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76 期初贷款损失准备账面余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各项准备金期初数金额。根据?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行14第1列“期初余额”填报。
行77 本期计提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核算资产减值的准备金本期计提数的金额。根据?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行14第3列“本期计提额”填报。
行78 本年减少额小计: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核算价值恢复、资产转让等原因转回的准备金本期转回金额。根据?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行14第2列“本期转回额”填报。行78=行79+行80。
行79 转回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因贷款价值恢复而在本期转回的准备金金额。
行80 转销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核算资产转让转销而在本期转销的准备金金额。根据?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行14第2列“本期转回额”扣除因价值恢复转回的准备金填报。
行81 期末贷款账面余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期末数的金额。
行82 期末贷款损失准备账面余额:根据?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行14第4列“期末余额”数额填报。行82=行76+行77-行78。
行83 纳税调整增加额:填报本年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大于减少的贷款损失准备后的金额。根据?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行14第5列正数填列。
行84 纳税调整减少额:填报本年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小于减少的贷款损失准备后的金额。根据?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行14第5列负数的绝对值填列。
七、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 (一)长期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损失)
行85 投资转让净收入:填报纳税人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臵股权投资时,转让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根据?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一)第11列“投资转让净收入”合计数填列。
行86 投资转让的会计成本:填报纳税人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臵股权投资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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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财务会计制度核算核算的投资转让成本的金额。根据?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一)第13列“投资转让的会计成本”合计数填列。
行87 投资转让的税收成本:填报纳税人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臵股权投资时,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投资转让成本的金额。根据?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一)第13列“投资转让的税收成本”合计数填列。
行88 会计上确认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的金额。根据?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一)第14列“会计上确认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合计数填列。
行89 按税收计算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填报纳税人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臵股权投资时,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根据?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一)第15列“按税收计算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合计数填列。
行90 会计与税收的差异:填报会计上确认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减去按税收计算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后的金额。根据?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一)第16列“会计与税收的差异”合计数填列。
(二)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弥补
行91 上年结转本年尚未弥补的股权投资损失:填报上年结转至本年按税收计算的尚未弥补的股权投资损失。
行92 本年实际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填报本年发生的按税收计算的股权投资损失。 行93 本年弥补以前年度股权投资损失:填报按税收规定本年可以弥补的以前年度股权投资损失。
行94 留待以后年度弥补的股权投资损失:填报本年尚未弥补完结,留待结转以后年度弥补金额。
八、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额小计(调减以“-”填列)
行95 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额小计:填报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额合计数。根据?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行18第7列填报。正数为纳税调增额,负数为纳税调减额。
行96 固定资产折旧纳税调整额:填报固定资产折旧纳税调整额。根据?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行1第7列填报。正数为纳税调增额,负数为纳税调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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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97 本期会计折旧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算本纳税年度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根据?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行1第3列填报。
行98 本期税法折旧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根据?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行1第4列填报。
行99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纳税调整额:填报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纳税调整额。根据?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行7第7列填报。正数为纳税调增额,负数为纳税调减额。
行100 本期会计折旧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算本纳税年度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额。根据?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行7第3列填报。
行101 本期税法折旧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算本纳税年度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额。根据?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行7第4列填报。
行102 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摊销纳税调整额:填报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摊销的纳税调整额。根据?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行10第7列填报。正数为纳税调增额,负数为纳税调减额。
行103 本期会计摊销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算本纳税年度的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摊销额。根据?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行10第3列填报。
行104 本期税法摊销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算本纳税年度的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摊销额。根据?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行10第4列填报。
行105 无形资产摊销纳税调整额:填报无形资产摊销的纳税调整额。根据?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行15第7列填报。正数为纳税调增额,负数为纳税调减额。
行106 本期会计摊销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算本纳税年度的无形资产摊销额。根据?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行15第3列填报。
行107 本期税法摊销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算本纳税年度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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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额。根据?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行15第4列填报。
行108 油气勘探、开发投资纳税调整额:填报油气勘探、开发投资摊销的纳税调整额。根据?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行16、17第7列合计填报。正数为纳税调增额,负数为纳税调减额。
行109 本期会计摊销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算本纳税年度的油气勘探、开发投资摊销额。根据?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行16、17第3列合计填报。
行110 本期税法摊销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算本纳税年度的油气勘探、开发投资摊销额。根据?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行16、17第4列合计填报。
九、资产损失项目纳税调整额小计(调减以“-”填列)
行111 资产损失项目纳税调整额小计: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确认的资产损失金额减去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金额后的差额(财税?2009?57号)。正数为纳税调增额,负数为纳税调减额。行111=行112至行118之和。
行112 现金、存款损失纳税调整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确认的现金、存款损失金额减去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现金、存款金额后的差额。正数为纳税调增额,负数为纳税调减额。
行113 坏账损失纳税调整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确认的坏账损失金额减去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坏账损失金额后的差额。正数为纳税调增额,负数为纳税调减额。
行114 贷款损失纳税调整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确认的贷款损失金额减去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金额后的差额。正数为纳税调增额,负数为纳税调减额。
行115 股权投资损失纳税调整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确认的股权投资损失金额减去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金额后的差额。正数为纳税调增额,负数为纳税调减额。(注:本行中的“股权投资损失”指由于被投资方破产等原因产生的持有股权投资的损失,如为股权投资转让损失,应在行85至行90中填列)
行116 固定资产损失纳税调整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确认的固定资产损失金额减去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损失金额后的差额。正数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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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调增额,负数为纳税调减额。
行117 存货损失纳税调整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确认的存货损失金额减去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存货损失金额后的差额。正数为纳税调增额,负数为纳税调减额。
行118 其他资产损失纳税调整额:填报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确认的其他资产损失金额减去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其他资产损失金额后的差额。正数为纳税调增额,负数为纳税调减额。
十、特别纳税调整额小计
行119 特别纳税调整额小计:填报纳税人按特别纳税调整规定,自行调增的当年应纳税所得。根据?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行53第3列金额填写。行119=行120至行124之和。
行120 转让定价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和税收征管法第36条的有关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以下简称关联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而调整增加的数额。
行121 成本分摊协议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1条第2款及实施条例第112条的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而调整增加的数额。
行122 受控外国企业不分、少分利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5条及实施条例第118条的规定,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低于12.5%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出于合理经营需要对利润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而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行123 资本弱化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及实施条例第119的规定,对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比例或独立交易原则调整增加的应纳说所得额。
行124 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指按照所得税法第47条的规定,对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而调整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
十一、其他免税收入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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