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而不及时请示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
7、不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的; 8、工作人员办理行政事务过程中吃、拿、卡、要,办事态度恶劣,故意刁难服务对象,人为设臵障碍,造成不良后果的;
9、对涉及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未及时进行处臵或处臵不 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10、对服务对象、下属单位请示或反映的问题,未按规定进 行解答或处臵不及,造成不良后果的;
11、对承办事项未按相关制度规定和标准办理,造成不良后 果的;
12、对重大或紧急事项,不按规定及时请示、上报并妥善处 臵,造成不良后果的;
13、其他违反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情形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减轻或者给予免予处分: 1、发生问题后,能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处理,且认错态度好, 并认真改正错误的;
2、主动赔礼道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谅解的; 3、发现问题,主动采取措施挽回损失或有效防止危害结果 发生、扩大的;
4、其他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情形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1、明知故犯的; 2、推卸、转嫁责任的;
3、知情不报的,对存在的问题予以庇护的;
4、出现问题后,不采取补救措施,致危害结果扩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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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违法首问责任制或限时办结制度,出现三次以上行政过 错的。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 定的行为有权投诉、检举、控告。
第八条 局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负责受理投诉、调查取证;责任人违反规定的组织处理,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给予纪律处分 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局纪检监察室负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会议制度
1、 实行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制度。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
2、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组成员参加,可根据需要确定列席人员。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局有关党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听取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考察的情况汇报;讨论决定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任免、调配、奖惩以及机构设臵、撤并、人员编制等重大问题;研究其他须由局党组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3、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程序: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在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议题需提前告知党组成员,一般不得临时动议;参加会议的党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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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议事步骤为先听取有关人员汇报,与会人员讨论,对需要表决的事项进行表决,会议主持人综合总结;党组会议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集体作出决定。对具体事项作出决定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事项和干部提拔表决事项,实行“行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和票决制。
4、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其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副局长、纪检组长、总工程师、调研员、执法监察支队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副调研员和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列席会议。
5、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领导参加,可根据需要确定列席人员。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指示和决定;结合本局实际,研究贯彻实施的具体意见;根据县委、县政府各个时期的工作部署,及时分析和研究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制定和完善决策提供参谋意见;审议通过代县人民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以局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讨论决定重大的行政事务性工作;分析、研究全局工作情况,讨论全局工作计划、部署和总结;通报局内外重要情况;其他需要会议讨论的事项。
6、局务会议由局领导和各股、室、队、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可根据需要确定列席人员。主要任务是: 研究落实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和决议;讨论研究并决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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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业务性工作。
7、凡需提请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讨论的问题,各股室所要事先做好准备,一般应形成供会议讨论的方案或建议性意见。涉及几个股室分管的工作.应先由主办股室主动牵头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不能协商一致的要简要说明分歧点,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性意见,方可提交会议研究。局领导和各股室在职责范围内能够妥善处理的问题,一般不提局交会议讨论。
8、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决定需要贯彻落实的重要事项,还须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专人记录整理,主持会议的局领导签发。
9、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
10、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参加对象为局党组成员。局党组书记任组长。
11、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会议由局长主持。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情况,总结部署工作。
水电管理制度
1、按照勤俭节约原则,坚持节约用水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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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电费收取。局机关家属用水费用由局里负责支付。但家属区水管损坏由家属出资并负责维修。否则,局里强行断水。
3、办公室每月查对一次电表,按用户实际用电计收电费(按生活用电标准收费)。
4、节约办公用电,要做到人走灯灭。如发现局股室人走而不关灯、空调、取暖器及其它用电设施,每次对股室负责人罚款50元。
5、擅自拨动电表偷电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偷电造成设施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再处以5倍的罚款。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6、各股、室、所、队、院、中心的电线和照明设备需维修或更换的,必须及时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维修或更换。
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1、每月的1号为局机关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日。每周星期五为各股、室、所、队、院、中心的职工学习日。各单位和每位干部职工都应建立专门的学习笔记。
2、每年组织2次业务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和业务知识考试。凡考试不合格者,安排待岗学习,直至下次补考合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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