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民事诉讼法讲义(郑飞)(2)

2020-02-21 22:09

中律LG400司法考试培训知名品牌 我们一直在努力??

①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不到一年: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1 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关联考点:非军人(原告)对军人(被告)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被告)一方为非文职军人: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 年,一方(原告)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联考点:①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 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

辖。②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 年,一方(原告)起诉离婚的案件, 且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例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5)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

(6)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下列不属于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有? A.上海人赵某诉美国波音公司人身损害赔偿一案

B.北京人王某有四个子女,均居住在深圳某区,王某起诉要求四个子女承担赡养费

C.甲区王某与乙区赵某结婚后居住在丙区购买的新房,8个月后,赵某起诉要和王某离婚 D.张某被监禁在北京市甲区监狱已有3年,因债务纠纷,起诉在乙区居住的刘某

(四)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 1.国内案件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时,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为主要遗产地) 2.海事法院的专属管辖

(1)因沿海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

(2)因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或其他有害物质,海上生产、作业或者拆船、修船作业造成海域污染损害提起的诉讼;

(3)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有管辖权的海域履行的海洋勘探开发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3.涉外案件专属管辖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对外国法院管辖的排斥。

(五)特殊地域管辖:合同纠纷的管辖 1.合同纠纷通常的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法院。 2.合同履行地的特殊问题

(1)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发生纠纷的管辖

①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并且②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管辖。注意:这时,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无管辖权。 (2)以实际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是以

权威网站:www.LG400.com 6 咨询热线:010-62227168 62227169

中律LG400司法考试培训知名品牌 我们一直在努力??

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优先于《意见》第19 条适用。 (3)以约定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①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意.协议管辖

问题见》第20 条

②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③借款合同: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协议管辖问题 (1)国内协议管辖

①只适用于合同纠纷。 ②只能以书面合同形式。

③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选择一个。 ④选择必须确定,并且必须惟一。

⑤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涉外协议管辖。

①不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也适用于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②协议应用书面形式;

③协议管辖选择的法院应与争议有实际联系;

④不违反我国民诉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协议无效的处理:不按照协议管辖,按照纠纷案件确定管辖法院。

(2009-3-81).关于非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只能就合同纠纷进行协议,涉外民事诉讼可协议管辖的范围不限于合同纠纷 B.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只能书面明示,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口头的方式 C.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协议选择的法院范围广于非涉外民事诉讼

D.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不可约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约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

(六)特殊地域管辖:侵权纠纷的管辖 1.侵权纠纷通常的管辖法院

(1)通常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2.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关联知识:

1、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谁先立案?

2、合并管辖(又称牵连管辖):(1)原告增加诉讼请求,(2)被告提出反诉,

(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之诉

(七)裁定管辖:移送管辖 1.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

(1)本院已经受理了案件;

(2)本院对受理的案件没有管辖权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立案受理该案; (3)受移送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2.不能适用移送管辖的情形

(1)受移送法院不能再行移送。

(2)共同管辖中,先立案的并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能将案件移送。

权威网站:www.LG400.com 7 咨询热线:010-62227168 62227169

中律LG400司法考试培训知名品牌 我们一直在努力??

知识链接:管辖权异议:

1.提出异议主体:本案当事人。 (1)通常为被告; (2)第三人(包括有独三和无独三)不能提出异议。

2.提出异议的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3. 对异议的处理: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 裁定驳回异议。《民诉》第38 条

4、对该裁定不服,可以上诉,

5、在管辖权问题解决以前,法院不得进入实体审理。

(八)裁定管辖:指定管辖

1、有管辖权的法院因特殊原因无法行使管辖权; 2、两个以上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 3、受移送的法院认为对移送来的案件无管辖权。

(九)裁定管辖:管辖权转移

1、管辖权转移的情形――由下级法院向上级法院转移 ①下级法院可以报请人民法院审理。(上报型)

②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上调型) 2、管辖权转移的情形――由上级法院向下级法院转移

上级法院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放型) 3、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 ①管辖权转移:转移的是管辖权;

②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管辖权没有转移。

(2009-3-80).2008年7月,家住A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该

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B.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C.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D.甲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专题四 当事人与代理人

一、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一)诉讼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资格 1、自然人: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法人 :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3.享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其他组织 :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①私营独资企业能作为当事人。对于个体工商户(也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则以营业执照上登记

的业主为当事人。

②能作为当事人的合伙只限于合伙组织,即依照《合伙企业法》成立的合伙企业。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权威网站:www.LG400.com 8 咨询热线:010-62227168 62227169

中律LG400司法考试培训知名品牌 我们一直在努力??

(4)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5)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二)诉讼行为能力 1、公民:(1)有诉讼行为能力=有民事行为能力

(2)无诉讼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 2、法人:有诉讼权利能力者,就有诉讼行为能力

二、具体案件中常考的当事人

1.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1)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了解:①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②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③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2)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

掌握:①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②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3)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是当事人: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②他人冒用法人、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表见代理除外); 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2.行为人对他人的行为负责

(1)法人作为当事人,法人的分支机构不是当事人:

①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②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引起的诉讼。 (2)雇主作为当事人,雇员不是当事人: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

(3)企业合并分立,合并分立后的企业是当事人:

①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 ②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4)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

三、诉讼代理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

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确定

(1)以下人员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 ①律师;②当事人的近亲属;③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④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2)以下人员不能作为委托代理人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③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④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

2.一般授权与特别授权

(1)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意见》第93 条:调解

(2)一般授权: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不是特别授权。

权威网站:www.LG400.com 9 咨询热线:010-62227168 62227169

中律LG400司法考试培训知名品牌 我们一直在努力??

四、共同诉讼

1.普通共同诉讼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 人以上。

(2)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①诉讼标的为2 个以上;②2 个以上诉讼标的同类。 (3)同一法院管辖,并且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4)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

(5)当事人(通常是指起诉方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

2.必要共同诉讼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 人以上。 (2)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 (3)法院必须合并审理

例题:以下属于普通共同诉讼的是:

A.赵某在甲商场买了一个手机,在使用中手机发生爆炸,造成赵某及其朋友李某人身伤害,赵某与李某遂对甲商场提出侵权之诉

B.甲乙丙三人在路边放鞭炮,丁经过该路段,被鞭炮炸伤,但不能确定是谁的鞭炮炸伤,遂将甲乙丙均诉至法院

C.甲因为对学校的三个同学心有不满,某日又见到这三位同学在一起,遂上前将三位同学打伤,这三位同学将甲诉至法院

D.王某起诉李某借款不还后,赵某闻讯赶来,也起诉李某借款不还,李某不愿意合并审理

3.挂靠与借用类案件 (1)基本考点:

①挂靠方与被挂靠方作为共同诉讼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②借用人与被借用人作为共同诉讼人: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帐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2)关联考点:

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两者作为共同诉讼人。 ②个人合伙涉诉时,其全体合伙人作为共同诉讼人。 ③法人合并、分立的,其权利义务承受人作为当事人。

4.继承遗产类案件 (1)共同诉讼人问题:

①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②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列为共同原告。 ③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为共同原告。 (2)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问题:如果有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权之外的原因对被继承的财物提出诉讼请求,该继承人为有独三。

5.共有财产类案件

(1)共有人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

(2)共有人可以作为共同被告:共同财产造成他人损害。

权威网站:www.LG400.com 10 咨询热线:010-62227168 62227169


2010民事诉讼法讲义(郑飞)(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人教版高中英语必修3精品教案Unit - 1 - - Festivals - around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