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1)成绩优良;
(2)较好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
(3)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硕士:(1)成绩合格;
(2)坚实基础理论,系统专业知识; (3)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能力; 博士:(1)成绩合格;
(2)坚实宽广基础理论,深入系统的专业知识、技能、方法; (3)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的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四)高校中心工作与自主权问题
第31条 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1 高等学校中心工作:
(1) “培养人才”是高等学校中心工作;
(2)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要为“培养人才”服务;
(3)保证教育质量特别是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学校的责任。 2 高校自主办学权
第11条: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 。 自主办学权是法律赋予高校的法定权利。
自主办学权:——高等学校依法作为主体,通过自己做主,独立地分析、探索、实践,创设、经营事务,不受他人干涉,学校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一种权利。 自主办学权特性
具体表现为高等学校依法自立、自为和自律性。核心是自律、关键也是自律,难点也是自律。
自主办学权的外延:(1)自主制订课程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 (2)自主开展科研;(3)自主开展对外交流;(4)自主确立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5)自主管理和使用经费;(6)自主调剂系科招生比例;(7)自主评聘教职工和调剂津贴和工资分配; (五)教师培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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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条:“高等学校应当为教师参加培训,开展科学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提供便利条件”;具体四个必须:
1 35岁以下青年教师必须参加为期半年的社会实践; 2 讲师五年以上,必须安排至少3个月的脱产培训; 3 副教授五年以上,必须安排至少半年脱产培训或学术假; 4 教授五年以上,必须给与至少半年学术 (六)内部管理体制问题 1 党委领导
领导?一般地说,领导就是率领并引导对象朝一定的方向前进。
是否有领导的衡量指标:是否有新意;是否有系统开发;是否形成关系;是否有符合潮流的技术;
领导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 党委领导职责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3)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4)讨论决定校内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
(5)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6)保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2 校长职权
第41条 高等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拟定法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教学、科研、思想品德教育;
(3)拟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 (4)聘和解聘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行奖励与处分; (5)拟定和执行年度预算新方案,保护校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6)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如: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或学校行政会议权等。第30条:高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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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3 学术委员会
第42条 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 (1) 审议学科、专业设置;(2)审议教学、科研计划方案; (3)评定教学、科研成果;
问题:学术委员会由哪些人员构成?运行机制是什么? 现代大学制度提出
规划纲要第40条: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
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 二、高等学校教师与权义 (一)高校教师及其地位
1992年,全国有高校专任教师38.76万人;2009年增加到129.52万人,是1992年的3.34倍。 1 高校教师内涵
教育学:接受社会委托,在学校中对学生施加特定影响为重要职责,通过传承人类文明精华,推动社会发展的专业人员。
社会学:以培养或者影响人为主要责任的一种特定的社会职业。
教育法学:教师是依法履行教育特别是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职责的专业人员。教育法学中教师定义包括三方面的涵义: (1)高校教师要依法取得高校教师资格;
2)高校教师的基本职责是教育特别是教学、科研、社会服务;
(3)高校教师是专业人员(思想专业、教育专业、学科专业、技能专业); 思想专业高校教师是一种品质,即教师是专门承传人类文化精华,善于用独有头脑,独立精神,实事求是地自我或引导他人探索真理的品质。 2 高校教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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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第45条:教师要“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1)思想上忠诚(温总理“激励教师专注于教育 ”——政府工作报告); (2)行为“三心”:责任心、进取心、事业心;
(3)潜心从事教学或科研、服务,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其中核心是“三心”
“责任心”是指有把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当成自己的分内应做的事,认真负责地做好之心。而负责就是行为者尽到义务,承担规定的职责和任务并接受对行为后果的反映(奖惩)。
“进取心”是指有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上,要千方百计努力向上,立志有所作为之心。
“事业心”是指有对自己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进行有目的,有系统地思考,敢于与善于创新,百折不挠地做有影响、有成效、对教育事业有贡献的成就之心。 规划纲要第52条
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 高校教师的使命
08年9月30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南海紫光阁接受美国《科学》杂志主编布鲁斯·艾伯茨专访时说: 培养我们自己的大批的创新人才,首先要从孩子做起,使他们从小就养成独立思考的能力,在他们进入中学、大学后,使他们能够在自由的环境下培养创造性、批判性思维。我常讲:提出问题、发现问题比解决问题更为重要。我们正是需要这样的人才。 因此,应当从“学生、社会、国家”三个层面谈教师的历史使命。 从学生层面
1) 实施好的教育是教师的历史使命。
因为“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 好的教育:即能够满足学生诚信做人、身心健康、生存发展和创新思考需要的教育。 从社会层面
2)不断探索真理是高校教师的历史使命。
为促进社会的科学、持续发展,高校教师要不断发掘未知事物,探求蕴藏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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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之中的特质,揭示假相背后的真相。 从国家层面
(3)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是教师的历史使命。 高等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4 尊重教师 (1) 法律规定
《教育法》第四条第三款: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教师法》第四条第二款: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 (2) 尊师传统和经验的总结
“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傅” ——旬子 大学校长尊师理论
山东大学徐显明 “ 一把椅子理论”(21世纪10年代) 湖南师范大学张楚廷 “谁感谢谁理论”(20世纪90年代) 凉山大学鲁正中 “教师住房理论”(20世纪80年代) (3) 基本启迪
对高等学校领导者与管理者,更应当把尊师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以“教师为核心,管理目标 ”为导向,切实尊重教师,千方百计关心教师、发展教师,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为教师完成“三大任务”创造良好的氛围,激发教师“三性”,这是办好高等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 (二)高校教师资格
高等教育法第46条:“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1 教师资格(初始资格和后续资格)
(1) 初始资格:三个基本条件:思想、学历、技能;参与公招;录用) (2)后续资格:
A 岗前培训:不低于110学时,(高校教师资格)
B 社会实践:不少于半年(普升基本条件之一)本科毕业,普升讲师以前; 硕士生毕业,普升副教授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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