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信息收集的方法包括:
a. 生产运营部负责向省国信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汇报发电量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下达生产经营计划,监视顾客对生产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的满意或不满意程度;
b. 发电部定期收集、掌握并分析电网调度对本厂电能产品质量和机组调峰满意与否的相关信息,了解顾客要求,受理顾客信息反馈意见;
c. 安全环保部定期收集政府安监和环保、周围居民对电厂污染预防和环保措施的意见,并受理顾客投诉;
d. 党群工作部定期收集内部员工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意见和改进建议;
e. 以上各部门负责收集来自各种渠道的顾客包括其他相关方满意度信息,并报总经理办公室汇总,分析整理后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3) 顾客、相关方信息的处理包括:
总经理办公室应及时把顾客或相关方的投诉信息转达给责任部门处理,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处理结果和顾客(相关方)对处理结果的意见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保持记录并纳入管理评审。 4.5.2.2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4.5.2.2.1 产品的实现过程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公司制定并实施《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各有关过程用不同的方法进行监视,必要时进行测量,以证实过程的能力可以满足要求,实现每个过程策划的结果。
4.5.2.2.2 本公司对过程的监视和测量进行策划,包括确定各过程的输入和输出,选择适宜的监测方法和监测点,配备资源,对监测数据和信息进行沟通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a. 对发电运行、供热过程的监视和测量主要包括,运行值班人员按照相关运行管理标准和各专业运行规程进行交接班、监盘、抄表、巡回检查及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根据值长、调度命令及时进行有效的调整和监控,确保发电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发电运行的过程能力满足顾客的要求,并按照规定形成记录。
b. 发电设备检修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包括:编制检修作业指导书;规定检查、检修、验收和试验项目;设置了W、H点和执行三级验收制度;检修工作协调会;必须的检修记录;编制试验大纲;对检修后的试运、冷态试验和热态试验等。
c. 总经理办公室、生产运营部、安全环保部根据管理方针、管理目标、指标及顾客和相关方要求的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管理体系运行的全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从而确保上述要求得到满足。
d. 技术监督是保证发电安全运行和设备检修质量的重要措施,生产运营部负责组织编制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进行监督,并保持相关记录。对关键过程、特殊过程的监视和测量还增加了其它措施如设备确认、工艺评定、试件试验、过程的连续监测和记录要求等。
e.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管理体系运行的监视和测量,发现并解决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最终确保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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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负责对政工管理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证实政工管理绩效,并保持相关记录。 4.5.2.2.3 过程监视和测量的方法:
a. 过程的监视活动,包括日常检查、抽查,定期的巡视、业绩评价、项目审计、效能监察、守纪查岗、内审和管理评审等;
b. 使用仪器、装置对设备和运行参数进行检测、试验等;
c. 过程审核,针对某一过程,从输入到输出进行检查分析,评价其过程控制的正确、有效性。
4.5.2.2.4 当过程的输出未能达到策划的结果时,要分析原因、增加监测频次、召开协调会议等进行改进,使过程能力满足要求,这些措施可以是加强人员培训、更新设备或加强设备维护和增加监视频次等。 4.5.2.3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4.5.2.3.1 公司制定并实施《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生产运营部归口管理。确保向电网输出稳定合格的电能,向用户提供稳定合格的热能,确保发电检修质量满足安全可靠、经济运行要求。
4.5.2.3.2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对象不仅指最终产品,也包括采购产品、中间产品和顾客提供的产品,本公司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进行策划,选择适宜的监测方法和监测点,配备资源,分别在产品实现的不同阶段进行监视和测量。对监测数据和信息进行沟通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4.5.2.3.3 本公司监视和测量的产品包括:
a. 入厂燃料;
b. 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及备品备件;
c. 发电运行中间产品如入炉煤、水、蒸汽、油、等相关的运行参数; d. 电能、热能及相关的电压、频率、负荷曲线等参数; e. 发电设备检修有关的检验和试验; f. 外包工程的验收。
4.5.2.3.4 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如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验收规程、试验大纲等;在文件中对检验(或化验、试验)方法、频次或时间、验收或合格标准等应作出明确规定。
4.5.2.3.5 实施监视和测量的运行人员、检修和设备管理验收、化验人员等,由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并由公司对其职责作出授权规定。 4.5.2.3.6 发电部负责对电能、热能的质量进行监视和测量,按照《发电运行控制程序》进行,并根据《运行规范化管理及有关经济指标考核细则》实施控制。
4.5.2.3.7 生产运营部负责对发电设备检修、有关的检验和试验、外包工程的产品质量代表公司进行监视和测量、按照技术监督细则和《检修规程》进行验收。
4.5.2.3.8 燃料采购部、物资管理部等部门对采购产品应进行质量、技术指标及产品的符合性检验,确定采购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4.5.2.3.9 在规定的各阶段监视和测量项目完成,监测结果符合规定要求,产品才可以放行。检验和放行人员是本公司授权人员。当例外放行情况,必须由相应授权人员批准放行,并制定相应措施由专人跟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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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3.10 在产品监测中发现产品特性超出规定要求时,及时调整或采取其它措施,对调整测量后仍不合格的被判为不合格的产品,按《不符合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5.2.3.11 未经过检验、试验或经过验证不合格的产品,各部门不得放行,并要对其加以标识、隔离,并按照《物资采购控制程序》、《燃料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4.5.2.3.12 对让步接收产品和特殊放行执行《不符合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5.2.4 环境监测和测量
4.5.2.4.1 公司制定并实施《环境绩效监测控制程序》,《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由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负责对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实现情况,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运行和环境绩效进行监测。
4.5.2.4.2 本公司需进行监视的重要环境因素有:废气排放、废水排放、锅炉燃烧后灰、渣排放、噪音、振动、有毒物质、辐射、其它固体废弃物等。 4.5.2.4.3 安全环保部要根据体系管理要求,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保持好相关记录。环境监测站对公司内上述重要环境因素进行定期监测。 4.5.2.4.4 监测的方法包括对运行记录的检查和分析;对环境绩效关键特性参数测量;环保设施投入及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地方政府环保监督部门的监测结果;相关方和媒体的信息等。必要时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协助监测。
4.5.2.4.5 监测和测量未能达到规定要求时,要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凡判定为不符合项,执行《不符合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4.5.2.5. 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和监视
4.5.2.5.1 本公司制定和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测控制程序》。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管理方案的实施和体系运行情况的定期监测;人力资源部负责有害作业和职业病的监测;其它部门负责按职责分工的监测工作。
4.5.2.5.2 党群工作部(工会)每年定期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使用情况。同时监督各部门的临时工使用情况及定期组织员工健康检查职业病防冶情况。
4.5.2.5.3 这种监测包括主动的监视与测量和被动的监视与测量,包括:
a.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监测; b.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适用性、符合性的监测;
c. 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设备、工具和防护设施状况的监督;
d. 事故监测;
e. 劳动保护和职业病监测。
4.5.2.5.4 安全环保部和各相关部门应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测记录,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限期纠正、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其效果。 4.5.2.6 合规性评价
1) 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公司制定《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安全环保部是合规性评价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合规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对环境管理体系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形成合规性评价报告。
2) 评审内容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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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司是否继续执行了环境评价制度,新的环评报告书/表/申报表是否获得了国家有关部门认可;
b. 公司新的扩建、技改等项目,应获得“三同时”验收证书的是否已获取;
c. 各类环境因素(污水、灰排水、烟气、噪声、粉尘等)是否超标(浓度/总量/速率/排污方式);
d. 各类废弃物新的处置方式和方法是否获得法定许可;
e. 这一年现有的污水处理、电除尘、灰渗透坝等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或停运;
f. 是否存在污染物转移;
g. 是否有设施处于执法机关限期整改/限期搬迁/限期关闭期间; h. 排污收费/排污罚款/行政处罚等情况;
i. 这一年是否有环境事故,其调查及处置的结论;
j. 燃煤、燃油、原水的消耗/废水的回收利用等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目标指标要求;
k. 运行、检修、多经、生活活动中是否使用法律或行政命令禁用或限制使用的物品、工艺、装置等;
l. 本公司、部门工作应遵守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化情况; m. 本公司、部门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n. 每项重大环境因素控制指标完成情况,有无遗漏; o. 各类事故、事件、紧急情况发生后的处理情况;
p. 环保部门、外委的权威部门对检测、检验结果的报告。
3) 对已存在或者出现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按《不符合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使守法承诺和相关的支持活动得到持续的保持。
4) 安全环保部负责保存合规性评价的记录。合规性评价报告应提交管理评审。
4.5.3 不合格品、事故、事件、不符合的控制和处置
1) 公司制定并实施《不符合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从而确保管理体系运行中的不合格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生产经营管理中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以及发电运行、设备检修、物资采购中出现的不合格进行鉴别、标识、记录、隔离、评价和处置的过程进行控制,同时为对环境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不符合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进行控制,减少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可能造成的损失,以便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2) 根据管理体系运行的实际特点,本公司的不合格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发电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发电过程中发现的设备缺陷、设备检修过程的质量不合格、物资采购过程中的材料不合格品、燃料采购中的煤、油不合格品;外包工程中的不合格;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违章、事故、事件、不符合以及其它的不合格品。
3) 公司内各主管部门依据上述列出的不合格品,在管理体系运行中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符合(不合格),执行《不符合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由主管单位开具“不合格品或不符合(不合格)通知单”,交责任单位限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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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各部门接到“不合格品或不符合(不合格)通知单”后,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正,并评审纠正措施是否与之相适应,保证达到规定产品要求。
不合格品(不符合)的处置包括:
A 发电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参数不合格按相关技术规程规定及时进行调整控制。
B 发电过程中发现的设备缺陷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执行
c 设备检修过程的质量不合格采取返工、返修、降级使用、让步接收、报废,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d 采购的不合格采取退货等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
e 在发电生产及设备检修安装中一般不允许采用让步处理。一旦发生让步处理,要经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同意并履行审批手续,必要时还须征得顾客同意,并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 安全环保部负责依据《nn省国信集团电力生产事故调查与处理规程》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事故的调查和处置工作。坚持“四不放过”并组织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并对纠正与预防措施进行验证。
6) 各相关部门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制定的相应纠正方法、评审意见及处理过程均要有书面记录并予以保持。 4.5.4 内部审核
1) 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内部审核控制程序》,以评价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确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编写每年度的审核工作计划,确定审核的范围、频次和方法,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内部审核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必要时安排追加审核。审核主要采用集中式审核,每年的审核覆盖本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所有条款和所有部门。
3) 内部审核前由总经理办公室预选审核组长和审核员,组成审核组,并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审核组长负责制定审核实施计划,组织编制现场审核工作文件,做好内部审核准备工作。
4) 审核组长负责内部审核的实施,召开审核首次会议,明确审核的目的范围和审核安排。各审核小组根据预先准备的检查表进行审核,通过提问、验证、观察以及查阅文件资料和记录,对各方面工作现状、现象和活动获取客观证据;审核组综合审核结果,确定不符合项;形成审核报告,审核组长召开末次会议,通报审核情况,报告审核结论,公布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
5) 受审核部门负责对查出的不合格项进行原因分析,提出相应的纠正措施,填写在《内部审核不符合(不合格)事实报告》相关的栏目中,及时提交审核组认可,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其实施过程,由内审组长指定相关的审核员进行跟踪验证,审核合格后给予关闭,确保纠正措施的有效实施。 6) 内审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内审员证书,并经过管理者代表批准资格授权,内审员不能审核自己本部门的工作确保审核的公正性。内审员要通过不断地总结经验、参加培训,提高自己的素质。 4.6 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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