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光明建业九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名称:酒泉市光明建业九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企业地址:酒泉市新城区神州路18号
第四条:本公司隶属酒泉市光明建业有限责任公司分支公司,企业发展资金源于本公司的固定资产和多年积累的部分利润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资金税值约500万元。
第五条:本公司为独立法人酒泉市光明建业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分支公司,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实有的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公司与下属部门和生产项目部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公司一切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经营范围:
1.承建大、中、小型建筑安装工程; 2.进行与本公司经营项目有关的投资活动; 第九条:企业宗旨
1.秉持领先技术,倡导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标志上乘品质,推动行业文明;
2.服务宗旨:业主至上,主动热枕,礼貌服务,团结协作。 第三章:经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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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本公司下设生产技术管理部、财务材料供应部、生产经营部、综合办公室等四个生产业务管理部门和第一、第二、第三、三个生产经营项目部。
第十一条:本公司设立经营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经营管理委员会由公司创建人担任总经理,设委员九名,经营管理委员会委员为本公司的经营管理部门、生产部门和业务部门主要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委员会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为公司经营执行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两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在总经理外出时行使总经理的职权,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经理办公会议有总经理、副总经理,工程技术管理部经理,财务材料供应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和主管会计组成,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副经理及各部门、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业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职工均由各部门、各生产单位经理聘任。
第十三条:经营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安排部署下月工作,总经理办公会每旬召开一次,安排部署生产,供应、财务等工作。
第十四条: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负责召开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议,职工大会; 2.任免公司管理人员、业务人员; 3.审批公司经营计划,财务计划;
4.审批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工资、资金分配方案; 5.决定公司各大项目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 6.负责对公司机构设置与调整,优化公司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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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副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执行经营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对总经理负责; 2.组织和领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在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处理对外业务; 4.提议任免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及职工;
5.负责召集总经理办公和各部门经理办公会和职工会议;
6.负责编制公司生产计划、财务计划、上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7.负责制定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业务人员的工资与奖金分配; 8.负责对公司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各部门、各生产单位的经理是由公司聘任的基层管理人员,代表公司负责本部门,本生产单位的工作;
2.负责召集本部门经理办公会议和职工大会; 3.负责编制本部门生产计划,并负责实施; 4.负责提议任免本部门其它管理人员、业务人员; 5.负责任免本部门职工;
6.负责制定本部门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和职工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并上报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核;
第十七条:副总经理及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只能在本公司任职,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的管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竞争,若有营私舞弊,工作失职或违反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随时解聘,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负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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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下属生产单位的经营方式
第十八条:公司的资产经营权属总经理所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进行,越权经营的有各自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各生产单位实行生产费用承包制,生产费用在公司制定的指标内各单位支配,自负盈亏。
第二十条:工程技术部负责公司承接工程的招标工作。预算在进行招投标工作时,应认真学习图纸内容和相关招标文件,做到经济技术招标准确无误,不得缺漏项,否则因此造成经济损失,要承担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业务人员,按照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目标和费用指标,本着相互支持、相互监督、责权分明、盈亏共担的原则,协同工作,经营出现的亏损、盈利,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分项权益和承担亏损。
第五章:劳动人事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劳动用工,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根据本地区劳动人事制度,自行制定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职工工资和工资支付方式及解聘。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职工根据职务情况,缴纳一定数量的风险押金,副总经理交风险押金20000元;生产技术部副经理交风险押金10000元;项目经理交风险押金10000元;施工员交风险押金8000元,材料员交风险押金6000元,资料员交风险押金6000元,业务员交风险押金5 000元,司机交风险押金4000元,分两年从本人工资中扣回。并以所交押金和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公司负责,成为本公司的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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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本公司正式员工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和公司裁员时各种补助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公司管理制度,执行经营管理委员会的决议; 2.维护公司的利益,反对和抵制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3.以缴纳的押金对公司承担责任;
4.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工作,对外业务要在公司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内进行;
5.管理人员年龄在五十五岁以上的,经经营管理委员会同意可退职; 6.正式员工因病或身体状况等,不能在本企业工作,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可以病退。
7.正式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公司继续工作,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可以退职,但不能享受公司任何待遇。 8.凡经公司培训的员工,若有其它原因不能在本公司工作,要退回培训费和已享受的福利待遇;
9.员工因自己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在自己承包经营中出现亏损,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10.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的管理制度工作,对外业务。不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其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由本人承担。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二十六条:本公司采用日历年度制,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采用债权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十八条:公司财务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如下会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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