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业装备水平。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推进灌区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土地整理、沃土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加大各类资金的整合使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到2015年,全市80%以上的农田达到高标准农田要求。以“现代农业亮点工程”为引领,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为载体,发展以钢架大棚、温室、棚架种养以及节水灌溉、先进农机等为重点的设施农业,加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到2015年,形成镇建有千亩、县建有万亩的设施农业布局网络。引导农民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创新机制,培育和发展农机农技专业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率。到2015年,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
完善农业组织经营方式。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推进农村土地集中经营。到2015年,全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达70%以上。大力发展以农民专业合作为主体、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流通市场参与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重点建设5个有影响的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培育提升10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农贸市场为支撑、超市销售为平台、电子商务和连锁配送为载体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大力培育农村中介组织和农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产品产销率。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现代流通企业
在农村建设农资配送中心,发展连锁经营,形成市有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县有专业批发市场、乡有特色产地批发市场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构建农业现代服务体系。加强公益性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建立和完善以农民合作组织为主的农资、农技、农机、疫病防治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提高农业抗击自然灾害和应对市场变化等的自我调节能力。到2015年,形成社会化农业服务组织1000家。构建纵横相连的农业市场信息网络,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质量信息、科技信息和网上诊断、气象信息等服务,全面提高农业信息的服务水平。健全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和运行模式,逐步建立市、县两级财政支持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第四节 提升信息化水平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先进智能技术广泛应用,提高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水平,加快实施“两化融合”、“四网融合”,促进资源整合和资源共享,实施“数字惠民”行动,深入推进“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 加快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分类推进企业信息化,深入探索汽车船舶、机械装备、石油化工、智能电网、现代物流等行业信息化,推动信息技术在产品研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环节的应用,推进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推进信息技术在节能减排中的应用。
推进“四网融合”。积极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智能电网“四网融合”,促进业务运营相互准入、对等开放、合理竞争。搭建“四网融合”公共平台,重点推进综合业务运营支撑软件平台、云计算平台、电视播控平台、媒体资产管理平台、数据和灾备中心平台建设,实现可控、可测、可管目标。推动第三代移动通信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建设,鼓励通信网络向IP化、光纤化、无线化、智能化发展,加快研发适应“四网融合”要求的集成电路、软件、关键元器件等基础产品以及网络信息安全产品。
实施“数字惠民”行动。让广大市民享受城市信息化建设成果,改善市民生活品质。进一步推进市民卡工程,整合便民服务资源,拓展市民卡应用领域。完善以公民和企业为中心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立覆盖全市的社区信息化综合平台和面向家庭的社会信息服务网络,为市民提供衣、食、住、行、购等日常生活所需要的信息查询服务,以及金融、票务、充值、缴费、电子商务、配送等全方位的信息增值服务。普及并推广信息技术在农村的应用,缩小城乡数字鸿沟。
第五节 提高消费贡献率
坚持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充分挖掘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巨大潜力,不断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到“十二五”期末,居民消费率提升到30%以上。 扩大居民消费需求。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继续实施消费需求重点工程,完善和落实鼓励消费
的各项政策,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增加就业创业机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加快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增强消费能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形成良好的居民消费预期,增加即期消费,稳步提高居民消费率。“十二五”期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4%以上。 拓展消费新空间。顺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趋势,发展新型消费业态,培育消费热点,扩大文化、体育健身、娱乐、旅游、信息等服务型消费,推动大宗消费,实现消费结构升级。以扩大农村消费为重点,鼓励商贸连锁企业进镇进村,加快构建完善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体系,大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创造和激发农村新的市场需求。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力度,不断创新产品、创新供给,开拓新的消费领域,引领新的消费需求。积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改善居民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宣传教育,积极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中介机构,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快城乡消费服务市场体系建设,形成覆盖社区、便捷高效的服务网络,提高居民消费的便利性。建立健全消费信用体系,构建诚信市场。
第四章 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科学构建区域城镇体系,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逐步均等化,加快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变,逐步形成主体功能清晰、发展导
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第一节 合理布局城镇体系
按照城乡统筹、布局合理、资源集约、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着力构建“一带一轴”城镇空间布局。“一带”是沿江城镇带,以扬州市区为核心,以江都、仪征城区为两翼,加快扬州市区与江都、仪征城区及各个卫星镇的空间、功能整合,形成“一体两翼”都市区发展新格局,成为长三角沿江主轴线上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轴”是淮江城镇发展轴,以宝应、高邮城区及范水、邵伯等重点中心镇为节点,形成辐射东部腹地、产业特色鲜明的城镇发展轴。在“一带一轴”周边,规划曹甸、射阳湖、临泽、三垛、菱塘、小纪、郭村、谢集、大仪等重点中心镇,带动周边乡镇共同发展。形成以扬州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县城为支撑、以重点中心镇为节点、以一般镇和农村新型社区为基点的较为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到2015年,扬州市区人口达到135万人以上;4个县城中江都城区人口35万人以上,仪征城区人口30万人以上,高邮、宝应城区人口各25万人以上;力争重点中心镇镇区人口3万人以上,培育5万人以上重点镇3个。 第二节 做强做优中心城市
坚持把做强做优中心城市作为城镇化发展的龙头工程,不断提升扬州中心城市首位度、辐射带动能力和国际影响力。以扬州建城2500年为重要的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新一轮城市形象和品质提升工程,建设“精致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