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若发现遗失物品,不应占为己有,应交到导医台或行政管理部门。
10、若发现意外事故或工伤,不论大小,均应向单位行政人事部门报告。
二、消防规定
1、总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工作场所消防器材的管理、更新和使用培训,保证消防器材在紧急 状态下能正常使用。
在无火警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2、工作场所内动用明火、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均应报后勤管理部门并报医院主管领导批准, 做好火警监护,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3、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吸烟者应在吸烟点吸烟。下班前应清除废物桶,将文件或纸张等易 燃物品放入箱、柜内。
4、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一旦发生火警,员工应遵守如下规则:
(1)发现火警时不要惊慌,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主管领导视情况需要决定是否拨打119报警。
(2)服从指挥,不要擅自离开岗位,应等待指令,并做好疏散准备。
(3)一旦接到疏散指令,医院工作人员应首先引导病人撤离。待病人完全撤离后,医院工 作人员方可撤离。
(4)在发生火警时,注意不要堵塞楼道和通道,切勿使用电梯。
三、保密规定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单位和公司的秘密(如财务、经营、技术、人事、办公信息等), 未经单位或公司授权,不得泄漏相关信息,即使员工离开单位后也将继续承担这种义务,否则单位或公司有权根据可能遭受的损失大小追究员工的经济赔偿责任或法律责任。
2、员工有义务对个人及其他员工的信息(包括薪资)保密。
3、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将单位或集团公司的文件、资料进行收藏、复制、摘抄或携带外出。
4、未经单位负责人授权同意,员工不得接待新闻媒体的采访,不得以投稿或新闻发布等形 式来从事单位或公司的宣传、介绍。如果有任何传媒查询,请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
5、员工发现单位或公司的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有义务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 报告单位负责人。
第十部分 奖惩制度
一、员工奖励规定
(一)条件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奖励方式由单位研究后决定。
1、对单位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显著成效者;
2、在修旧利废、节支降耗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3、敢于同损公肥私、失职、渎职、偷窃、违反劳动纪律、泄露本单位或公司秘密等不良现 象做斗争,勇于检举损害本单位或公司利益者,遇到意外事件奋不顾身、处置得当,在保护本单位或公司公共财产、维护本单位或公司整体利益、制止重大事故(包括医患纠纷)的发生中表现突出者;
4、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在各级各类考核考试中成绩优异者;
5、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表现突出,受到病人表扬者;
6、医疗技术精湛,在抢救急、危、重症和疑难病人时表现突出,为单位创造出显著的社会 效益和经济效益者;
7、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本单位以及本地区医学空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或荣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受到上级各有关部门表彰者;
8、拾金不昧,拾到遗失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及时上交者;
9、为单位或公司培养、举荐人才表现突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