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要把安全工作当作第一位的工作来抓,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规》,认真落实检查,建立安全奖罚,有效控制施工安全。
4、 按照我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作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5、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由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6、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① 针对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从事特种作业的架子工、起重工、电工、焊接工、机械工、机动车辆驾驶等进行培训教育。
② 未经安全教育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而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三、安全保证措施
1、轨道及顶管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前与开远工务段、昆明电务段、铁通云南分公司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
2、施工期间,加强线路巡查,每4小时必须检查线路一次,对超限处所及时处理。
3、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认真学习现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规则》、《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昆明铁路局昆铁办[2007]387号文件《昆明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4、加强劳动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安全,严格按有关规章、规则办理,施工中严格按规程操作,实行标准化作业。 5、自觉接受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的安全监督,对所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立即纠正,杜绝危及行车安全,对影响行车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严密防范、落实措施,确保不干扰行车。 6、封锁前在列车通过时严禁进行任何施工作业。 7、施工时不得将施工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放置在钢轨上和其它任何防碍行车安全的地点,防止施工器材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8、歇工时,不准在钢轨上坐卧、在股道中间休息或钻越列车。 9、跨线搬运长细材料时,严禁抬高搬运,以防触电伤人。 10、配备足够的作业人员,保证施工安全。 11、作业前按照审定的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发布施工命令前需确认:信号备品、机具、材料齐全完好;安全关键岗位和配合人员已就位;封锁或慢行命令无差错;防护已设好;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 12、线路开通前,施工负责人组织线路工配合工务协作队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双方确认线路设备状态达到放行条件、材料机具不侵入限界,方可开通,并做好记录。 13、驻站联络员随时与现场防护员保持联系,如果联系中断,现场防护员必须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 14、对接管的线路,派专人进行24小时线路巡道、养护。 在铁路营业线上施工,严格执行铁路局“八不准、一把关”的规定。 “八不准”
1) 没有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施工; 2) 没有签订施工配合合同和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3) 没有召开现场施工交底会不准施工; 4) 施工人员没有进行培训和持证上岗不准施工; 5) 施工负责人和包保干部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6) 施工配合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7) 施工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和上线检测; 8) 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理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一把关”:区间的施工作业要实现放行列车会签制度,作业现场施工部门未经施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派到施工现场检查监督人员的签字,严禁放行列车,严格把好列车放行关。 四、施工地点安全防护办法 1、防护起点里程昆河线K10+410,终点里程K10+480。 2、慢行开始后列车以45km/h的慢行速度通过施工地段。 3、两端按技规设移动减速信号牌及减速地点标牌。 4、所有防护人员统一归现场施工负责人指挥,并按“防护安全职责”作业。小喜春车站设驻站员1名/班(24小时值班、三班倒)。 5、工地线路两端施工点各设1名/班防护员(24小时值班、三班倒)。 6、工地线路接收路段设1名/班线路检查人员(24小时值班、三班倒),具体线路检查按有关规定办理。 吊轨及D便梁施工时,我单位制订严格的安全措施。并按所在区段的有关规定报批封锁施工计划。开工前应向所在小哨车站取得密切联系。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施工负责人要会同设备管理单位认真检查线路设备状态,材料工具不侵入建筑限界,确认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才能撤除防护,开通线路,并向车站办理销点手续。
施工人员应熟悉和认真遵守行车有关规章制度。凡进行有碍行车线路的施工时,应针对工点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并按有关规定设置停车防护或减速防护,不得擅自变更防护办法。未按规定设好防护不得开工。 五、安全应急措施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在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
都比较严峻的情况下,对工程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提高到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施工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必须制定配套的应急措施。
1、应急预案:组织: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为副组长,熟悉铁路知识人员20人。
①配备一定数量的材料(枕木60根,钢轨P5050m,片石50m3,道碴30m3,编织袋500只等),配备锯轨机、钻孔机、氧割机、拉轨器2台。
②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地段排水畅通(设专人负责)。
③当发生险情,危及行车时,及时与车站取得联系,并在险情地点设置防护,封锁线路,根据险情情况积极组织抢险,尽快恢复。
④设置专人检查施工地段线路,,随时观察线路轨向变化。如在施工中发生路基下沉,立即用钢轨对线路进行扣轨加固,纵梁5扣4,纵梁支撑在枕木垛上,横梁3扣2,横梁支撑在纵梁上,横梁间距1.1m。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颁发的各项劳动法规、安全法规、安全技术规则,制定各工种、各工序安全操作细则。。
6.1.2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和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安质部负责人组成的项目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目标实现。安质部是项目经理部常设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以专检和监督方式为主,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项目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范围内安全管理的组织,项目施工作业队安质人员、工班安全检查员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6.2 安全保证措施
6.2.1 既有线旁作业安全措施
1.既有线改造、既有线旁铺轨作业严格按铁道部《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铁办[2001]14号)执行,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夜间作业要配备良好的照明设施;配制灭火器等设备;开通未移交的线路、道岔按规定进行养护维修。
2.料具卸车时车下禁止站人。轨料堆码整齐牢固,不侵入线路限界;起重设备经常检查,加强保养,轨道上停留的车辆采取防溜措施;有吊装作业时,靠近既有线侧设置安全防护,吊装人员有明确分工,统一指挥,指挥信号有音响信号,起重物下严禁站人。
3.线路两旁的料具堆码整齐,并不得影响既有线运营车辆司机的视线。
小组安全自检
班安全员
安全专检小组
安全监督组织
作业队 安全检查小组
项目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项目部安质部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