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数学目标制定能力的培养(7)

2019-09-02 19:16

①通过亲自参与实践活动,加深对人民币的认识,进一步掌握人民币的换算以及简单的计算;②在活动中体验学习数学的乐趣和“用数学”的情感,并进行爱护人民币、勤俭节约的教育;③培养应用数学解决实际问题,进行数学交流的意识和能力,学会与人合作。

当然,这个教学目标的制定仅是从一个角度出发,每位老师根据自己不同的理解也可以见仁见智,制定出适合自己的个性化的教学目标,但是必须要遵循制定教学目标的根本原则。

4.制定课时目标需要注意的问题

(1)从整体效应出发,注意纵向、横向之间的关系。任何课时教学目标都不是孤立的,它应该成为一系列教学目标群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其他教学目标之间具有纵向垂直的分层和横向水平的关联。 (2)从学生实际出发,适应个别差异的需要,使教学目标具有一定的弹性。设计教学目标不仅要根据课程标准,更重要的是根据学生的实际发展水平来确定。

(3)教学目标的阐述必须明确而具体,具有可检测性。教学目标的叙写,在于强调教学活动对学生产生具体行为的改变,要说明学生在教学后能学会什么,其行为改变是可以检测的。

(4)从师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出发,制定明确、集中、适度的课时教学目标。

七、小学数学教学目标的表述

数学课堂教学目标是课堂教学的灵魂,是数学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是检验数学课堂教学质量的直接参考依据。在教学中,制定准确、

规范、科学的教学目标,有助于课堂教学的成功和教学目标的达成。下面就如何确定和叙写数学课堂教学目标问题谈一点自己的见解。

(一)数学课堂教学目标设计与陈述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目标陈述偏离行为主体。

教师在叙写目标时,最常用的句式是: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使学生掌握……,让学生知道……,使学生认识……在这样的目标陈述中,教师是使能者,学生是效应者。教师是否作了“使能”的努力,将成为评价数学课堂的重要的行为观测点,学生是否“能了”反倒成为教师教学有效的保证。

2.在表述教学后,学生要能“做什么?”时,使用含义含糊的词语。如“了解”、“理解”、“认识”、“掌握”、“体会”,等等。这是目前数学课教学目标陈述中常见的问题。

3.教学目标陈述过于笼统空泛。

不少教师对能力目标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表述显得空泛。如笼统地讲“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这种笼统的教学目标是没有意义而又无法操作的,学生会感到摸不着头绪。这种教学目标的设计与陈述,不但不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还会泯灭学生的兴趣。

【案例】

《2、5倍数特征》,按照以前的写法我们会这样叙写目标: 1.让学生经历2和5倍数的特征的探索过程,理解并掌握2和5倍数的特征,会判断一个数是不是2或5的倍数。

2.知道偶数和奇数的意义,会判断一个自然数是偶数还是奇数。

3.在学习生活中培养学生的探索意识,概括能力,加深对自然数特征的认识,感受数学的奇妙。

分析:现在看来这些目标显然不切合我们现在的教学,它存在什么问题呢?首先在原目标1、2中出现的一些“让”“理解”“掌握”“知道”等都属于内部心理状态,在教学中学生是否真正达到这些目标是我们很难知道的,另外,它对一些方法性的目标没有设计到,如:在原目标1中出现的会判断一个数是不是2或5的倍数,就没有考虑一个基本方法,指向不够明确。

(二)设计与陈述数学课堂教学目标的要求 1.数学课堂教学目标的设计必须是完整的。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数学课的教学目标包括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缺一不可。其中,知识目标是最基本的教学目标;能力目标是最重要的教学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是关键。所以,确定数学课的教学目标,必须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和知识、技能目标结合起来。

2.数学课堂教学目标的行为主体是学生。

教学过程主要是由教师、学生、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所构成的。在课堂教学中学生是主体,而教师是主导,课堂教学设计应以学生的“学”为出发点,把学生作为目标主体。因此,教学目标陈述学生的学习结果,即通过教学后学生会做什么或会说什么,而不应该表述教师做什么。如陈述目标时使用“使学生……”、“提高学生……”、

“培养学生……”等方式是不符合要求的。尽管有时行为主体“学生”两字不一定出现,但必须是隐含的。

3.数学课堂教学目标对知识与技能目标的叙述应力求明确、具体,尽量可以观察和测量。

在叙述知识与技能目标时,不宜含糊不清、缺乏质和量的规定的“了解”、“理解”、“掌握”等词,“了解”、“理解”、“掌握”某一具体的概念、原理,只是一个抽象的目标, 在课堂教学目标的设计中不能这样笼统地讲,而应具体明确“理解”、“掌握”到什么程度,会“运用”到什么水平。在数学课程标准中列举了一系列的行为动词来描述教学目标,这些行为动词表现了不同层次的学习结果(因篇幅有限不一 —列举)。教师应根据具体的课堂教学内容恰当的选择行为动词来明确地表述学生应达到的目标,以加强教学设计的可操作性和教学质量的可测性。

4.数学课堂教学行为目标的陈述应具备四个基本要素。 一般认为,行为目标陈述的基本要素有四个:A:行为主体: 教学目标是预期学生学习结果,行为主体是学生而不是教师,判断教学效果的依据是学生是否获得进步,而不是教师是否完成教学任务。要改变采用“使学生…”、“培养学生…”、等目标陈述模式,如“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的……”,拓宽学生的……”等,这些说法都是不规范的,因为这样制定的目标的行为主体是教师而不是学生。应该用学生学习后能说什么或能做什么来表述。清楚地表明学生是目标实施的行为主体,当行为主体省略不写出时,从上下文要能看出行

为主体是学生。

B:行为动词:

描述目标时使用的行为动词要准确,尽量避免用“知道什么”“理解什么”等含糊的词语来陈述目标。教学目标的行为动词必须是可测定可评价、具体而明确的。如把渗透一些

“爱国、环保”数学材料的教学目标设定为“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提高环保能力。”这种说法,不仅主体不对,而且,“爱国主义情感”具体如何测量?“环保能力”提高多少?

C:行为条件:

影响学生学习结果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如“通过百分数意义的掌握”“在三角形内角和探索过程中……” “根据平行四边的面积公式”等。

行为条件表述的四种类型:

①关于辅助手段的使用:如“允许查阅资料”;

②提供信息或提示:如 “根据信息,能画出直角三角形”等; ③时间的限制:如“在10 分钟内,能------”、 ④完成行为时的情景:如“在分组比赛后,能———”。 D:表现程度:

教学目标的表现程度是指学生学习之后预期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平。如: “通过学习,90%的学生能用圆的周长公式解决生活中实际的问题”。教学目标表述的是基本的、可达到的教学目标,而不是难以实现的最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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