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企业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司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各公司由相关人力资源部(科)负责监督; 7.6除此之外的非亲戚和朋友则按正常招聘、调动程序办理。 8.“伯乐奖”实施细则
8.1 向公司推荐人才,自被公司任用合格后,每推荐1人次推荐人可得2500元奖励。
8.2 部门(分厂)人才辞职,而部门(分厂)负责人事先未向公司反映情况,也未提出过处理意见的,人辞职之后,按辞职人才月薪的10%罚款,属自动离厂的按人才月薪的50%罚款。
8.3人才:董事长任命的干部、各公司总经理任命的部门、分厂正级及以上干部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
8.4任用合格: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试用六个月后考评合格,干部任命六个月后; 8.5推荐人才必须事前按规定在OA上合理化建议里相关模块填报,事后补报的一律不予奖励;
8.6公司下达任务要求责任人推荐人才的,不作奖励;各公司总经理在直接管辖范围内推荐人才、任命干部不作奖励;人力资源部(科)人员引进人才不享受伯乐奖;
8.7新公司成立之日起半年内(含半年),公司员工给本公司推荐人才的,不作奖励,给其他公司推荐人才的,按规定奖励;新公司成立半年以上,公司员工给本公司推荐人才的,或其他公司员工给新公司推荐人才的,可按规定申请伯乐奖,但须待新公司投产三个月后方能奖励;
8.8月薪在5000元及以上的公司员工推荐月薪在5000元以下的人才,按制度减半奖励;
8.9对不符合伯乐奖规定条件而恶意申请伯乐奖的,对申请人处以申请奖励额的20%进行罚款;对违反规定发放的伯乐奖,除收回已发放的伯乐奖外,对推荐人和相关审批责任人各按收回奖励额的20%进行罚款。 9.人员分类
按照各岗位性质,奥克斯集团员工分成高层管理干部、中层管理干部、基层管理干部、一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一线操作人员,具体见附件《奥克斯集团人员分类表》(AUX 02.01.001.07)。 10.试用及转正规定
10.1公司新进一线人员试用期为15天,后勤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10.2后勤人员试用期表现特别优秀者可申请提前转正,但必须试用期满1个月以上; 10.3试用期员工有旷工记录者应予以辞退;
10.4员工转正必须撰写转正报告,按“员工转正流程”从EHR上进行审批。
三、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规范奥克斯集团培训管理活动,强化培训开发质量,提高每一位员工的核心技能,实现企业战略和目标,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适用于培训需求调查、计划、实施、评估、讲师管理等。 2.新员工入司培训
2.1集团人力资源部于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至就近的工作日)组织实施全集团新入司后勤人员公司层入司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厂纪厂规、OA使用、职业礼仪等。
2.2各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新进生产人员的公司层入司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厂纪厂规。
2.3公司层培训结束7天之内,组织部门负责安排考试,考试内容范围以公司层入司培训内容为准。 2.4各部门、分厂对新入司员工进行部门级培训。部门、分厂对新入司员工做好初步的引荐、岗前培训工作、让他们了解各部门功能职责、熟悉工作流程、掌握标准的作业操作方法与技能。 3.特种、特殊关键岗位培训
各部门、分厂每月28日统计本部门未持证和需复审特种作业人员,并填写《特殊工种委外培训需求表》(AUX 02.01.001.19)报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各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培训。 4.培训需求调查 4.1 职责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