。
争取到2015年,在威海工作的硕士以上人才达到5000人,其中博士600人以上;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达到160人;每万人中专业技术人员超过700人;高技能型人才达到4万人,占技术工人的比重超过20%;与我市合作的院士达到50名以上。 (三)优化政策环境
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研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促进优势产业快速发展。
1.财政税收政策。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整合财政各项专项资金,主要向基础设施、自主创新、技术改造、高端产业、生态环境保护、质量检测体系等方面倾斜。全面落实好国家新能源、节能减排、中小企业发展等财政扶持政策。用足用好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财税配套改革,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海洋资源利用以及基础产业等方面发展。
2.金融政策。探索建立服务于蓝色经济发展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积极利用海洋信托投资基金,争取开展金融租赁和海洋保险业务。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加大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增加蓝色经济的信贷投放规模。扩大利用外源信贷资金渠道,充分发挥投融资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的融资平台作用,积极争取国内各类金融机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大力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鼓励支持骨干企业通过股票上市、发行债券、联合兼并等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放宽民间投资范围,降低投资门槛,最大程度地激活社会资金。
3.用海用地政策。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大力推进集中集约用海,抓紧制定文登南海及五垒岛湾、荣成石岛—靖海湾海域开发利用规划,合理利用岸线和海域资源,保证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统筹考虑蓝色经济区建设,将重大产业、基础设施等项目纳入当地新一轮土地总体规划,为蓝色经济区发展预留用地空间。 (四)改善公共服务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安排,加快构建和完善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
1.着力健全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快市级农产品(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县级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初级检验检测机构、重点和外向型企业产品基本检验检测设施建设。全面推行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做到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产品无公害,确保威海农产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2.完善市县两级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加快病害防治中心建设,尽快实施县级动物、水生动物疫病防治体系项目,切实提高养殖疫病预报和防控能力。
3.着力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加快“数字威海”建设,充分利用近海资源调查与评价成果和在海域管理、环境保护、海岛与海岸带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积累的丰富信息资源,加强基础信息库建设,深度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建立面向蓝色经济及其开发管理、决策支持的信息基础平台,构筑电子物流、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三位一体的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联网核查。健全海洋气象、风暴潮、赤潮等海洋灾害的预警预报和防御决策系统,加快建设威海海事基地,提高防灾减灾、应对突发性海难和重大海洋污染事件的能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
打造威海蓝色经济区,是牵动全局、关系长远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全局、协调推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市里成立蓝色经济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推进协调小组,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市蓝色经济区管理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指导以及政策措施的督促落实;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工和责任,定期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配合协调的管理体系。各市区、开发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加强对本地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明确责任,加强协调
建立完善协调的责任分工体系,把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具体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抓好组织推动、规划协调、产业研究、政策实施、行业监测、项目调度等方面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
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事关全局的重大项目发展方面,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必要时“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强力推进蓝色经济区建设。 3.完善机制,加强考核
将蓝色经济区建设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蓝色经济区有关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制定科学高效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加快建设蓝色经济区的整体合力。 4.建立决策智力支撑体系
聘请一批海洋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专家学者作为我市发展蓝色经济的顾问,完善政府决策咨询工作机制,以进一步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择机举办高层论坛,在吸引国内外专家、学者为威海蓝色经济区建设建言献策的同时,大力宣传威海,提升我市在国内外蓝色经济领域内的影响力,推进威海蓝色经济区又好又快地发展。
附件
(一)图表
1. 威海市综合经济实力 2. 威海市岸线资源
3. 威海蓝色经济区发展目标 (二)规划示意图
1. 海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2. 现代制造业基地 3. 港口物流基地
4. 滨海旅游休闲度假基地 5. 新能源产业基地 6. 现代石化基地
7. 十大高端产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