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完整的身心和社会健康状态——是促进发展的所有部门互相作用的结果。
53.流行病学研究表明,接踵而来达到同一年龄的年长者健康水平越来越好,而且由于人们的寿命越来越长,可期望一些主要的机能丧失现象会大部分压缩在死亡前的一个很短的年龄范围内。 建议1
旨在减轻病人,特别是年老病人的残障,重新训练尚未丧失的机能、减轻痛苦、维持神智清醒。舒适和尊严、并帮助他们把希望和计划寄托到新的领域去的护理工作,将与提供治疗同样重要。 建议2
对年长者的照料应当超越疾病的治疗,并应考虑到体力、智力,社会、精神和环境诸因素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以促进他们的全面身心健康。因此,应当让保健和社会部门以及家庭共同来改善年龄较长人士的生活素质。保健工作,特别是作为一项战略的基本保健,应设法使年长者能够尽量在其自己的家庭和社区独立生活,避免便其摒弃于一切社会活动以外。
54.毫无疑义,随着年龄增长,病理情况频频发生.此外,老年人的生活条件使他们更易于受到各种可能不利于他们健康的危险因素的影啊(例如社会上处境孤立和意外事件)——但这些因素是可以大加改变的。研究和实际经验都证明,保持年长者的健康是可能的,疾病不一定总是老龄化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建议3
及早诊断和适当治疗并采取预防措施,都是减少老年人残废和疾病所必需。 建议4
应特别注意向高龄和丧失日常生活能力的老年人,特别是精神失常或无法适应环境的老年人提供保健服务;精神失常通常可以通过采取一些无须将患者安置于疗养机构中的办法来予以避免或减轻,例如由专业工作者向家属和自愿人员提供训练和支助,促进非住院性精神保健服务,福利工作,日间照料和设法防止社会上处境孤立的种种措施。
55.老年人中的有些人,尤其是高龄的人,仍然是脆弱的。因为他们的行动可能最为不便,所以特别需要就近在住所和(或)社区得到基本护理。基本保健的概念具体体现在便用现有保健和社会服务人员并辅以受过护理老年人基本技术训练的社区保健工作人员。
56.早期诊断和治疗对于老年人精神病的防治具有莫大的重要性。需要特别努力帮助心理健康方面有缺陷或有高度危险的老年人。
57.当需要医院护理时,运用老年学上的技能,可以评价病人的全面条件,并且通过多学科专门人员小组的工作,即可制订一项治疗和康复方案,其目的在于使病人及早回归社区并由社区提供任何必要的持续护理。所有的病人都及时地得到他们所需的一切形式的集中治疗,以便防止并发症和机能衰竭而致终生残废和过早死亡。 建议5
精心照料弥留病人,同他们谈话并在病人亡故之时及之后支助他们的近亲——这需要作出超越一般医疗的特别努力。医务工作者应力求提供这类照料。必须让医务人员、病人家属和病员本人知道和了解这类照料。铭记着这些需要,就应当鼓励互相交流一系列文化中现有的实际经验和做法方面的资料。 58.为年长者提供保健,必须在承认家庭及其所在社区是平衡而良好的护理制度的因素的基础上,谋求疗养机构的作用和家庭的作用两者之间的适当平衡,这一点十分重要。
59.现有对老年人的社会服务和保健制度的费用日趋昂贵。需要本着《阿拉木图宣言》的精神来考虑阻止或扭转这种趋势的途径,并采取制订包括基本保健服务在内的社会体系的措施。 建议6
应该通过更加密切地协调国家一级和社区一级社会福利服务和保健服务来抵消社会服务和保健制度费用增加的趋势。例如,需要采取措施来加强这两个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协作,并向他们提供多学科训练。但是,这些制度应当在考虑到家庭与社区作用的情况下予以制订,因为家庭与社区在平衡良好的护理制度中仍然是相互关联的关键因素。所有这一切工作的进行,务必不能有损于年长者的医疗和社会护理标准。
60.那些最直接照顾年长者的人受的训练往往最少,或者训练不够,不克尽职。年长者想要通过自我照料、促进健康、防止疾病和伤残来保持健康和独立,就需要年长者自己及其家庭和当地社区的保健和社会福利工作人员都具备新的方针和技能。 建议7
(a)应让一般居民知道如何对待需要照料的年长者。年长者本人应接受自我
照料的教育。
(b)那些在家里或在养老院照料年长者的人,应当按受执行其任务的基本训练,特别重视年长者及其家庭参与和各级保健和社会福利领域的工作人员之间的协作。
(c)从事保健职业(即医疗,护理、社会服务等)的从业员和学员应当接受有关老年病学,老年医学,老年心理医学以及老年护理的各有关领域的原则和技能方面的培训。
61.老年通常是一个不能表达自己意见的年龄。影响老龄公民的决定往往是在没有这些公民参与的情况下作出的,尤其是年迈、虚弱或伤残的老人更是如此-这些人应当获有较为灵活的、可以使他们对所获得的温暖和照料有所选择的护理制度的服务。 建议8
老年人的生活不应完全由保健、社会服务和其他护理人员来支配,因为老年人自己通常最知道他们需要什么和应如何来满足这些需要。 建议9
应当鼓励老年人参加保健计划的制订和保健服务的执行。
62. 护理年长者的一个基本原则应当是使他们能够在社区里尽可能长地维持独立生活。 建议10
应尽可能充分地在社区范围内发展保健和与保健有关的各种服务。这些服务应包括广泛的非住院性服务,例如:日间照料中心、门诊所、日间医院、医疗护理和家庭服务。急救服务应随叫随到。疗养机构照料应经常符合年长人的需要。应避免不适当地让老年人占用保健设施中的病床。尤其是不应把没有精神病的人送入精神病院。应通过老年病诊所、邻里保健中心或在年龄较长人士聚居的社区场所提供保健检查和保健咨询。应有必要的保健基本设施和专业人员以提供全面彻底的老年病护理。在疗养机构照料的情况下,应特别是通过进一步鼓励家人和志愿人员参与的方法避免由于老年人与社会隔绝而造成的感情疏远。
63.营养问题,诸如营养不良和营养失调问题,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的贫穷微贱的年长者当中,都普遍存在。意外事故也是年长者面临的一个重大危险。可能需要采取多部门措施来减轻这些方面的问题。 建议11
应当积极从事促进年长者的健康、疾病防治和维持机能能力的工作的,对有关群体的生理、心理和社会需要进行评价是一项先决条件。将会有助于残疾防治、早期诊断和恢复康健。 建议12
充分、适当和足够的营养,特别是蛋白质、矿物质和维生素的充分摄取,对于年长者的身体健康是非常必要的;贫困、孤独、食物分配不当以及不良的饮食习惯,包括因牙病而引起的不良饮食习惯使营养不良的状况更趋严重;因此,应特别注意以下各点:
(a)通过适当的计划,改进可使年长者能够获得足够食物的途径、并鼓励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在粮食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 (b)公平合理地分配食物、财富、资源和技术;
(c)教育城乡公众包括年长人在内培养正确的营养和饮食习惯;
(a)提供保健和牙科服务,以便尽早发现官养不良的症状和增强咀嚼能力; (e)研究社区一级年长人的营养状况,包括采取步骤纠正任何不能令人满意的当地情况;
(f)进一步研究营养因素对于发展中国家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影响。 建议13
应加强努力发展家庭照料,以提供必要的优质保健和社会服务,以便使老年人能够留在他们各自所在社区中尽可能长久地独立生活。不应把家庭照料看作是疗养机构照料的一种替代办法;而应看到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并应在提供服务系统中相互结合起来。以使老年人能够以最少的费用获得最适合于他们需要的最好照料。
必须通过提供充分的初级的医疗、辅助医疗、护理和技术设施以减少住院治疗的途径来对家庭照料服务给予特别支助。 建议14
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预防或至少推迟老龄化所产生的消极机能性影响的可能性。许多生活方式因素可能会对储备能力通常较差的老年期产生很明显的影响。
老年人的健康基本上取决于他们以往的健康状况,因此从青年时代开始的终生保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包括预防性保健、营养、锻练、避免沾染对健康有害的习惯和注意环境因素,这些保健工作应当是持续不断的。
建议15
积累性有毒物质——包括放射性物质和痕量元素以及其他污染物——对健康的危害随着寿命的增长而越来越大,因此,在整个寿命过程中都应给予特别注意并经常进行调查。
各国政府应促进这些材料的安全使用,迅速转移这些材料以确保使用后剩下的废物永远和安全地从人类生物圈消失。 建议16
任何可予避免的事故均将对人身和资源造成很大损失,因此,应当重视采取措施,防止在家中、路上以及由于医治差错或误用药物引起的事故。 建议17
为了给未来的行动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应促进下列各方面的国际交流与研究合作:根据当地健康和疾病状况及其后果进行流行病方面的研究,同时调查包括自我护理、护士在家中的护理在内的不同护理制度的效果,特别是取得最佳方案效果的方法;并调查对各种护理的需求情况:研究制订解决这些需求的方法,特别要注意关于实现各种目标和有关费用情况的比较研究;收集关于处于不同社会和文化环境的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和社会背景情况的资料,包括农村和偏远地区获得服务的特殊问题。 (b)保护老年消费者 建议18 各国政府应该:
(a)确保食品和家庭用品,装置和设备符合安全标准,而此种标准应考虑到老年人身心的脆弱;
(b)提倡药物、家庭化学用品及其他用品的安全使用,要求制造商标明必要的禁忌和使用指南;
(c)协助年长者获得药物、助听器、义齿、眼镜及其他补形器,使他们能够延长活动和独立能力;
(d)制止专为套取年长者的微薄资金所作大肆宣传和其他推销手法。各国政府机关应当同非政府组织合作从事教育消费者的方案。促进有关国际组织鼓励其成员国为保护年长消费者作出协同努力。 (c)住房和环境
64.充足的居住条件和令人愉快的物质环境对于所有人的幸福生活来说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