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2.3 设计和开发的输出
a. 当外委设计时,设计开发输出由外委设计单位控制,委外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文件应由生产运营部审查其文件完整性、适用性。
b. 当自行设计时,由项目负责人对输出文件进行审核,并编写技术改造输出“项目设计和开发输出清单”,设计开发输出包括设计图纸、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原理图、计算书、采购清单、验收或试验要求等。设计输出文件由生产运营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发放。 4.4.1.2.4 设计和开发的评审
a. 评审的目的是评价满足阶段技术改造要求及对应于内外部资源的适宜性、满足总体技术进步项目最终预期的要求。
b. 当外委设计时,设计开发评审由外委设计单位控制,公司应派出熟悉业务的人员或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设计评审,评审一般采用设计联络会的形式,并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c. 当自行设计时,由生产运营部按照计划组织进行评审,以便及时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结果,编写《项目设计评审报告》,对评审做出结论,报生产运营部负责人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发至相关部门,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改进或纠正措施。项目评审后,生产运营部负责跟踪、记录措施的执行情况。保存评审记录。 4.4.1.2.5 设计和开发的验证
a. 当外委设计时,设计开发验证由外委设计单位进行,生产运营部应对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是否认真执行设计验证进行监督检查或组织有关人员参与验证。
b. 当自行设计时,由生产运营部组织验证。包括:
组织相关部门对改造设备进行试验或由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计算验证、模拟试验等方式。也可以对改造设备的部分功能、性能,引用已证实的类似技术改造的有关证据,作为本次改造的验证依据。
当验证结果表明设计开发输出不能或部分不能满足输入要求时,生产运营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并填写“不合格品或不符合(不合格)通知单”,送交责任部门处置。
项目负责人负责综合所有验证结果,编制技术改造验证报告,记录验证结果及纠正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确保技术进步项目输入有相应的验证记录,并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4.4.1.2.6 设计和开发的确认
a. 当外委设计时,设计开发确认由外委设计单位负责,初步设计确认一般采用对设计输出进行会审的方式,生产运营部负责组织公司有关人员对设计图纸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最终的设计确认和工程项目验收一同进行。
b. 当自行设计时,在该项目安装使用一段时间后,由生产运营部组织提交试用报告,评价技术进步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的程度及适应性,经总工程师签字确认。
上述报告及相关资料为确认的结果,生产运营部对此结果进行分析,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跟踪和改进措施,并落实有关部门执行,确保技术进步项目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和用途。
当确认结果表明设计和开发项目不能或部分不能满足预期使用的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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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运营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并填写“不合格品或不符合通知单”,送交责任部门处置。生产运营部负责将确认的结果予以记录和保持,并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4.4.1.2.7 设计和开发的更改控制
a. 当外委设计时,设计开发修改由外委设计单位控制,无论设计修改是由设计单位或本公司提出,都应获得本公司主管人员的同意并履行相应的手续。
b. 当自行设计时,设计和开发的更改一般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并附相关资料,经生产运营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
当更改涉及到主要技术参数和功能、性能指标的改变时或人身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时,应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适当的评审、验证和确认,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更改的结果及任何必要的措施予以记录和保持,并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4.4.1.3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4.4.1.3.1 公司根据发电运行和设备检修的特点,制定并实施《发电运行控制程序》,《检修规程管理制度》,由各相关部门按照相应的控制程序,对发电生产、设备检修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应急准备和响应等实施全过程控制。 4.4.1.3.2 生产运营部负责发电计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检修部、燃料部负责公司内发电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发电部负责制定相应的运行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并根据有关程序规定和《运行规程》,负责发电生产过程运行的管理;并针对发电生产运行过程中的潜在意外事件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安全环保部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对潜在的意外事件和紧急情况进行应急准备并做出应急响应安排。
4.4.1.3.3 电能质量特性由国家规定,包括频率、电压、谐波等。运行值长按照负荷曲线要求和调度命令执行,实施各项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保证安全可靠发电,保证电能质量和负荷符合要求,保证人身、设备、电网和重要用户的安全。
4.4.1.3.4 一般运行过程控制包括:
a. 运行人员培训和上岗管理;
b. 发电设备巡回检查管理、交接班管理、设备定期切换和试验管理、消缺和日常维护管理;
c. 工作票和操作票的管理;
d. 对发电过程的监视和测量、以及对燃料、汽、水、油、渣、灰的监测和测量,对电能质量和交付的监视和测量执行《过程与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执行《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e. 发电部应对机组运行参数进行实时监视测量,并进行运行分析,找出问题,制定措施,不断优化运行过程,向电网交付合格的电能。
f. 发电部负责保持运行记录。对运行记录资料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g. 在发电生产运行过程中,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运行规程、运行管理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定》、《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反事故措施》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运行规程、系统图、保护定值等文件的管理制度,包括设备异动管理,文件修改和定期评审修编管理。
4.4.1.3.5 发电设备检修一般过程的控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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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每次A、B、C、D级检修都要编制检修质量计划。检修质量计划包括:质量目标,检修项目,工作计划和网络图,检修文件包(作业指导书),验收规程及W、H点控制,修后试验方案等;
b. 检修人员修前培训学习,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和操作考核; c. 修前对设备试验和确认,检修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工器具的检查,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或校准;
d. 检修中的质量控制和W、H点的验收,包括对原材料、备品备件、检修质量和W、H点验收,以及修后的试验,未经检验或检修不合格的不得放行进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品执行《不符合及不合格控制程序》。
e. 生产运营部负责按《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组织实施设备静、动态试验和机组冷、热态运行验收,合格后交付发电运行部门。
f. 机组A级检修完一个月后,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设备修后总结评审。并形成检修总结报告。
g. 生产运营部负责保存检修记录。 4.4.1.4 生产和服务的过程的确认
4.4.1.4.1 当生产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和测量加经验证时,或者仅在产品使用或服务已交付之后问题才能显现的过程,本公司应对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
4.4.1.4.2 对这些过程进行确认,以证实这些过程实现策划结果的能力,确认要求包括:
a. 规定过程的评审和批准的准则;
b. 过程的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符合岗位要求; c. 对过程的设备认可;
d. 制定工艺规程、安全措施或操作票、工作票等操作性、作业性文件; e. 对过程进行重点或连续监视和测量; f. 填写详细的质量记录。
当己确认过程的设施、工艺等条件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组织确认。 4.4.1.4.3 一般情况下,本公司将应确认的关键过程有:
a. 汽轮机的揭、扣缸过程;
b. 汽轮发电机组吊、装及抽、穿转子过程; c. 锅炉水压试验;
d. 热控、电气二次重要设备的校验和试验等;
e. 机组检修或改造过程中及后期或启动中的重要试验过程; f. 根据机组实际状况临时确定的其他关键过程。 4.4.1.4.4 关键过程的控制手段有:
a. 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安全规程 b. 控制检修计划和进度
c. 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
d. 质量管理实行三级验收的验证方式 4.4.1.4.5 设备检修的特殊过程有:
a. 承压/受监焊口焊接; b. 凝汽器铜管镀膜; c. 锅炉酸洗; d. 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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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无损探伤; f. 输煤胶带胶结; g. 喷漆、喷涂、镀膜; h. 导线压接:
i. 电力电缆终端和接头制作; j. 电缆线芯和连接管压接; k. 大体积混凝土的浇注等
4.4.1.4.6 特殊过程的控制手段有:
a. 对从事特殊作业及监督人员,应执行相关规定并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与其工作相符的上岗证。
b. 在进行高压部件焊接、热处理、镀膜、喷漆等特殊过程中,要采用工艺评定的方法,制定预先试验、模拟试验的工艺参数评审与确认程序和技术标准,由技术负责人审批,并按程序对过程的质量进行验证。无损检测、重大部件起吊等特殊过程中,要正确无误的执行相应的法规,必要时对过程参数进行连续监控,执行设备和安全管理标准,对其进行技术监督和安全监督。
c. 焊工在完成重要焊口的焊接后应打上焊工代号,以便对焊口的质量进行监督。
d. 对使用的设备进行确认等。 4.4.1.5 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
在发电生产运行和设备检修过程中,必须做好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预防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4.4.1.5.1 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风险因素识别和评价与风险控制程序》、《安全生产控制程序》,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人力资源部制定并组织实施《劳动保护与职业病控制程序》。党群工作部(工会)负责维护本公司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坚持以下安全方针和原则:
a.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b. 各部门行政正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 c. 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 d.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4.1.5.2 安全环保部按照《风险因素识别和评价与风险控制程序》对于评价出的不可容许的风险采用四级风险控制,即:制定工作程序和管理标准,进行日常运行控制;采用制定目标、指标纳入考核加强控制;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通过设备更新改造、人员安全培训以及现场运行控制等措施,逐步降低和消除风险;对于不可抗力和突发事件产生的风险,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4.4.1.5.3 公司为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安全保证体系要保证公司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全过程中实现安全、可靠;安全监督体系则监督安全保证体系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全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保证了公司生产安全可靠。安全保证体系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完成的职责,安全监督体系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安全环保部每年年初公布调整后的本公司三级安全网成员名单,并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网络活动。 4.4.1.5.4 各级领导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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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各部门应设立违章检查记录本。建立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测控制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设置及人员和装备满足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实际需求,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安全监督人员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如实报告情况。 4.4.1.5.5 安全目标实行三级控制。安全环保部负责提出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为实现目标而采取的措施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形成文件下发。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的要求,对安全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并实施全过程控制,以达到三级控制的目的(即,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公司控制重伤和事故)。安全环保部对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证结果,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提出改进方法,重新进行策划,持续改进。 4.4.1.5.6 安全教育与培训执行公司《员工培训制度》。
4.4.1.5.7 公司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企业标准及各项规程制度,及时获取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并严格执行。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4.4.1.5.8 每年春、冬季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项安全生产活动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方案,并对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 4.4.1.5.9 安全环保部每月组织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并做好记录;部门每月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有分析记录,班组每周周一下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活动,并有活动记录。 4.4.1.5.10 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状况,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以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nn省国信集团电力生产事故调查与处理规程》和公司《事故、障碍调查规定》要求执行。事故处理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4.4.1.5.11 各部门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出本部门的季度“安措计划”和“反措计划”。安全环保部与生产运营部分别组织编制公司季度“安措计划”和“反措计划”,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行成正式文件,并负责监督实施。 4.4.1.5.12 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运行规程》、《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制度》、《设备定期切换制度》、《设备停复役制度》、《运行操作及操作票管理制度》以及《检修规程管理制度》、《检修施工管理制度》、《大小修总结制度》,任何人不得以各种理由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4.4.1.5.13 外包工程,应对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由发包负责部门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执行《记录控制程序》。工程的安全管理,按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执行,安全环保部应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4.1.5.14 防火管理工作,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4.1.5.15 机动车管理按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4.4.1.5.16 生产场所的动火作业,按公司《动火管理制度》、《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后勤服务部会同安全环保部对动火工作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1.5.17 特种设备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并建立台帐。安全工器具管理按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并建立台帐。 4.4.1.5.18 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员工个人劳动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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