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铁路网在扬州“十字”交会。加快推进宁扬、扬镇等轨道交通前期工作,力争宁扬城际铁路开工建设。
全面进入空港时代。加快苏中江都机场建设,机场集疏运道路同步建设通车。进一步增强空港吞吐能力,口岸开放取得突破性进展,空港经济初具规模。
实施江淮干流治理工程。全面实施淮河入江水道治理工程,逐步推进长江河势整治及沿线建筑物除险,努力提高我市的流域防洪能力。加快区域挡排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区域重点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建设,改变区域性水利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
着力构建能源保障体系。加快能源和电网建设步伐,优化能源结构和能源布局,大力推进智能电网建设,保障扬州电网可持续发展。建立天然气供应和健全成品油分销体系,完善油气管网,积极推进太阳能发电和分布式能源建设,增强能源供给保障能力。积极推进电源点项目扩容,鼓励发展清洁能源。重点推进国信扬州电厂三期工程、华电扬州公司天然气发电机组或“上大压小”工程。新建500千伏变电站2座(扬州西、扬州北),线路420公里;220千伏变电所新改扩建20座,线路654公里;新建110千伏线路257公里。
第五章 推进民生幸福建设
坚持以民生幸福为导向,努力扩大就业,切实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提升
市民素质,努力建成“人人崇文尚德、家家安居乐业、社会公平正义、追求创新创造、充满人文关怀”的幸福扬州。 第一节 努力扩大和稳定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与稳定就业政策,在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使城乡劳动力更加充分就业。“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增就业岗位确保达到10万个以上。 建立促进就业再就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扶持政策,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劳动者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形成促进就业再就业长效机制。建立就业与失业评价监测体系,完善城乡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和失业预警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企业规模性裁员,分散失业压力,把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限度内。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把调整产业结构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大力发展吸纳劳动力能力强的第三产业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全面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广开就业门路。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畅通大学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的就业渠道。积极探索政策性安臵就业人群的就业工作,通过财政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拓宽公益性岗位的范围与规模,帮助城镇双失业职工、农村零转移家庭等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鼓励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完善创业培训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优化创业环境,开辟创业“绿色通道”;加强创业服务,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推进“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信息网络贯通、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针对不同群体就业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用和职业中介行为。完善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建立与服务成效挂钩的机制。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工时、定额等劳动标准管理,加大欠薪清偿保障力度。指导督促企业增强劳动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规范用工行为,改善劳动条件,落实人文关怀。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一线职工、劳务派遣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把“富民”作为改善民生的突出任务,着力拓宽城镇居民和农民收入渠道,保证劳动者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提高,不断提高群众生活品质,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加幸福。
切实提高城镇居民收入。不断健全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机制和调整机制。继续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继续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力度,健全工资保证金制度,依法惩处拖欠工资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形成合理有序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的比重。注重收入的均衡性,逐步提高扶贫与低保标准,促使全市各类居民生活水平共同提高。到2015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8400元,年均增长12%以上。
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富民,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推进就业富民,大力培训农村劳动力,推动劳动力转移,增加工资性收入;推进创业富民,鼓励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带头创业,支持农民以产品、技术、资金等要素入股,大力开展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资金互助合作等,共同投资创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大农业农村有关补贴、保护价收购和农村社会保障等力度,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实施农村扶贫工程,创新帮扶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加大政策扶持和强化“造血”功能,支持低收入户通过就业创业脱贫。到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6700元,年均增长12%以上,所有贫困农户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上。
第三节 完善提升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扩大覆盖范围,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推进社会保险城乡统筹,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一步提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水平,畅通各类群体、各个险种之间的衔接渠道,推进失地农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接轨;健全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政策,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加强和改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提升各类保险的统筹层次,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改革进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现各类人群的全覆盖,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并有序向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乡村企业与个体经济组织推进。
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进一步降低参加医疗保险的城乡各类人员就医就诊自付的比例;合理调整失业保险的支付水平;扩大工伤保险的支付范围。提高政府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引导与支撑作用,合理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居民参保缴费的标准,缩小城乡居民医保差别。
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基本建成以国办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