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孕前优生实验室规范规范(2)

2019-01-26 13:40

3.1.1检验科室主任是检验科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实行检验科室主任负责制,负责检验科室各专业检验、教学、科研和行政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确定科室发展方针,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审核质量体系,使之有效运行。

3.1.2负责专业划分工作,审查各专业主管的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按期总结。

3.1.3督促检查全科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项目(或仪器)操作手册的情况,考查各专业的检验质量(包括室内质控情况及室间质评成绩)。

3.1.4督促科室内人员正确使用与保管剧毒危险品和器材,审签药品及器材的请领与报销,检查安全设施及执行情况,防止差错事故。

3.1.5督促检查各专业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继续教育等计划的实施;有计划的安排本科室人员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或专题讨论会。

3.1.6征询其他相关服务部门对检验质量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各专业主管做出改进措施,满足服务的需求。

3.1.7负责专业人员分工、外出学术交流或进修等任务,督促检查人员考勤考核。 3.1.8督促检查各检验项目的质量,组织评估各实验室的能力及开展项目的情况。 3.2专业主管职责

3.2.1在科室主任领导下,实行专业主管负责制,负责本专业的全面质量管理、科研、教学和部分行政管理工作,按期向科室主任总结汇报。

3.2.2规划及落实本专业的质量方针,制定本专业的质量手册,组织编写各检验项目的操作手册及仪器的操作手册(包括室内质控措施及要求),检查执行情况,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室间质评活动。

3.2.3每日检查各检验项目的室内质控措施,分析质控数据,提出纠错办法;审查签发室间质评回报表,分析质评成绩,提出改进措施。

3.2.4审签本专业检验报告;解决本专业的复杂疑难问题。

3.2.5负责本专业检验人员的业务学习、继续教育和技术考核等工作。

3.2.6制定本专业工作计划,按期总结;检查督促检验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勤考绩、人员安排;专业主管外出前,应向科室主任提出申请,临时指定人员负责代理。

3.3检验技师职责

3.3.1在专业主管的领导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工作记录(包括工作量、试剂消耗、仪器使用情况、室内质控情况等)。

3.3.2担负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收集和采集标本,严格按操作手册规定程序操作,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3.3.3及时发送报告单;常规标本(生化血清等)至少保留3-7天。

3.3.4认真做好检测项目的室内质控工作,分析和查找失控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真实、及时地回报室间评估结果。

3.3.5负责贵重仪器的管理,按仪器操作手册进行操作、维护、保养,使分析仪随时处于良好的状态。

3.3.6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危险品的管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3.3.7担任检验试剂和器材的请领、登记、统计和保管工作。 3.3.8参与科研及技术革新,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专业水平。 3.3.9参与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3.4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3.4.1档案管理人员由科主任指定。

3.4.2认真保管需控制的文件和资料:科室人事档案、健康档案、仪器设备档案、质量管理系列文件、上级文件通知和报告、订阅的各种报刊杂志、检测项目的原始数据等。 3.4.3负责对所保管的文件和资料定期整理,保证安全保密并存取方便。 3.4.4负责将过期无效和现行有效的资料作明显的区别。

3.4.5负责资料外借登记工作,特殊资料需办理一定手续方可外借。 3.5试剂管理人员职责

3.5.1试剂管理人员由科主任指定。

3.5.2负责保管实验室所有所需用试剂,包括试剂盒、校准品、质控品等。

3.5.3根据科室试剂申购单、发票清单对所购试剂的包装规格、单价、数量、效期、外观等进行观察,准确无误后签收。

3.5.4负责将验收后的试剂严格按照试剂要求保存在一定条件下,定期对试剂有效期进行检查,防止使用变质、过期试剂。 3.5.5负责试剂请领的登记工作。

3.5.6储存试剂一旦发现过期、失效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经科主任批准后做报废处理,并作记录存档。

3.6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3.6.1设备管理人员由科主任指定。

3.6.2负责对贵重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非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活动。 3.6.3负责仪器设备使用的登记工作。 3.6.4负责仪器设备的标识管理。

3.6.5发现仪器设备严重老化不能使用、无法维修或无维修价值时,可向科主任汇报申请报废。

第六节 实验室工作人员行为道德规范 1目的

明确和规定科室各级人员的行为道德规范。 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室各级人员。 3相关程序

3.1 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满腔热忱,耐心细致,周到认真,尊重服务对象隐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服务对象等候报告时间。

3.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医谋私。注意维护知识产权,未经上级同意,不向外泄露本单位保密范围内的技术与资料。

3.3严谨求实,一丝不苟。实验室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编造数据与结果;严禁发假报告;不得向服务对象提供治疗建议。

3.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工作制度;认真执行质量控制方案;对可疑结果应重复核查,并与负责医师联系;不隐瞒工作中的问题和差错,以便及时纠正。

3.5严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活。 3.6努力学习,不断掌握新理论、新技术。

3.7注意实验室安全,防止交叉感染,注意对服务对象和自身的保护。 3.8工作时着工作服,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言行文明。 3.9尊重同行,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第七节 实验室工作制度 1目的

建立科室工作制度,便于规范科室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

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室各级人员。 3相关程序

3.1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系统。加强医德教育,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检验理论与方法学研究,不断开展新的检验项目,积极开展检验教学,不断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相关科室的联系。

3.2检验单应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逐项填写,字迹要清楚,临床诊断(印象)和检验目的应明确,全名签字(盖章)。要向服务对象或家属详细交待标本采集和送检等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向送检者说明拒收的原因,建议重新采集送检。 3.3检验人员需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方能签发报告,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由带教老师审核签发。

3.4参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验室操作技术规范》,优选检验方法,制订操作手册,并由科室主任批准执行。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进行校正。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3.5加强质量管理,制订质量手册,做好全面质量保证工作。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全国或省级室间质量评价。

3.6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登记和统计,填写要完整、准确,妥善保管,归档存放2年。

3.7制定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3.8建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措施,重视信息反馈和咨询服务,切实抓好制度的落实和完善。

3.9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工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第八节 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确立检验科各种质量文件及其相关档案的准备及管理的程序。 2范围

检验科实验室管理的文件包括:各项制度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操作程序档案及项目组发放各种文件。 3职责

文件的准备及管理由检验科科主任统一管理,检验科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负责文件的统一准备、编写和修改。 4程序

4.1 内部管理文件编写

4.1.1科主任负责质量手册的编制、修订,并定期审核,修订以保持其现时有效性。各专业程序文件和标准操作程序由各专业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写。原则上,文件应由直接负责和从事该项工作人员编写,各专业主管应负责审核本部门文件。

4.1.2各类文件的编写要按照统一格式进行编写,要保证文件清楚、准确,结构和排列格式符合要求。各部门程序可以根据实际内容经批准后加以适当修改。 4.2内部管理文件编写实施

4.2.1编写好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应进行讨论并充分听取意见,由检验科主任在质量手册和批准页和程序文件批准栏中签字批准,并注明日期,从批准日开始生效。

4.2.2原则上,所有本检验科的质量体系的文件均为受控文件,未经检验科主任批准,不得进行复制、修改和删减,不得外借及拷贝给第三方。 4.3 文件保存

控制文件总数及级别随文件内容不同而异。但至少应有两份,一份保存在科室档案库中,其他部门有关本部门的相关文件有选择性保留一份,但相应科室负责人要进行妥善保管。所有文件应安全地存放,保证文件不会变质、受损和丢失。 4.4 文件发放

档案管理人员、质控员负责受控文件、科室文件的发放、登记存档。 4.5 废止执行文件的处理

档案管理人员、质控员负责收回旧版本文件或已停止执行文件,记录日期。

除需保留一份存档外,其他文件,经科主任批准后,由两人按规定负责销毁;销毁清单长期保存。

第九节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目的

确立检验科室安全保卫管理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全实验室。 3职责

由检验科科主任统一管理。 4程序

4.1每天下班前各室自行负责关好门、窗、空调,检查水、电安全,夜间不工作的仪器、电炉、烤箱等要切断电源。

4.2每天下班时最后离开者要关掉电灯,锁好大门(包括中午下班),各楼层值班或留守人员负责。

4.3对剧毒、易燃、易爆、强碱等试剂,做到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申领制度。 4.4实验室内原则上不许放置钱及私人物品,遗失后由个人负责。

4.5对于外来陌生人员,要主动上前询问,避免发生工作时间实验室失窃。 4.6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做到人人会使用。

4.7安全检查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保卫部门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4.8安全保卫人人有责,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发生安全问题造成损失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节 实验室卫生制度 1目的

确立检验科室卫生、清洁管理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全实验室。 3职责

由检验科科主任统一管理,检验科卫生负责人负责具体事项。 4程序

4.1实验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台面必须保持整洁,物品放置有序,私人物品不得随意乱放。

4.2实验室内卫生由各室自行包干,实验结束即时清理,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可能污染的桌面每天用消毒液消毒,地面常用消毒液拖擦。仪器、门、窗、墙面必须保持清洁。

4.3科室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第十一节 实验室标本管理制度 1目的

确立检验科室标本的采集、送检、正常处理管理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全实验室。 3职责

由检验科科主任统一管理,检验科标本负责人负责具体事项。 4程序

4.1接收检验单时,要检查填写是否规范,检查临床诊断、检验标本和检验目的填写是否清楚。

4.2采取标本时,要查对姓名、性别和检验目的。

4.3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和标本的数量和质量。 4.4检验时查对检验标本、检验项目、试剂和应插入的质控物。 4.5血液生化检验标本,一般在早餐前空腹采取,特殊情况下至少应在餐后4~6小时采血。

4.6血清标本应防止溶血,抽血用注射器及血液容器均清洁、干燥,抽血后卸下针头,沿管壁缓慢注入容器(注意勿将泡沫注入),切勿振摇。 4.7全血标本须按试验要求分别采用不同的抗凝剂。

4.8细菌及细胞培养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杂菌污染。标本采集后,应立即送检。 4.9为防尿液腐败,可根据检验项目加入相应防腐剂。

4.10盛标本的容器必须清洁或无菌,提倡使用一次性容器,如一次性尿杯等。 4.11临床采集的检验标本,应按试验要求留取,标本容器应贴上姓名和检验号。 4.12送检标本原则上应按检验项目分别盛装,若同一标本需作数项检验而标本太少、不能分装时,则应按送检项目分别填写检验单。并在该标本容器上贴上姓名和检验号。 4.13标本处理,须经检验者允许方可进行,他人不得任意处理,以免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一般标本保留三天,细菌培养阳性菌株保留三天(冰箱保存),有意义的标本应登记编号保存,有传染性的标本及被污染的器皿必须作消毒灭菌处理。 4.14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与检验结果是否一致,对不合理的异常结果要查找原因。必要时,要与临床医师取得联系,不能简单报告。 4.15报告时查对检验结果等是否有遗漏。 4.16不合格标本处理方法

4.16.1接收检验单时,填写不规范,临床诊断、检验标本和检验目的、姓名、性别和检验项目填写不清楚,予以拒收。

4.16.2血清标本应防止溶血,严重溶血应及时和采血者联系,重新采集。

4.16.3尿液标本凡超过离留尿2 小时、或未注明留尿时间、或尿量不够的标本应拒收。 第十二节 实验室报告审核签发制度 1目的

确立检验科室检验报告审核、发放管理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全实验室。 3职责

由检验科科主任统一管理,专业主管负责具体事项。 4程序

4.1接收检验单有登记手续,做到不错、不漏,并查对书写是否符合规范。凡不符合要求者,及时退回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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