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1文件控制程序
1目的
对质量体系文件、技术文件进行控制,确保相关场所均使用文件的有效版本。2适用范围
适用于质量体系文件、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放、更改、作废等控制。3职责
3.1xxxxx负责质量体系和技术文件的控制;
4工作程序
4.1文件的分类
4.1.1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管理;
4.1.2技术文件:国家标准、检定规程、技术标准、技术资料;
4.2文件的编号
4.2.1质量手册的编号:XXXXXXXX
4.2.2程序文件的编号:XXXXXXX
4.2.3作业指导书编号:XXXXXX
4.2.4记录编号:QXXXXXX
4.2.5原始记录的编号:按XXXXXX规定;
4.2.6人员档案、仪器设备档案、计量标准档案的编号按《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3文件的编制和审批
4.3.1质量体系文件由质量负责人组织编写,质量手册由所长批准,程序文件由质量负责人批准,作业指导书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质量记录的格式由XXXXXX批准;
4.3.2技术性文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并批准。
4.4质量体系文件的发放
4.4.1质量体系受控文件加盖“受控版本”印章并注明受控号,登记注册。非受控文件只加盖“非受控版本”印章。
4.4.2质量体系文件由质控部按发放目录发放,并填写“质量体系文件发放记录”,未经所长批准,质量体系文件一律不馈赠。
4.4.3受控文件不得随意复印,不得使用未加盖“受控版本”印章的复印件。
4.5文件的更改
4.5.1文件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提出人或文件更改提出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说明原因,对重要的更改(如技术参数)还应附有充分的依据。
4.5.2文件更改的审核、批准应由原审批人进行,当原审批人不在职时可由接替其岗位的人员审批。
4.5.3文件更改批准后,由文件管理部门实施更改,注明生效时间,并按旧文件领用人名单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同时收回作废的旧文件。
4.6文件的换版和作废
4.6.1文件经多次更改或文件需进行大幅度修改时应进行换版,原版文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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