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生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在论文题目所涉及的领域内查阅资料,了解研究动态,设计合理的研究方案,认真填写《上海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并经指导教师和专业负责人审定。指导教师和专业负责人应在选题登记表中填写意见并签名。选题经审定后,进入论文设计、写作或实验研究阶段。
5.指导教师要根据课题内容、难度等制定科学合理的指导计划,对学生各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说明、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学校要求检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认真作好答疑和指导工作,督促学生按时、保质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并及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表》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期间由指导教师保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与学生论文(设计)装订在一起,由学院集中存档。
6.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和选题登记表中拟定的方案,达到预期目标,并按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完成论文(设计)的初稿撰写工作,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一步修改定稿。毕业论文(设计)的体例必须符合学术论文的要求,结构完整。毕业论文(设计)的篇幅,论文类一般应不少于8000字、设计类一般应不少于4000字,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专业由学院酌情确定论文字数。
7.初稿完成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学生在答辩前10天,将论文(设计)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首先填写《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中指导教师评定部分,给出恰当的成绩(百分制)和评语。答辩前一周,指导教师将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交专业负责人。
8.本科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后都必须答辩。各专业要在学院的统一部署下,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按专业成立若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一般至少由3名教师组成,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教授或副教授参加并主持答辩小组的工作,指导教师不能参与本人指导的学生的论文(设计)答辩。答辩小组成立后,专业负责人将学生论文(设计)及《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交各答辩小组组长,答辩前应向学生公布答辩分组情况。
9.各答辩小组首先组织教师对学生论文(设计)进行评阅,再结合学生的答辩情况,经答辩小组充分讨论后,给出答辩小组的评分(百分制)。评分情况须记录在《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及答辩评分表》中。答辩记录中要记录所提问题和回答的主要内容,如实填写答辩日期及地点。答辩小组评定成绩不及格者,最终成绩记不及格,学生可在一个月内向所在学院申请补答辩,补答辩以一次为限,成绩以“及格”、“不及格”两级记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者,须事先申请缓答辩,经教学院长批准后可以参加缓答辩,缓答辩可与补答辩同时进行,成绩按正常评定;未经教学院长批准不参加答辩者,也可以参加补答辩,成绩按“及格”、“不及格”两级评定。如缓答辩或补答辩未通过者,必须在有效学习年限内申请缴费重做,管理办法与第一次答辩相同。
10.答辩结束后,各答辩小组将《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中答辩小组评定部分(论文(设计)评
审意见和答辩意见)填写完整后,与学生论文(设计)一同交至各专业负责人。由各专业负责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进行审定,给出学生论文(设计)是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及评定成绩是否恰当等意见,并将成绩评定部分填写完整。专业审定的最终成绩采用五级计分。成绩评定结束后,各专业负责人将评定表上交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签署意见。
1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及时填写《上海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12.学院要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包括选题登记表、毕业论文(设计)原件、指导记录表、答辩记录及答辩评分表等材料,保存期限为4年,《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交档案馆保存。
1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14.严禁抄袭、剽窃他人论文(设计)与成果,严禁以任何形式捏造、篡改研究数据和计算结果,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以不及格论处。
三、指导教师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初级职称人员不能单独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在外单位结合科研和生产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可聘请相当于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
师,但学院必须指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联系,明确教学要求和进度,协调有关问题。每个指导教师单独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
指导教师的职责是:
1.帮助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
2.帮助学生分析论文题目,指导学生收集和阅读有关资料,审核学生填写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
3.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及完成的工作质量,认真做好答疑和指导工作,督促学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及时填写《上海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4.指导学生按照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完成后,指导学生论文修改,直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5.评审所指导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填写《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中指导教师评定部分,客观地提出评价意见,恰当地评定成绩。
6.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前准备。 7.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
四、答辩小组
1.答辩前,负责组织评阅本答辩小组学生论文(设计),并根据评阅得分情况在评定表的答辩小组评审部分中给出论文(设计)评审意见。
2.按照排定日程,负责对本组每位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3.答辩后,经答辩小组充分讨论,给出最终的答辩小组评分(百分制),并在评定表的答辩小组评审部分中根据答辩得分情况给出答辩意见。
答辩小组的总体工作由答辩组长负责。
五、组织与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学校教务处主管,各学院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具体工作。
1.教务处的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和管理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
(2)协助各学院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各阶段的检查; (4)组织抽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5)组织评选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将其汇编成册;
(6)汇总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总结工作,制订改进措施;
(7)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面的教学研究、经验交流等。
2.学院的主要职责
(1)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制度化管理。根据本规定,结合学科特点,组织制定本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