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及社会影响 (请列举说明) 荣誉奖(仅限政府奖) 奖励名称 颁奖单位 奖励级别 本人排名 获奖日期 20 1.是否组建校长工作室、教师工作室等相关平台以及各种配套资源情况; 2.博客和个人网站(请提供网站地址)建设情况 3.承担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情况或办学经验介绍、学术报告情况 4.每年培养和指导骨干教师情况 5.扶贫帮扶情况或参与本园的各项评估、新园筹建工作情况 示范辐射: (请列举说20 明) 10合计总分 90-100分为优, 60-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 0 本人学习总结,可附页 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培养机构 考核鉴定 意见 单位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办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考核 意见 项目领导小组意见 广州市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培养期满考核办法
根据《广州市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方案》(穗教师资〔2012〕45号文)要求,为实现培育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教育家成长意识、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广州卓越校长(园长)群落的目标,特制订《广州市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我市卓越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群落为目标,建立健全培养对象考核评价机制。坚持“注重培养,严格考核,强化引导”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对培养对象的推动和引导作用,增强培养对象自主发展的动力,促进培养对象专业成长,为广州基础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注重激励。把提高培养对象的素质和能力、实现培养对象的全面发展作为目标,注重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培养过程表现与日常工作业绩相结合,个人专业成长与学校发展相结合,激发培养对象学习和工作热情,增强其内生动力。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根据培养对象培养期间内师德修养、个人成长、工作业绩等情况,对培养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保证考核的公平性、客观性和严肃性。
(三)民主公开、综合评定。采取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
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保证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考核方式
考核评价采用培养对象自评、培养对象所在单位与培养机构、第三方的评价相结合进行。
四、考核要求
期满考核从学员个体成长与学校(幼儿园)改进两个方面进行考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为期满考核不合格:
1.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败坏,造成不良影响者;
2.违法犯罪,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3.学术不端,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弄虚作假者;
4.按《广州市卓越幼儿园园长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指标》、《广州市卓越小学校长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指标》和《广州市卓越中学校长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指标》评价为不合格者。
五、考核程序
(一)培养对象自评。培养对象自培训结束后,可自行申请结业考核。培养对象用其继续教育学号登陆“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下简称“继教网”),根据“继教网”的提示和“考核指标”的要求,对本人在培养期间的师德表现、个人学习及成长和学校管理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自评和上传佐证材料,网上填写《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登记表》(见附件4、5),打印后签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