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2进行比对的项目;
4.5.3选定的被测量样品(名称、型号、编号、等级和选定的条件);
4.5.4参考实验室对选定被测样品特定参数的指定值;
4.5.5参加实验室与参考实验室相应校准/检测数据的比较;
4.5.6对校准/检测数据比较的结果和判断、数据处理;
4.5.7根据比较结果所做的必要说明或采取的必要措施及其有效性;
4.5.8进行比对的人员、时间等。
4.6参加实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的准备与实施
4.6.1参加实验室间比对项目的实验室,在正式接到比对通知后,要认真作好比对前的准备,保证参加比对的标准及仪器设备运行状态良好,环境条件能够达到比对要求;
4.6.2实验室从收到传递标准器,进行拆包、检查、校准/检测等直到再包装后传递标准器运行下一个参加比对的实验室,比对全过程中的每一步都应符合预先编制的比对方案的要求或主导实验室提供的比对技术方案的要求。
4.6.3实验室主任组织编写比对总结报告(报告应涉及实施方案的全中内容)和拟送主导实验室的比对结果报告。
4.6.4作为主导实验室组织省内、国内比对还需要:
a) 选择和提供合适的传递标准或样品;
b) 提供比对技术方案或比对作业指导书;
c) 收集参加比对实验室的结果;
d) 负责联络其他参加比对的实验室;
e) 编写最终的比对报告。
4.6.5XXXXXX应对比对准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和处理比对中出现的问题。能力验证计划实施按《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实施》进行。
5比对报告及结果
5.1参加实验室间比对的实验室应进观尺早向主导实验室报告比对结果,一般应在校准/检测完成后三周内完成结果发送。比对结果需经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审议,XXXXXX审核后报所长批准后,方可向比对主导实验室或有关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发送。
5.2比对结束后,全部比对文件(包括技术资料、比对指导书、实施方案、原始记录、总结报告、比对结果等),应及时交XXXXXX归档保存。
比对结束后,全部比对文件(包括技术资料、比对指导书、实施方案、原始记录、总结报告、比对结果等),应及时交XXXXXX归档保存。
5相关记录
5.1比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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