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进行分类储存,并保证食品先进先出;负责每天对食品库房的日常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做好霉变、腐烂、过期食品的处理,确保配送到校的食品安全。
3、配送人员:做好每周食品出库验货工作,配送时持食品验收现场检验合格证到校配发,同时保证按学校需求数量按时配送到校;建立各类台帐并做好记录。
三、学校
1、校长:学校学生营养工程第一责任人,负责营养工程组织、实施工作。
2、营养工程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营养工程工作,包括接收、验货、配餐、留样及对从业人员加工、操作的监管,对学生食(饮)用的情况的监控和调整等;负责建立学校营养餐工程各类台帐;确保营养工程资金专款专用,按时结算货款,保证每周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和食谱的公示。
3、从业人员:按统一要求对食品进行加工和分发,保证操作流程正确、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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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食品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1、 操作间应设置可开闭的食品传送窗口、更衣、流动水洗手和消毒设施。
2、 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戴口罩。
3、 制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4、 操作前在无人的情况下开紫外线灯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使室内温度不超过25℃。
5、 加工人员有腹痛腹泻、手外伤、皮肤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及时调离加工岗位,待完全康复后回原岗位工作。
6、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原料的质量,发现有
腐烂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时,不得加工和使用。未经洗
净处理的不得带入操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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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搞好学生营养餐卫生,防止病从口入,保证师生身体健康,保证学校营养餐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必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才能上岗,上岗后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二、食堂工作人员严格做到:
1、食品原料要新鲜,严格质量验收,妥善保存,以防变质。 2、食物一定要烧熟煮透,在夏秋季节炒菜要现烧现供应,不供应隔顿隔夜饭菜,外购的熟食菜也要回锅重烧后再供应,不吃生冷拌菜,冬天要保证学生吃到热菜热饭。
3、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防止熟食被污染。熟食品应加盖防尘、蝇设备。餐具要严格消毒,公用餐具要做到洗涤、消毒、保洁,消毒的方法可用煮沸、蒸气消毒或药物浸泡等。食堂职工应做到上岗穿工作服,大小便后要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工作服、勤洗澡理发,烧饭切菜时不戴手表和戒指,不吸烟,不谈话,不随地吐痰,注意个人卫生。认真搞好厨房和食堂清洁卫生,每餐供应结束要将食堂的地面、桌椅、工作台打扫或擦抹干净,并把用具摆放有序,每周进行一次食堂的清洁卫生大扫除。
三、食堂要坚持开展除 “四害”工作,完善防“四害”设施,做好灭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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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食堂管理人员要对食堂卫生工作全面负责,深入各个工作环节,严格监督,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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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为加强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学生饮食安
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临夏州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食堂的管理与监督。
学校食堂管理要按照“规范、安全、卫生、舒适、满意\的基本要求,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的宗旨,加强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各寄宿制学校要根据《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自觉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做详细记录,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有主管领导、炊管人员、学生代表组成的监管小组,对食堂饭菜的数量、质量、卫生、价格、服务等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限期整改,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所辖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工作考核。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组织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二、食堂建设及设备的配置要求。
学校新建、扩建、改建师生食堂,其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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