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3 合同管理工作内容 (1) 合同的签定
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都必须守信、平等、诚实,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严格履约。所以合同签订前必须以谨慎、认真的态度作好准备工作,监理工程师应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建设方提供相关的资料,为其决策提供资讯,对一些要求监理方参与完成的合同,监理工程师要在合同签订之前,认真分析合同条款,明确合同内容和范围及合同文本界限,做到资料齐全,文字严密,力争无懈可击,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对工程造价的变动影响因素,要进行详细而周到的考虑,尽量减少因合同文本缺欠而造成索赔,对投资效益产生不良影响。努力做到合同合法、公平、有效,以使合约双方今后都能严格执行合同。
(2) 合同的实施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将合同有关数据有关条款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并把合同工期、工序、价格以表格形式列出,建立合同数据档案,使管理系统化、程序化。对临时变更的协议及补充合同,随时加以整理、录入、归档,对合同进行动态控制管理,确保合同的履约率。监理工程师要经常对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合同双方严格履行义务。对影响工程实际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及时提出明确解决意见。对于有关的来往信函、文件指示和会议记录等,也应该纳入合同管理内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加强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合同风险分担
正确地、公正地处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建设施工期有短有长,施工条件千差万别,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未知因素也较多,因此,风险相对较大,当遇到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中没有明确载明应当由谁承担的风险,并已造成损失的,虽然各方都有责任,但往往把风险推向对方。监理工程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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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公平合理地妥善划分处理风险责任。一般来说,由建设单位方承担的风险有:施工现场准备方面、工程量的变化、施工图纸供应不及时或设计缺陷、资金不及时到位、意外风险和特殊风险等问题;由承包方承担的风险有:投标书中的疑问、承包方自己的能力、对新的工程项目和市场环境不熟悉、安全方面等问题;由双方共同承担的风险有:物价上涨、材料供应不足、合同条款方面等问题。上述各种风险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是客观存在的。对于这些风险,既不可能在招投标时清晰预见和把握,也不能在执行中完全避免。为了尽量减少风险,避免由于风险造成的争执和损失,监理工程师事先应认真进行风险分析,提醒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尽可能提供充足的资料,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和规范。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合同双方出现争执,监理工程师应公正地处理风险分清责任问题,尽量协商解决,使合同顺利履行。
(4) 合同的问题处理
●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由于设计人员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而造成较大量的设计变更所造成的投资增加应按合同约定,由设计单位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由于设计人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或返工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的责任大小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 按合同标准条件进行质量控制,明确签证人,按“合约”内容对原材料,工序认可,坚持施工合同标准条件的规定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行使签证权,严把工程质量关。
● 按合同标准条款进行进度控制,对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对比,行使检查、监督权,对拖计划的现象发布指令进行纠偏。坚持进度计划管理,出现工期延误按施工合同标准条件规定分析原因,并及时签证。争取实现合同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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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投资控制方面,按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行使审核签认权。
● 按合同条款总监行使主持组织协调的权利,并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发布各种通知、纪要、监理联系单,并按合约规定向委托人报告工作,签发监理月报等。
● 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发生争议,项目总监组织协调时,必须坚持合约的精神,对照合同有关条款,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进行协调。项目总监发出的一切指令、函件、报告都必须符合合同条款。
● 承包人往往对于已签认的合约不遵守,如建筑材料不报验即进场使用;上道工序监理工程师没有签认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没有签认即隐蔽等,监理工程师一定按合同有关条款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或返工。总之,凡是承包人违背合同条款的,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求承包人改正。并要求承包人的一切行动按合同条款和规范施工。
● 对发包人违背《合同法》的现象,如肢解发包,发包人供应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等情况,项目总监应及时提醒发包人慎重行事,并辅之协调、说服动员工作,指出违章的后果。
7.4.4 索赔管理
索赔管理是项目监理部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管理的主体是合同的双方。监理作为公正的第三方,是建设工程索赔管理的主体之一。我们将公正、科学、及时、实事求是的处理索赔,保证工程合同顺利实施,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利和经济利益。
(1) 索赔管理的任务
在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索赔和反索赔中,监理工程师负责合同的管理和各方面的协调和管理。主要任务有:
● 预测和分析导致索赔的原因和可能性。对导致索赔的原因要有充分的预测和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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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应能预测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堵塞漏洞。在起草文件、下达指令、作出决定、答复请示时都应注意到完备性和严密性。颁发图纸、作出计划和实施方案时都应考虑其正确性和周密性。
● 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监理工程师应以积极的态度和主动的精神管理好工程,为建设单位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中监理工程师作为双方的纽带,应做好协调、缓冲工作,为双方建立一个良好的工作气氛。对合同进行监督和跟踪,及早发现干扰事件,采取措施降低干扰事件的影响。
● 公平合理地处理和解决索赔。参与索赔的处理过程,审查索赔报告,反驳承包单位不合理的索赔要求或索赔要求中的不合理部分,公正、合理地处理和解决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索赔。审查和反驳的措施有:对承包单位的设计、施工情况监理人员应进行日常现场检查,并做好真实详细的记录,绝不能简单照抄承包单位的记录。《监理日志》填写中,特别要指出承包单位在哪些地方没有达到合同或计划要求,监理日志应逐级加以汇总分析,由监理工程师把承包单位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连同处理建议书面通知承包单位,为今后反驳索赔或反索赔提供依据。对合同中规定承包单位应该在多长时间内或什么时间以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什么资料供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的内容,监理工程师应把这些规定事先编制一份《承包单位应提交的数据清单》。其内容包括资料名称、合同依据、时间要求、格式要求及监理工程师处理时间要求等。以便随时核对。如果到时没有提交或提交资料不全等不符合要求,则应及时记录在案,并通知承包单位。这些问题可能是今后用来说明索赔应由承包单位自己负责的有力证据。监理工程师要了解承包单位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到货情况,包括材料质量、数量和存储方式,以及设备种类、型号和数量,如果承包单位的到货情况不符合合同要求,监理工程师要及时记录在案,并通知承包单位。做好数据文件管理工作,可以在索赔处理中做到有理有据,避免人云亦云,公正、客观地处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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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索赔管理的原则
● 客观公正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身份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索赔申请,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处理索赔;
● 以合同为依据的原则。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必须以合同和相应法律为依据,完整、正确地理解合同,严格执行合同,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履行合同,工程才能顺利实施。
● 及时处理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在行使自己的权力、处理索赔事务、解决争执时必须迅速行事,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索赔及时、公正、合理地解决。否则许多问题积累起来,容易造成混乱。
● 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一致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在处理和解决索赔事件时,如决定价格、提出解决方案等,必须充分地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考虑双方要求,做两方面的工作,使之尽早达成一致。
(3) 合理地进行反索赔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承包单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是由于承包单位的行为使建设单位受到损失,为维护建设单位自身的利益,应积极进行反索赔。一般反索赔具体主要有以下几种:
● 工程质量问题反索赔。因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工程规范、标准或工程施工图纸的要求,或在保修期内未完成应该负责修复的工程时,建设单位应向承包单位提出索赔。
● 拖延工期反索赔。监理工程师在确定该项违约费用时,要尽量考虑周全,对盈利损失、工期延长导致贷款利息的增加、工期延长引发的建设费用的增加、工程不能按期交工而引起的其他费用支出等要仔细测算。
● 经济担保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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