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关键业务操作说明 - 图文(3)

2019-09-01 09:24

第二部分: 学校级用户操作

第一章 学籍注册 1.学籍流程及总体说明

根据学籍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规定,“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根据学籍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的规定,特别强调,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学生实际在哪所学校就读,就应该在哪所学校建立学籍。

全国学籍系统中学生学籍建立分三种情况:

在校生注册:特指在首次数据采集阶段使用,可录入所有教育阶段的学生学籍信息,待首次数据采集完成后,该注册功能将关闭。

新生注册:特指小学一年级学生学籍建立,通过该注册功能,无法录入高年级或者初中、高中阶段的学生学籍信息。

来华归国学生注册:特指来华人员子女或海外归国人士子女在我国就读的学生学籍注册,使用该注册功能,学生需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符合各省的核办条件方可为学生进行学籍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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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学籍注册操作流程图 学籍注册操作流程学校开始1在校生注册2手工录入3模板导入等待系统自动查重有问题4问题学籍处理5学籍注册学校审核无问题6学籍注册审核完成7问题学籍审核8问题学籍仲裁教育局完成 1.2流程简要说明 学籍注册业务由学校用户发起,通过手工录入或Excel模板导入方式录入学生信息。系统自动查重。对查重有问题的学生学籍需要进行问题学籍处理。对查重无问题的信息核办步骤为: 学校核办; (2)学校上报; (3)主管部门核办。

核办同意后即可成为正式学籍,省级学籍系统即会自动为其赋予临时学籍号,待学生学籍信息进入中央级学籍系统后,会和公安部身份证认证系统进行信息比对,身份信息无问题的会为其生成正式的学籍号, 有问题的则进入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待下次再进行确认。

1.3注意事项

1.3.1学籍信息采集范围

根据学籍管理办法总则第二条规定,全国学籍系统数据采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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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国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

1.3.2学籍系统查重说明

根据学籍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所以建议学校在采集纸质学生信息时,要经过至少家长、班主任、学校主管领导三次确认过程,最大限度的确保学生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学生信息录入学籍系统后,在省级学籍系统中会进行自动查重,查重有问题的进入问题学籍库,查重无问题的才允许核办。

1.3.3学籍核办流程说明

根据学籍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的原则,全国学籍系统采用的是两级核办,即学校核办并上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1.3.4学籍号生成规则

根据学籍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规定,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学生正式学籍号生成后,一人一号,终身不变。根据实际情况,系统学籍号分两类。

临时学籍号:在学生录入至全国学籍系统并经过查重、核办无误后,即在与公安部身份证认证系统比对前,系统会为学生生成临时学籍号(共19位),便于学籍业务的办理,其生成规则为:L+学生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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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行政区划代码(6位)+学生出生日期(8位)+随机码(3位)+识别码(1位)。

正式学籍号:和公安部身份证认证系统比对后,会为学生生成正式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其生成规则为:有身份证号的:G+身份证号;无身份证号的:J+身份证号生成规则。身份证号生成规则:

(1)前1、2位数字表示:所在省份的代码;

(2)第3、4位数字表示:所在地级行政单位的代码; (3)第5、6位数字表示:所在区县的代码; (4)第7~14位数字表示:出生年、月、日;

(5)第15、16位数字表示:所在地的派出所的代码; (6)第17位数字表示性别:奇数表示男性,偶数表示女性; (7)第18位数字是校检码:也有的说是个人信息码,一般是随计算机的随机产生,用来检验身份证的正确性。校检码可以是0~9的数字,有时也用x表示。

2.学籍注册操作说明

在学籍注册模块内,用户可实现对学生学籍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和家庭成员及监护人信息的维护,注册分为两种方式:手工录入以及Excel模板导入。学籍注册面向三类学生:即小学新生注册、在校生注册和来华归国学生注册。下面以在校生注册为例讲解学籍注册。

2.1 学籍建立

2.1.1学籍信息手工录入

选择【学籍管理->学籍注册->学籍注册】进入学籍注册页面,点击<在校生注册>按钮,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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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籍管理员可以对学生信息依次录入,带“*”号表示的数据项为必填项;其他字段为非必填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

注:(1)出生日期一项可通过页面中的日期控件进行选择,点击输入框,如下图所示:

可通过点击下拉按钮,选择年份(如2000年)和月份(如4月),并在窗口中单击具体日期。选择所需时间后,系统会自动将时间填写至输入框,并保存为标准格式,无须手动更改;用户还可在日期填写框中按标准格式(YYYYMMDD)手动输入。

(2)页面有带有放大镜符号的信息项(如:籍贯等),需要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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