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老龄问题维也纳国际行动计划(6)

2020-04-14 15:46

必要的,而且,住房对于任何国家任何年龄组的生活素质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这种看法是人们所普遍接受的。适宜的住房条件对于年长者甚至更为重要,因为其住所实际上就是其所有活动的中心。修改住房、对日常生活提供实际家政援助和适当设计的家用设备,可以使得那些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或者否则无法继续在自己家中生活的老年人,能够生活得更为方便。

65.老年人在交通运输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特别是步行的老年人必须克服那些限制其行动和外出活动愿望的客观存在或主观上感觉到的各种危险。应该使交通条件适应老年人的需要,而不能让后者去适应前者。所采取的措施和便利做法应包括交通常识教育、时速限制,特别在居住区中的时速限制_交通安全的环境、住房和交通工具等。 建议19

年长者的住房切不可被视为仅仅是一个容身之地。除物质部分外,它还有心理和社会的意义也应予以考虑。为便老年人摆脱对别人的依赖,国家住房政策应谋求下列目标:

(a)提供经费修理和发展住房,并在条件许可和合适的情况下,勿之和改良家庭住宅,使住宅适应老年人进出和利用其设备的能力,以帮助老年人尽可能地长期地继续住在自己家里;

(b)根据一项规定提供公共资金和同私营部门订立各种安排的住房政策,遵照当地的传统和习惯,规划和推广各类老人适用的住房,并使之同老人的独立生活的地位和程度相符。

(c)使住房政策同各项有关公共服务(社会,保健、文化,娱乐、交往机会)的政策相协调,以便让老年人尽可能享有较优于一般人的居住条件;

(d)制定和实行特殊的政策和措施,作出具体安排,以使老年人得以自由行动,并保护他们免受交通事故之害;

(e)这项政策应是支助居民中最贫困的人的一项更广泛政策的一部分。 建议20

城市重建和发展规划以及法律均应特别注意老年人的各种问题,帮助确保他们与社会融合成为一体。 建议21

应鼓励各国政府采取考虑到老年人和社会处境卑劣人士的需要的住房政策。为了照顾到这一年龄组身体机能而设计的生活环境应当是一个国家的生境政策

和行动的指导方针的组成部分。 建议22

应特别注意环境问题和考虑到年长者身体机能的居住环境设计,并通过提供无足的交通工具来便利他们的活动和与人交往。

生活环境应当在各国政府、地方当局和非政府组织的支持下予以设计,以使老年人能够——如果他们愿意这样做的话——继续生活在他们所熟悉的,可能已经长期参与其社区活动并且具备过着丰富多彩、正常安定生活的机会的地方。 建议23

在一些国家中,侵害年长者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这不仅使当事人身受其害,而且使许多年龄较长人士恐惧踏足户外。应当作出努力以便使执法机构和年长者更能认识到侵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的程度及其影响。 建议24

老年人应当尽可能参与为年长居民而制订的住房政策和规划。 (d)家庭

66.家庭,不论其形式或组织方式如何,被公认为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位。随着人的寿命愈来愈长,世界各地四代同堂——和五代同堂——的家庭愈来愈常见了。但是,妇女地位的变化已经降低了她们作为老年家庭成员照顾者的传统作用;因此有必要使整个家庭包括其男性成员在内能够接手并分担家务和家庭帮助老年人的责任。妇女参加并继续保持在劳动队伍内的时间越来越长。她们中的许多人在完成养育子女的责任之后受到双重任务的压力,一方面她们愿意和需要工作以获收入,另一方面她们又有责任照顾年长的父辈和祖辈。 建议25

由于家庭被认为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因此,应设法按每一个社会的文化价值制度和家庭的老年成员的需要来支助、保护和加强家底各国政应当推行鼓励家庭全体成员参加、保持家庭各代人之间大团结的社会政策。非政府组织在加强作为一个单位的家庭所起的作用和贡献,应在所有各级予以强调。 建议26

遇有需要的时侯和地方,由范围更大的社区提供适当支助,这对于使家庭愿意并能够继续照顾年长亲属来说,可以具有决定性影响。在规划和提供各项服务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些年长人照顾者的需要。

67.有充分证据表明在发展中国家里老年人深受尊敬。但是工业化和都市化

的日益发展以及劳动力流动性更大的趋势表明,关于年长人在家庭中的作用的传统观念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就世界范围来说,家庭所担负的为老年人提供传统的照顾和满足老年人需要的全面责任正在削弱。 建议27

确保家庭继续发挥重大作用和老年人继续享有尊严、地位和安全,同时考虑到可能影响这种安全状况的所有国内和国际事件,是值得各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认真考虑并采取行动的问题。鉴于世界上老年妇女在老年人中占了多数,而寡妇人数又多于鳏夫,所以对于这一群体的特殊需要和作用应予以特别注意。 建议28

敦促各国政府对规划和发展工作采取一种承认老年人及其家庭特殊需要及特点的年龄/家庭一体化的做法。在政治、社会、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政府决策和其他决策过程中,均应包括年长者在内;并应提倡子女赡养父母。 建议29

应鼓励各国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建立社会服务来支助有年长人在家的整个家庭,并执行特别为了帮助愿意把年长人留在家里的低收入家庭的各种措施。 (e)社会福利

68.社会福利服务可以成为国家政策的工具,并应把让老年人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作用作为社会福利服务的目标。社会福利服务应以社区为基础,并为老年人提供范围广泛的预防性补救性和发展方面的服务,以便使老年人能够在自己的家里和他们的社区里尽可能过独立的生活,继续成为参加经济活动的、有用的公民。

69.对于移居的年长人,应采取适当措施按照他们的种族、文化、语言和其他特点向他们提供社会福利服务。 建议30

社会福利服务应把倡导、促进和保持年长人尽可能在社区里并为社区发挥积极而有用的作用作为其目标。

70.许多资源不足的国家普遍缺乏有组织的社会福利服务,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尽管各国政府在提供这类服务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非政府组织的贡献也是非常重要的。

71.在传统的社会里。老年人一向享有基于备受尊敬和爱戴并掌握着崇高地位和权威的特权地位。但这种地位在现代趋势影响下正在逐渐被推翻。这种特权

地位现在正受到疑问。因此,现在应当是认识这些变化并在这个基础上制定国家的老龄政策以防止出现某些工业化国家所遇到的有关年长人的某些问题的时侯了。 建议31

现有正式与非正式组织均应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并把这些需要纳入其方案和今后的规划。应该认识到并鼓励在这一领域提供服务的合作社所可发挥的重要作用。这种合作社可以从老年人作为正式成员或顾问参加而获得好处。各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之间应形成伙伴关系,以确保通过综合的、统一的、协调的和多目的的方法来满足年长者的社会福利需要。 建议32

应鼓励年轻人为年长者服务和照顾年长者,并参加为年长者开展的活动,以及同年长者一起的活动,以促进两代人之间的联系。应最大限度地提倡硬朗的年长者互相帮助,提倡他们帮助身体比他们差的老年人,并鼓励他们参加非正式的非全日工作。 建议33

各国政府应设法减少或消除对从事非正式和自愿工作的财政或其他限制,取消或放松有碍或不鼓励部分时间工作、相互自助和使用志愿人员同专职工作人员并肩工作或在年长者疗养机构中提供社会服务的各种规定。 建议34

凡是需要或必须为老年人提供疗养机构照顾时应尽最大努力保证他们在触疗养机构中的生活质量与其所在社区的通常条件相当,并充分尊重他们的尊严、信念、需要、兴趣和私隐;应鼓励各国规定确保较高疗养机构照顾质量的最低标准。 建议35

为了便于年长者相互帮助并使其意见受到重视,各国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应鼓励建立年长人社团和运动,鼓励它们自由地发挥主动精神,支助年长人方面受到训练并能获得有关资料。 (f)收入保障和就业

72.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特别是城市工业化经济和农村农业经济之间,在实现有关收入保障和就业的政策目标方面存在着宣大的差别。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在全民范围普及社会保险方案,但在发展中国家中,由于许多人——如果

不是多数人的话——仅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准,收入保障是所有年龄组共同关心的一个问题。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所实行的社会保险方案住住仅面向有限的范围,而在许多情况下大多数人居住的农村,则很少或没有任何形式的保险。此外,在社会保险和社会方案中应特别注意年长妇女的处境,因为她们的收入普遍低于男子的收人而且她们的就业常常由于生儿育女和各种家务而中断。从长远来看,各种政策应旨在为妇女提供其应享有的社会保险。 建议36

各国政府应采取适当行动保证所有年龄较长人士能有适当的最低收凡并应发展国家的经济以造福全体居民。为此目的,各国应:

(a)根据向所有老年人都提供保险的原则建立或制订社会保险制度。如果这一办法不可行,则应试用其他办法,例如以实物提供补助,或向家庭和地方合作社机构直接提供协助;

(b)确保所提供最低的补助能够满足年长者的基本需要,并能保证他们独立生活。不论社会保险金数额是否根据以往的收入情况加以计算,都应作出努力来维持其购买力。应设法防止年长者的储蓄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在确定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时,应适当考虑退休年龄、全国人口结构变化以及国民经济能力。同时,应努力实现持续的经济增长;

(c)各种社会保险制度应使妇女和男子同样获得其权利;

(d)在社会保险制度范围内,而且在必要时也以其他方式满足失业的或无工作能力的年龄较长工人关于收入保障的特殊要求;

(e)应探讨其他机会,提供退休后的收入补助和奖励,为年长者谋求新的个人储蓄办法。

73.与收入保障问题密切相关的是工作权利和退退休权利这一带有双重性质的问题。在世界大部分地区,年龄较长人士争取参加工作和有利于他们为整个社会生活与社会福利做出贡献的经济活动的努力都碰到了重重困难。普遍存在着年龄歧视:许多年龄较长工人自于年龄歧视而不能继续工作或不能重新参加工作。在某些国家,这种情况对妇女的影响往住更为严重。老年人参与发展体制影响到城市和农村的各个人口年龄组。 建议37

各国政府应当为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生活提供便利。为此,

(a)应当与雇主和工人组织进行合作,采取适当措施,尽可能保证老年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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