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墅水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女孕情,及时发现计划外怀孕,及时进行人流引产,防止大月份引产。
第三十八条 严禁弃婴、溺婴,违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不得藏匿包庇外来人员躲避计划生育 。
第八章社会治安管理
第三十九条 为了维护社区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负责本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义务调解队伍,居民小组组长为义务调解员,协助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本居的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四十条 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居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勇于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四十一条 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枪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严禁赌博,发现为赌博提供场所条件的,应予以批评教育,不听劝阻的报公安机关处理;对吸毒人员和利用封建迷信招摇撞骗者,应予以教育、劝阻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十二条 加强对归正人员、问题青少年的管教和帮教工作,由居民委员会指定专人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助。外来人员在本社区居留的,应向社区外来人口登记站登记,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提供违法犯罪场所的,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