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倫理思想起源之研究 (3)
裏的天人思想可看出,商人對天人之際的分別是清楚而有區別的。人對自身力量的自覺,此價值的轉向與建立,則有待周人「天命論」之出現。
六、周代之天人思想
中華民族倫理意識的自覺始於西周,周以小邦取代大邦,以德配天的理論不僅是政治策略的需要,也是真正意識到「德」的重要性,自覺的倫理意識開始孕生。殷商的統治者沒有「德」,因而失去了天命;周王有「德」,所以獲得天命。誰是統治者,其基礎是天命,其顯象則是民意。統治者有「德」,以德配天,是接受、擁有天命的條件,是人對自身力量的自覺,也是對道德修養必要性的認識。所以,「德」的觀念的產生與天命的觀念是相聯繫的。以「得」說「德」,這清晰地體現了中國道德的實質,和強烈的形而上的意味。周公謂「敬德配天」、「修德配命」,天命沒有私情,是「唯德是輔」。周公謂周所以代殷,原因就是我周王敬德。天命實際上是隨著人的有德無德而轉移,成了德的護持。周公特別重視德,和由德延伸的敬德、明德、修德的倫理思想,倫理思想注重的是人,涉及到對人的重視和自信,其敬德又在於保民,惠施於民。這反映周人對人是道德主體的自覺,重視人的內在品性,從而把天、上帝、天命德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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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之具有道德之天,並以這種自覺去改造殷人的天命觀。人德與天命比較,人德具有主動的意義,以人做為道德的主體,社會規範意義的道德,其根源乃來自於形上之道德,絕非起緣於宗教或政治的規定。而形上道德之追求是本於人的自覺之自我內在要求,是自律而非他律,真正道德的意義即在於此,超越了一切形式之強制。只有通過自己的德行,才能「配天」,達到天人感應,贊天地之化育的境界。
在整個《尚書》的〈周書〉部分,凡講到攻伐即位作王之事,都說是上帝的命令,是受命於天。娏由此看來,周人在征服了殷人之後,不僅保留殷商天命神學的思想,同時從歷史的變遷中產生新的理解,並對天命神學提出新的觀念和解釋。徐復觀先生認為:「周人在宗教方面,雖然是屬於殷的系統;但在周人的領導人物中,卻可以看出有了一種新精神的躍動,因為有了這種新精神的躍動,才使傳統的宗教有了新的轉向,也即是使古代整個文化,有了新的發展。」娗周代與殷人在世界觀與天人思想上的差別,也正是後來中國天人思想發展之關鍵。 其一、天命靡常。天命乃是決定政權的存廢與否的根據,然而周人鑑予殷商
娏 同註唃,頁57。
娗 徐復觀:《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台北:臺灣商務,1999,頁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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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失,體認政權轉移與不確定性,乃是由於「天命靡常」的道理,此種「天命靡常」之憂患意識的出現,是周人天命思想中的重要特色,這在《尚書》與《詩經》等書中多所透露:娊
皇天上帝,改厥元子,茲大國殷之命。(《書經.召誥》) 有夏……有殷……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天命。(《書經.召誥》) 弗弔天降喪予殷,殷既墜厥命。(《書經.奭君》) 惟命不予常。(《書經.咸有一德》) 天命靡常。(《詩經.大雅.大明》) 天命反側。(《楚辭.天問》)
上徵文獻都指出永恆不變的天命是不存在的,這是周人從殷周兩代的歷史變遷中得出來的重要觀念之一。在周人看來,天未嘗前定某人得政權與否,並時可降予新命將之更奪,所以「周雖舊邦,其命維新」(《詩經.大雅.文王》)。殷代原來也享有天命,但是現在「有命自天,命此文王」(《詩經.大雅.大明》),我周人獲得了天命,天命不總是固定在一家一姓,它是可以轉移的。周
娊 同註埇,頁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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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改變天的性格的這種「天命靡常」的天命觀,一方面是對於歷史更替變遷的認識和解釋,二方面是要殷商人接受周人獲得了天命,殷商人必須接受周人的的統治,要世世代代臣服於周,如《詩經.大雅.文王》所說:「商之孫子,其麗不億,上帝既命,侯於周服,侯服於周,天命靡常。」三方面有「天命靡常」的警惕,才使得人王能夠戒慎恐懼,體會到敬德明德以保命的思想。由於天命不常,暗示了人時刻警戒不可盡信天命之永保無疆,此如「天不可信,我道惟寧王德延,天不庸釋予文王受命」(《尚書.君奭》)。娞人不能離開人事而盲目的信仰天命,離開了自己的行為而僅靠天命,則天是無可信持,不可把握的。周人天人思想的新觀念,對天命的把握從殷商人一昧信持天命的形態中,返而求之於人自身的行為。所謂順天應人,天命即在人事中,強調了人類自身的主體性的地位。
其二、敬德配天、修德配命。周人了解到王權之得失並非無條件的得之於天、帝,那麼進一步問天命轉移的根據何在,周人是如何解釋為什麼殷人會失去天命,殷商的子孫從統治者一變而淪為必須臣服於周人?《書經.召誥》對此說明:「我不可不鑒於有夏,亦不可不鑒於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
娞 同註唃,頁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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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茲二國命,嗣若功。」娳周人在夏、商、周三代的更替與歷史變遷中得出天命可以轉移的思想,並建立起敬德配天、修德配命思想文化。在周人看來,天何以降命於殷商,其根據在於夏桀無道,而殷先王具有德的品性。後來殷紂王失德,周文、武王有德,所以周人稟承天命,乃得以建國。天命在夏、商、周三代更替,所可知者,就是不敬其德,則早墜其命。
其三、天、帝愛民,命隨德定的天命論。道德定命的天命論為周人所創,殷商時代尚未形成道德的天命論思想。道德定命或命隨德定思想,在周人的天命觀中方才出現。孬西周以一西陲小邑的小邦,代替久享天命的大邑商,這種巨大的歷史變遷,促進周人關於人性、人的主體意識的自覺。德在周人的觀念裏,和天命從根本上是聯繫在一起的。〈召誥〉說:「惟王受命,無疆惟休,亦無疆惟恤。嗚呼!曷其奈何弗敬。」又說:「嗚呼,天亦哀于四方民,其眷用命懋,王其疾敬德。」《詩.大雅.皇矣》也說:「皇矣上帝,臨下有赫,監視四方,求
娳 同註唃,頁59。
孬 陳寧:《中國古代命運觀的現代詮釋》,遼寧:沈陽,2000,頁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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