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税行为发生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有书面合同——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1)+ (2)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4)发生自建行为的——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2.纳税期限
(1)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l0日、l5日、l个月或l个季度。
(2)纳税人以l个月或者l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l5日内申报纳税;
(3)以5日、l0 日或者l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l日起l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纳税地点(一般是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
(1)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例题·多选题】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营业税纳税地点有关规定的有(BC )。 A.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在其机构所在地纳税 B.企业从事运输业务的,在其机构所在地纳税 C.企业承包的工程跨省的,在其机构所在地纳税 D.企业销售不动产的,在其机构所在地纳税
四、企业所得税
1.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适用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是(A )。 A.有限责任公司 B.合伙企业 C.个人独资企业 D.个体工商户 2.纳税人(纳税义务人)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 业。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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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居民企业和境内有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25%。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1.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其中货币形式,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公允价值),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1)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5)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6)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10)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企业应以权责发生制作为确认收入的基本原则,但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2.不征税收入——财政性资金的收入等
(1)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3.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4.准予扣除的项目——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企业发生各项支出时应区分为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时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①成本——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②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③税金——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包括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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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⑤其他支出——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其他支出。 5.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公益救济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非广告性质支出);。 (5)企业为投资者或者一般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6)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包括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6.亏损弥补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五)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纳税地点
(1)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有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公历l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3.纳税申报
预缴申报期为月或者季度的,应当自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财务报告,预缴税款。
五、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以及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1.居民纳税人(划分标准为住所和居住时间)
(1)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中国大陆地区)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2)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来源于境内所得+境外所得。 2.非居民纳税人
(1)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外籍人员、华侨或港、澳、台同胞。
(2)非居民纳税人负有有限纳税义务——来源于境内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11个)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 (1)工资、薪金所得(简称工薪),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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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1)其他所得。
★ 2.个人所得税税率(3、4、5比例税率;1、2超额累进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
(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适用5%一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ABCD )。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C.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 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实行加成征收的是(C )。 A.稿酬所得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偶然所得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3500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3500×实际月数 4.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2)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每次收入×20%
劳务报酬所得的实际执行情况,相当于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5.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2)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每次收入额×20%=每次收入额×(1-20%)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无扣减项)——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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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1.自行申报
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l2万元以上的,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代扣代缴——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制度
单位向个人支付税法规定的9类收入时,不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支付所得的单位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必要的纳税人涉税信息资料。
第三节 税收征管
一、税务登记
☆1.企业及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2.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3.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例题·判断题】为了简化手续,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可以不办理纳税登记。 (错)
★5.税务登记种类: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税种登记、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
【例题·多选题】税务登记的种类包括(ABCD )。
A.开业登记 B.变更登记 C.停业登记 D.复业登记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 (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一)设立登记(先工商后税务)
设立登记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后办理的纳税登记。 设立登记的时间(☆均为30日)和地点。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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