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高程、跨度进行贯通测量,并标出各墩台纵、横向中心线、支座中心线、梁端线及锚栓孔
十字线,并满足表5.6.3-1 的要求,且将测量结果移交梁部架设单位。 表5.6.3-1 项目 偏差(mm)
墩台纵、横向中心距设计中心的距离 ±20 26
梁一端两支承垫石顶面高程差 4 支承垫石顶面高程 0~-10 2 梁部架设完成后,应对全桥中线贯通测量并在梁面标出桥梁工作线位置。检查桥面平
整度、相邻梁端的高差,桥梁长度和梁缝宽度,并满足表5.6.3-2 的要求, 且将测量结果移交 轨道安装单位。 表5.6.3-2 偏差(mm) 项目
CRTSⅡS 轨道结构 其它轨道结构 梁全长 ±20 ±20
梁面平整度 ≤3mm/4m ≤3mm/m 相邻梁端桥面高差 ≤10 ≤10
3 涵洞主体工程施工完毕,涵顶、涵侧填土前,应对涵长、孔径、板顶高程等进行测量,
并据此推算板顶填土厚度,确定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 桥涵竣工测量未详部分按《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办理。 5.6.4 隧道竣工测量 1 隧道直线地段每50m、曲线地段每20m 以及其它需要的地方均应测量隧道净空断面。
净空断面测量应以恢复后的线路中线为准,可采用断面测量全站仪或自动断面检测仪测绘,
测点点位限差为±10mm。
2 洞内高程点应在复测的基础上每千米埋设1 个,高程控制点应按四等水准测量施测。小
于1km 的隧道至少应设1 个,并应在边墙上绘出标志。标志应符合附录A 的规定。 27
6 构筑物的变形测量 6.1 一般规定
6.1.1 为满足对无碴轨道线下构筑物变形评估的需要,并确定无碴轨道的铺设时机,以及为
运营养护、维修提供依据,应建立线下构筑物变形监测网,对线下构筑物进行变形观测。
6.1.2 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在工程设计阶段,应对变形测量进行规划、设计,并及时进行
变形观测。
6.1.3 变形监测网(水平位移监测网、垂直位移监测网)应按如下原则建立: 1 水平位移监测网可采用独立坐标系统按三等精度要求建立,并一次布网完成。但应与
施工平面控制网联测,引入施工测量坐标系统,实现水平位移监测网坐标与施工平面控制网
坐标的相互转换。
2 垂直位移监测网可根据需要独立建网,精度按二等精度控制,高程应采用施工高程控 制网系统。在施工阶段与施工高程控制网联测,使垂直位移监测网与施工高程控制网高程基
准一致;全线二等水准贯通后,应将垂直位移监测网与二等水准点联测,将垂直位移监测网
高程基准归化到二等水准基点上。 6.1.4 变形测量点分为基准点、工作基点和变形观测点。其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个独立的监测网应设置不少于3 个稳固可靠的基准点,且基准点的间距不大于1 公 里。
2 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对观测条件较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工程,可不设立
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量变形观测点;
3 变形观测点应设立在变形体上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 6.1.5 变形观测等级及精度应符合表6.1.5 规定。 变形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 表6.1.5 垂直位移测量 水平位移观测
变形测量等级 变形点的高程中误差 (mm)
相邻变形点的高程 中误差(mm)
变形点点位中误差 (mm)
一等 ±0.3 ±0.1 ±1.5 二等 ±0.5 ±0.3 ±3.0 三等 ±1.0 ±0.5 ±6.0 四等 ±2.0 ±1.0 ±12.0
6.1.6 基准点应选设在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位置。使用时应作稳定性检查
与检验,并应以稳定或相对稳定的点作为测定变形的参考点。 6.1.7 每次观测前,对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应进行检验校正,并保留检验记录。 28
6.1.8 每次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用相同的图形或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 2 使用同一仪器和设备; 3 固定观测人员;
4 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观测条件下工作。
6.1.9 客运专线无碴轨道构筑物变形测量的观测范围、观测点的建立、观测阶段及频次等按《客
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办理。 6.2 变形监测网
6.2.1 水平位移监测网的建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平位移监测网可采用独立坐标系统一次布设;控制点宜采用有强制归心装置的观测
墩;照准标志采用强制对中装置的觇牌或红外测距反射片。 2 水平位移监测网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2.1 的规定。 水平位移监测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表6.2.1 等 级
相邻基准点的 点位中误差 (mm) 平均
边长(m) 测角 中误差 (″)
最弱边相对
中误差 作业要求
<300 ±0.7 ≤1/250000 宜按国家一等平面控制 测量要求观测 一 等 ±1.5
<150 ±1.0 ≤1/120000 宜按国家二等平面控制 测量要求观测
<300 ±1.0 ≤1/120000 宜按国家二等平面控制 测量要求观测 二 等 ±3.0
<150 ±1.8 ≤1/70000 宜按国家三等平面控制 测量要求观测
<350 ±1.8 ≤1/70000 宜按国家三等平面控制 测量要求观测 三 等 ±6.0
<200 ±2.5 ≤1/40000 宜按国家四等平面控制 测量要求观测
四 等 ±12.0 <400 ±2.5 ≤1/40000 宜按国家四等平面控制 测量要求观测
3 在设计水平位移监测网时,应进行精度预估,选用最优方案。 6.2.2 垂直位移监测网的建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垂直位移监测网应布设成闭合环状、结点或附合水准路线等形式。
2 水准基点应埋设在变形区以外的基岩或原状土层上,亦可利用稳固的建筑物、构筑
物设立墙上水准点。
3 垂直位移监测网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2.2 的规定: 29
表6.2.2 垂直位移监测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相邻基准点 高差中误差 (mm) 每站高差 中误差 (mm)
往返较差、附 合或环线闭合 差(mm) 监测已测 高差较差 (mm)
使用仪器、观测方法及要求 一等 0.3 0.07 0.15 n 0.2 n
DS05 型仪器,视线长度≤15m,前后视 距差≤0.3m,视距累积差≤1.5m。宜 按国家一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 测。
二等 0.5 0.13 0.3 n 0.5 n DS05 型仪器,宜按国家一等水准测量 的技术要求施测。
三等 1.0 0.3 0.6 n 0.8 n DS05 或DS1 型仪器,宜按本暂行规定 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
四等 2.0 0.7 1.40 n 2.0 n DS1 或DS3 型仪器,宜按本暂行规定三 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 6.3 变形测量
6.3.1 水平位移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前方交会法时,交会角应在60°~120°之间,并宜采用三点交会; 2 采用经纬仪投点法和小角法时,对经纬仪的垂直轴倾斜误差,应进行检验,当垂直角
超出±3°范围时,应进行垂直轴倾斜改正;
3 采用极坐标法时,其边长应采用全站仪测定,当采用钢尺丈量时,不宜超过一尺段,
并应进行尺长、拉力、温度和高差等项改正;
4 采用视准线法时,其测点埋设偏离基准线的距离,不应大于2cm;对活动觇标的零位
差,应进行测定;
5 水平位移观测点的施测精度按第6.1.5 条要求执行。 6.3.2 垂直位移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垂直位移观测点的精度和观测方法应符合表6.3.2 的规定。 垂直位移观测点的精度要求和观测方法 表6.3.2 等 级 高程中误 差(mm)
相邻点高差
中误差(mm) 观测方法 往返较差、附合或 环线闭合差(mm) 一 等 ±0.3 ±0.15
除宜按国家一等精密水准测量外,尚需设 双转点,视线≤15m,前后视视距差≤ 0.3m,视距累积差≤1.5m; ≤0.15 n
二 等 ±0.5 ±0.3 宜按国家一等精密水准测量; ≤0.30 n 三 等 ±1.0 ±0.5 宜按本暂行规定二等水准测量; ≤0.60 n 四 等 ±2.0 ±1.00 宜按本暂行规定三等水准测量; ≤1.40 n
2 垂直位移观测的各项记录,必须注明观测时的气象和荷载变化情况。 30
6.4 测量成果整理
6.4.1 构筑物变形测量的相关资料应在竣工交验时一并移交接收单位。
6.4.2 每一项目的工程变形测量任务完成以后,应提交下列综合成果资料: 1 施测方案与技术设计书; 2 控制点与观测点平面布置图; 3 标石、标志规格及埋设图; 4 仪器检验与校正资料; 5 观测记录手簿;
6 平差计算、成果质量评定资料及测量成果表; 7 变形过程和变形分布图表;
8 设计预测值与变形测量值比较; 9 变形分析成果资料; 10 变形测量技术报告。
7 无碴轨道安装测量 7.1 一般规定
7.1.1 线下基础工程经铺轨条件评估合格后,应按第5.6.1 条进行线路中线复测,并完成CP Ⅲ控制网的建立。
7.1.2 无碴轨道施工前,应根据轨道结构型式及施工要求对加密基桩(基准器)进行规划设 计。
7.1.3 本暂行规定仅列出了CRTSⅠ型板式无碴轨道(CRTSⅠs)、CRTSⅡ型板式无碴轨道(CRTS
Ⅱs)、CRTSⅢ型板式无碴轨道(CRTSⅢs)及CRTSⅠ型双块式无碴轨道(CRTSⅠb)、CRTSⅡ型双
块式无碴轨道(CRTSⅡb)五种轨道结构型式,其它型式无碴轨道安装测量可参照本暂行规定执 行。
7.2 加密基桩测量
7.2.1 加密基桩的测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依据相邻CPⅢ控制点加密,采用光学准直法和精密水准测量方法,逐一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