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行政权力是指双牌县国土资源局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程序、种类和幅度范围内行使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强制的权力。
第四条 新颁布或修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对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权力行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行使行政权力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实施原则; (二)全面真实原则; (三)注重实效原则; (四)便于监督原则; (五)高效快捷原则。
第六条: 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的范围。
依法公开经县政府审定的国土行政职权目录,公开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权力职权的法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及承诺时限,并及时公开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和结果。 第七条 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的形式。
(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通过双牌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双牌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栏公开;
(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 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的时间。
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行动态公开运行,对具有相对稳定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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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的行政权力事项,长期公开;对阶段性的行政权力事项,定期公开;对一些临时性行政权力事项,随时公开。公开的时间,服从公开内容的需要,服从群众监督的需要。
第九条 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的程序。
(一)收集和整理。局机关各股室按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和整理本股室所行使行政权力的运行信息及新的需要公开的项目信息。
(二)审定和发布。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的责任人,各股室收集和整理的行政权力运行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每月30日前送局办公室汇总审定,局领导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十条:局办公室、监察室、法规股负责对本局行政权力运行行为的监督。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双牌县国土资源局法规股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双牌县国土资源局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等各项规章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场)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股所队室中心:
《双牌县国土资源局干部职工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已经
局党组和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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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内部管理,努力实现“工作业绩创一流、机关形象创一流、干部待遇创一流”的奋斗目标。大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增强爱岗敬业精神,提高办事效率、严肃工作纪律、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确保全局2009年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经局务会集体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
1、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上班实行签到制度(签到时间为上午8:00—8:15;下午为2:30—2:45)、去向跟踪管理制度。开会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凡在规定的时间里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10元,当天兑现,不自觉交纳罚款者,由财务室从当月工资或补贴中加倍扣除。
2、请假实行归口审批和管理,请假须写出请假条,无请假条视为旷工,每次每天罚款50元,并处局机关各单位负责人每次每天20元罚款。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日之内由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审批,二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局长审批,局机关各单位负责人请假二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二天以上由局长审批,副科级以上干部请假一律由局长审批。所有假条归口办公室登记管理,请假总天数不得超过《国家公务员法》规定,请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并及时到办公室销假,超假者按旷工论处,每超假一天罚款50元。
3、因工作需要,局里需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加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若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一天之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局长审批。局里因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加班的,按相关标准发放加班补助,白班每天补助20元,晚班每晚补助10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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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加班按有关规定发放补助。
4、局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一律不允许打牌、下棋、打麻将、上网聊天、织毛衣、带小孩等娱乐活动和私事行为以及串岗行为,一经发现每人每次处罚100元,没有制止的,对相关部门负责人没有管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每次罚款50元,在上班时间从事赌博活动的,一经发现每人每次处100元罚款;对局机关相关单位负责人没管理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每次罚款50元,当时兑现,否则,从所发工资或津贴中加倍扣除。上班从事娱乐活动或私事行为累计三次以上者,扣发一个月工资;上班从事赌博活动累计三次以上者,除扣发一个月工资外并报县纪委处罚。
5、干部职工考核由局机关各单位负责人严格把关,办公室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考勤登记汇总,考勤结果每月张榜公布一次,局纪检室负责专抓跟踪管理督查。
6、外出开会、学习、出差须凭办公室电话记录(或书面通知)按审批权限向分管领导请示,并报局长批准,由办公室通知是否参加。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外出的以旷工论处,一切费用自负。
7、按《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旷工或无正当理由超假一次连续超过5天或一年累计超过10天的,年终岗位考核为不称职;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一次连续超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报劳动人事部门按审批权限予以辞退处理。
8、下列情况,按情节轻重分别扣发相应比例的工作津补贴: ①如无特殊情况,全年累计事假天数超过30天的扣全年津补贴的50%;30天以上60天之内的扣70%;60天以上的全部扣发。
②全年累计病假天数达到90天的扣全年津补贴的50%,全年累计病假天数超过180天的全部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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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全年累计旷工达到10天的,扣发全年工作津补贴50%,超过20天的全部扣发。
9、提高办事效率、搞好优质服务。凡来局办事的人员,局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优质服务、认真及时办理,及时做出答复处理,不得拖延推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办事,讲究职业道德,实行工作限时办结制,严禁行业不正之风,严禁索、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对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态度差,群众反映强烈,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下岗辞退处理,违法的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10、认真履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全局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办事,收费发证、测绘等工作必须依据政策、严格标准、真实准确,不能随意表态、越权办事、了草办事、感情办事,更不能弄虚作假,严禁擅自减免有关税费,对不按标准收费擅自减免相关税费的由当事人承担减免部分的税费。若因工作失误,出现问题,造成损失,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违规追究谁”的原则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下岗辞退处理,违法的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11、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以《双牌县国土资源局关于2009年度岗位责任考核办法》为准,2009年度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
12、全局干部职工按不同级别交纳岗位目标考核风险抵押金,与目标考核挂钩,考核押金根据年终岗位目标考核结果奖罚兑现,不交押金的按自动分流待岗处理。其具体交纳标准为:局长3000元,班子成员2500元,股队室负责人2000元,一般干部职工1500元。
停薪留人员在停薪留期间:①自收自支停发其本人工资和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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