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都复杂的粮食没有对外公布。这意味着生产、
作物采用目标价格将面临更大障碍,其中技术操作和风险控制是改革的两大难点所在。
(一)粮食目标价格制度实施存在的技术性难题
1.粮食作物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确定方法。目标价格制度,是指由政府设定农产品的目标价格,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补贴低收入者;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因此,这一政策涉及两个关键价格的确定,即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
根据目标价格试点改革的相关通知,大豆的市场价格为试点地区各省份国标中等大豆到库(到厂)收购价格;棉花市场价格的计算方法为:[籽棉价格-棉籽价格×(1-衣分率)]/衣分率+加工费用,采价期为农产品的集中上市期,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棉麻公司和各植棉师棉麻公司作为国家棉花价格监测点。然而,大宗粮食作物各地种植周期、成本不同,品质差异较大,业内对于政府如何制定统一的市场价格仍然存有很大疑虑。
此外,试点目标价格的计算方法由生产成本加
,“一年一定”基本收益确定公布于作物种植前,除此以外并没有作具体说明。鉴于粮食除了作为商
品以外还具有特殊的战略意义,其目标价格水平的确定,既要尽量减少市场扭曲又要保障种粮积极性,因此需要深入研究基本构成要素。2.粮食作物目标价格补贴方式。当前目标价格改革试点采取的补贴方式为“目标价格补贴额,“中央财政按照与种植面积、产量或销售量挂钩”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的
,产量,核定对每个试点省(区)的补贴总额”发放单位生产者差价补贴计算方法由试点地区制定。
新疆于2014年9月颁布《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具体
补贴办法为:中央补贴资金的60%按面积补贴,40%按实际籽棉交售量补贴。
目前,中国从事粮食种植的农户接近1.9亿户,另外还有数量不少的新型经营主体和实行统一经营的村组。由于产业业态间差异,新疆棉花补贴方式可能并不完全适用于粮食作物,粮食目标价格是按照田亩直补还是按照交售量补贴仍存在较大
分歧。
3.粮食作物目标价格补贴发放时间和途径。《实施方案》按照的相关规定,新疆棉花目标价格“交售票据”试点以为依据,建立了专属补贴渠道。然而,当前全国粮食收购主体呈现多元发展,包括中储粮系统、地方粮企以及数以万计的小型粮食收购企业和经纪人。按商品量进行补贴涉及收购主体的资格认定问题,其操作较新疆授权棉花加工企业收购资格要复杂许多,直接复制这种以“券”领补的方式,需要对粮食目标价格制度进行更多的配套机制建设。
(二)粮食目标价格改革遭遇风险防控难题平抑价格波动是托市收购政策实施的主要目的之一,因此,在政策实施前后,小麦、籼稻、粳稻、玉米市场价格波动特征呈现明显差异。然而,粮食目标价格制度将定价权重新交给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再次成为粮食市场运行的基本常态。对于已经习惯了行政保护、缺乏市场意识的粮食产业来说,“政策市”“市场市”从过渡到将会是一个非常艰难痛苦的过程。特别是政策调整之初,失去托市价格“支撑线”,作为与“基准线”市场很容易出现新粮
“粮农惜售”、上市之初的与“企业慎收”集中上市“断崖式”,时的价格下跌与“卖粮难”进而导致粮
,价的剧烈波动。而失去了托市粮这个“蓄水池”政府平抑粮价波动的物质基础只剩下各级专项储
备粮,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将大大减弱。因此,实行粮食目标价格制度可能意味着更高的市场风险。
另外,考虑到目前国内外粮价倒挂,实行目标价格后,国内粮价下行压力较大,由于目标价格补贴覆盖的是全部粮食生产,而不仅仅是托市收购的部分,有可能造成财政补贴总量成倍增加。表1反映的是2006—2013年粮食主产区小麦托市收购的情况,可以看出,历年小麦的总产量至少在托市收购量的2.5倍以上。
因此,为有效应对回归市场后粮食市场的突发状况,需要政府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界定市场行情涨跌的合理区间,给予生产者、消费者相应扶、持,同时又要严格避免出现阶段性政策“长期化”
,应急性政策“机制化”导致“政策”再次替代“市。这些都对政府宏观调控和风险防控能力提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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