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管理制度
一、领导机构 1、县级领导机构
临夏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副组长:成 员:
马正业杨 勇马秀兰辛 录祁树熙 马 林 马如昌 祁文东 马云龙 马 昱 敏立荣 张生强 何克虎 马邦海 谷见辉 徐建华 黄 沪 县委副书记 县人民政府县长 县委常委 宣传部部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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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局长县监察局局长县教育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发改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县农牧局局长县质检局局长县工商局局长县国税局长县地税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
马永康 县伊斯兰教协会会长
焦俊华 县广电局局长
安 珍 县物价局局长 王万明 县供销社主任 楚长庆 县交警队队长 石彩虹 县运管局所长 刘林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万军 县疾控中心主任 蒲兴岳 县团委书记 马旭颖 县妇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马如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教育系统领导机构
临夏县教育系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马如昌 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周忠明 教育局党工委书记 赵树奎 教育局副局长 何通雷 教育局副局长 马义英 教育局副局长 周中普 教育局工会主席 马建勋 教育局纪检员
赵 达 教育局党工委书记
成员:县政府各督学、教育局各办公室主任、站长、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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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营养办全体干部,实施营养餐计划的各中学、学区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营养办,副局长何通雷任办公室主任、营养办李小军任副主任,负责学校营养餐工作的具体实施、督促检查、考核、收集软件资料、材料撰写、数据上报、协调相关部门等日常工作。
3、乡镇领导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由乡(镇)长为组长,分管教育副乡(镇)长为副组长,各中学、学区校长、包村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内各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4、中学、学区领导机构
农村初级中学和学区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班主任和后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机构,负责本校及学区所属村校、各教学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统一制定《实施方案》、学校“四表两账”,即供货登记表、收货登记表、入库登记表、发放登记表和学校综合台账、班级实名制发放台账,并完成相关材料和各项数据的上报工作。
二、学生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
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卫生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专家组,全面负责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县卫生部门负责制定《临夏县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组织专家每年开展一次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及时掌握学生营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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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纪检监察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
2、卫生防疫监督检查
县卫生防疫部门对供货企业每月进行一次食品卫生防疫督查。县质监局对供货企业每月进行一次质量监督检查。县卫生局对学校食堂卫生每学期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县工商局对供货企业每月进行一次经营管理检查。乡卫生院不定期对学校储存食品进行卫生检查。各相关单位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县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常规检查
(1)、县学生营养办公室组织人员每学期对学校营养餐实施情况,食堂建设等方面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县政府各督学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对营养餐实施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学校营养餐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及安全监督小组要加强食堂管理检查,建立健全月核查制度,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月底领导小组成员要对每周配餐情况、收验货情况、财务收支公示情况等工作进行核查,并于下月初公布核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措施纠正,保证学生营养工程顺利、高效运转。
(2)、县上对各乡镇学生营养餐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职能部门对供货企业和学校每月进行两次检查。教育局营养股对学校营养餐工作每月进行三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转项考核。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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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府对学校营养餐工作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将相关业务的督查、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向县政府和汇报一次,并将书面材料报县营养餐工作办公室。学区、中学对各村校营养餐工作每天进行一次检查。
4、经费审计检查
县审计局每年对学区、中学的营养餐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县教育局内审股每学期对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做好审计档案。
5、账务规范检查
县教育局财务股对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全程督查,每学期对学校账务规范等方面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和集中专项检查。
四、账务和资金管理制度
1、县财政局、县教育局、中学、学区把营养餐资金纳入专户管理,建立专账,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作它用。
2、资金拨付方式:县财政局每学期按教育局上报的决算表,及时足额将资金划拨到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按照中学、学区上报的决算表把资金直接划拨到中学、学区。
3、结算方式:学校实行每天清算,学区实行每月结算、每学期决算制度。每月结算货款时,须备齐“四表二帐”(配送登记表、收货登记表、报损登记表,发放登记表、学校总台账、班级实名制发放台账)和供货方提供的正式发票进行结算,村校将由校长签字的每周结算表及时上报学区,学区统一审核汇总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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