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企业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加班时间以半天即4小时为单位计。 9.3 缺勤扣款:
9.3.1出勤不足天数扣除工资=岗位工资÷24×缺勤天数
9.3.2员工进司或离司当月,进司前或离司后的缺勤天数按出勤不足天数扣除工资。 9.3.3如旷工,一般后勤人员100元/天,副厂长级以上200元/天扣除工资。
9.3.4后勤人员原则上采用倒算法计算工资,如月出勤低于10天采用顺算法计算工资。 9.4 其他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个人收入所得税(代扣);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代扣);押金、借款、罚款等其他款项;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9.5 员工有下列情形由员工本人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15天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9.5.1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9.5.2公司认可的其他事由。 9.6 各类假期的规定
9.6.1婚假3天,晚婚假12天;丧假3天(指直系亲属)。怀孕三个月内流产假期为20天、三至七个月为50天、七个月以上为90天;产假90天,难产为105天。
9.6.2婚、丧假可享受职等工资;产假符合条件的可向社保局申领生育津贴。 9.6.3其他节假日依集团相关制度为准。
9.7 员工月出勤统计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月底的最后1天)。
月应出勤天数=当月总天数-单双休日-节假日 9.8 工资发放程序
9.8.1工资单一式四联,分厂工资单于次月5日前交分厂厂长审核,报审批人批准后,交财务部(科)复核;其他后勤人员工资单于次月10日前报审批人审批(以部门为单位),批准后交财务部(科)复核,经复核有误的,报审批人重新审批;
9.8.2财务部根据批准的工资单进行发放。 10.薪酬方案
10.1 集团公司总裁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人力资源部总监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
10.2 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薪位工资调整、4职等以上绩效奖金发放方案等有关薪酬方案的问题。 10.3 各岗位员工工资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核结果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薪酬调整方案,报相关领导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10.4 所有职员的工资均为公司机密。任何泄露、探听他人工资者,一经发现,予以一次书面警告,并处500元或以上的处罚。
六 绩效考评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加强公司对员工的绩效考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以岗位说明书为基础,制定员工的KPI指标,对员工的价值创造行为进行评价,并引导员工提升绩效和职业能力。
1.3 绩效考评管理的宗旨: 1.3.1考察员工的工作绩效;
1.3.2了解、评估员工工作态度与能力;
1.3.3 作为员工奖惩、升迁、调薪等管理的依据; 1.3.4作为员工培训与发展的参考; 1.3.5有效促进员工不断改进工作绩效。 1.4 绩效考评管理的原则:
1.4.1各线直接管理者是绩效考评管理的直接执行者与推动者,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提供技术方面支持;
1.4.2 上级管理者不仅对下属员工的工作表现负有责任,而且对其工作的改进与提高负有主要责任; 2. KPI设定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