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核管理制度
从今年起学生营养餐工作纳入全县中小学“43111”考核办法,总分值占10分,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细则如下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责任体系完善,供餐流程科学合理,各个环节安排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得1分,否则不得分。
2、严格按制度规定、操作流程供餐,供餐各个环节交接手续清楚,各类台账及表册齐全、明目,填写记录及时、准确、完整得3分,否则不得分。
3、具有必备的供餐设施、设备、器具等,卫生干净整洁,定期消毒得2分,否则不得分。
4、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学生就餐等方面规范运行,各类凭证齐全并妥善保管得2分,否则不得分。
5、严格实行日清月结,按要求准确及时地公开公示供餐数量、受益学生人数、资金总量等信息得2分,否则不得分。
6、出现以下情况,经查实一票否决,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不得分,并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⑴ 虚报学生数的;
⑵ 发生食物中毒责任事故的;
⑶ 学生营养餐达不到每生每天3元标准的; ⑷ 发放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的;
⑸克扣、截留学生食品或他人食用学生营养餐食品的。 八、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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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县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严格落实责任跟踪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1、县人民政府在决策、招标、审批等过程中因工作失误造成的营养餐不安全事故,由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负领导责任。
2、供货企业在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因质量和其他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故,由供货企业全部负担事故责任。
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卫生局、工商局、伊协、审计、财政、发改、监察等部门在资质审查、运营手续办理、质量检测、检验、检查监督、卫生防疫、食品定性监制、财务审计、资金拨付、账务规范等方面造成的营养餐不安全事故或工作失误,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4、县教育局因对学校管理松散、执行不力、督促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的营养餐不安全事故,主要领导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
5、乡人民政府在组织实施、检查监督、疏于管理、群体上访等造成的不良印象和乡卫生院在疾病预防、体质监测、紧急处置等方面造成的工作失误或不安全事故,主要领导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
6、学区对村校监管不严,监督不力,制度不全,账务混乱,挪用资金、报送台账不及时等造成的工作失误和不安全事故,学区校长负直接责任。
7、学校因私自购买非招标企业的食品,对供货企业所配送食品质量把关不严,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违规操作,“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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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账”不健全等造成不安全事故或工作失误,学校校长负直接责任,相关人员负具体责任。造成严重事故的学校校长和相关人员按干部处理权限,就地免职并降低一级工资。造成一般事故的学校校长和相关人员给与行政处分并全县通报。
8、对于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营养餐工程资金的单位或个人要视其情节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9、分工负责,明确责任,不按规定操作或不严格执行营养餐制度,造成食品卫生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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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营养改善计划安全报告及处置制度
一、第一时间的报告与处置
1、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知情人员须第一时间告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立即用电话向县教育局、县疾控中心、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3、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学校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6、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7、学校迅速通知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到现场,安抚学生,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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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联系医务人员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
8、集中患者,以便组织车辆能迅速运输患者。相关人员到现场维护秩序,关闭校门,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9、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对学生实施心理疏导,避免造成其它后果。
10、患者送往医院后,相关人员或教师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
二、事故后续情况报告
事故发生后,学校除了要第一时间按报告制度报告外,应按照主管局及相关业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学校要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处置、善后工作情况。1、事故处理情况报告:准确的数字,初步的经济损失情况,在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救治和善后处理情况。如事故处理时间较长,应按要求多次、及时报送事故处理进展情况。2、事故结案情况报告: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经济损失,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事故教训总结,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采取的相应措施。
具体责任:
1、县学生营养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营养工程工作日常事务,负责对营养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监管。
2、食品接收、存储、管理人员:负责对每批次货物按要求进行接收,组织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进行现场质检,质检合格后建立出入库台帐;负责对每批次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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