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襄渝(襄樊-重庆)、渝怀(重庆-怀化)、川黔(重庆-贵阳)、万宜(万州-宜昌)、渝泸(重庆-泸州)、达万(达州-万州)及远景预留的安常(安康-奉节-张家界-常德)铁路线路;三专线为连接西南与华东地区沪汉渝蓉铁路客运专线(渝利线)、成渝城际铁路、渝万城际铁路。“四支线”为三万(三江-万盛)、万南(万盛-南川)、南涪(南川-涪陵)、黔石(黔江-石门)铁路。远景预留合川-铜梁-永川铁路线路。
以规划铁路网为基础,建设一小时经济圈的城市铁路网,作为城市间公共交通骨干。 第三十六条 港口与航道
以长江、嘉陵江、乌江“一干两支”高等级航道为骨架,形成以主城、万州、涪陵3个枢纽港区为中心,永川、江津、合川、奉节、武隆5个重点港区为依托,其它港区为基础,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明确、与其它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内河水运体系,建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
重点建设主城、万州、涪陵3个枢纽港区和永川、江津、合川、奉节、武隆5个重点港区。集约利用岸线资源,结合产业布局,集中力量做大做强主要作业区。加强各作业区疏港通道的规划建设。在主要作业区规划预留铁路专用线,充分发挥水铁联运的优势。
进一步改善我市长江三峡库尾及以上干线航道,重点整治渠化嘉陵江、乌江等主要支流航道。加快船舶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进程,加快重庆航运信息系统建设,重点发展集装箱、液态化危品、滚装、豪华游轮等,通过船型标准化以提高三峡船闸过闸能力和水路运输效率。
加强旅游客运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旅游资源优势。 第三十七条 机场
民航机场按“一大三小”布局。重点建设江北国际机场,将江北国际机场建设为国际商业门户枢纽机场;积极发展万州五桥机场、黔江舟白机场和渝东北支线机场。
以江北国际机场为中心,整合、协作五桥机场、舟白机场和渝东北支线机场,大力发展支线航空和旅游航空,形成功能互补、航线整合的区域航空枢纽。通过机场集疏通道的建设,提高机场的服务能力和辐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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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区域其它市政基础设施
第三十八条 规划策略
合理布局,按照较高的可靠性和良好的安全性兼备的原则,逐步建设完善的区域市政基础设施体系;着眼城乡统筹,按照城乡协调的原则,促进区域内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市政设施城乡共享;突破行政界线,按照区域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加强区域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协调;推动设施建设与运营的市场化;按照共建共享、互利互惠的原则,引导区域市政基础设施相对集约建设。
第三十九条 能源
优化能源结构,合理布局能源设施,开源与节约并举,发展经济、清洁的能源,建立充足、稳定、安全的供应保障体系。因地制宜解决小城镇和农村能源需求。积极开发新能源。
(一)大力加强电源建设。新建一批水电站和火电厂,重点开发建设嘉陵江航电枢纽、长江干流重庆段水电项目和乌江干流梯级电站,合理开发扶贫小型水电站、风电,筹建重庆核电项目,形成水电、火电、核电互为补充的电力生产格局,加快煤炭新井建设,保障电煤需求。进一步加强与周边电网的联系,引入三峡电站及四川、贵州等地区电力,实现更大范围电源优化配置。规划预留特高压电网走廊,加快建设500千伏环网,实现市域220千伏电网全覆盖,加快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建成调度灵活、大小网协调发展的电力网络体系。
(二)保障气源供应,加强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加强燃气开采与生产,积极引入市外气源,规划预留中缅油气管道走廊。完善区域输气网络,合理布局城镇燃气设施,实现市域天然气输气管联网。都市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次区域性中心城市采取管道供气。距天然气主管线较远的地区以压缩天然气作为气源。新建一批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供应基地和其它储气设施,确保城镇供气安全。规划建设西气东输等项目。
第四十条 通信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西部地区和长江上游的信息中心。新建、扩建国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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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一级干线光缆网及数字微波,实现网络的数字化、综合化、宽带化和智能化。完善各类通信局所。保护重要的无线电通信设施。
全面建设运行灵活、高效可靠的现代化邮政运输网络。建设和完善邮件处理中心、邮件转运站。全面实现邮政营业电子化和管理信息化。
建设覆盖市域的广播电视综合宽带多媒体网络,完善各类设施,实现广播电视全面数字化。
第四十一条 城乡供水、排水与环境卫生
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因地制宜确定各级城镇用水标准,提高供水水质和供水普及率,合理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利用长江、嘉陵江、乌江、渠江和大宁河等水资源,积极鼓励和有序推动区域性供水工程,规划建设一批次级河流、支流水利工程,部分工程向城镇提供水源。采取工程措施,解决渝西等地区工程性缺水问题。规划至2020年城镇自来水普及率接近100%,生活饮用水水质全面达标,供水保证率达到国家标准。加大力度,全面解决山区饮水困难。
合理布置城镇环卫基础设施,逐步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水平,有效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到2010年,库区、影响区、汇水区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以上、85%、7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8%、90%、80%;工业废水COD分别削减20%、10%、1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均达到80%。杜绝危险废物直接排放。
第八节 社会服务设施
第四十二条 科技设施
实施科教兴渝战略,以加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努力建成长江上游科技中心为目标,强化科技对生态保护、移民安稳致富的支撑作用,完善科技设施体系。结合科研资源,使科技发展成为产业发展的推动力。各级城镇规划要预留相应等级的科技设施用地。加强科普设施和学生校外科技教育基地的建设。都市区规划建设大型科技活动场馆,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次区域性中心城市布置科技活动中心、科普场馆,建制镇配置技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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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站、科技活动站。
第四十三条 教育设施
建立发达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教育中心和西部教育基地。建设教育设施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需求。都市区继续完善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体系,合理调整优化教育设施布局。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次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条件的发展高等教育。各级城镇按标准配置中小学,完善学前教育设施。在新区开发和旧城更新中,坚持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合理布局、先建后拆”的原则,按教育设施规范合理配置用地。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改善农村教育条件,加快农村教育发展。
第四十四条 文化设施
以提高全社会文化生活质量为目标,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定位准确、层次分明、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文化设施体系。都市区建成一批与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和市域中心城市相匹配的文化设施;区域性中心城市配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老年活动中心、展览馆、剧院、电影院等文化设施;次区域性中心城市配建文化馆、图书馆、老年活动中心、影剧院;建制镇配置综合性文化站。
第四十五条 体育设施
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体育设施体系,新建、改造一批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全民健身相结合的体育设施。都市区建设符合国际、国内比赛要求的体育场、多功能体育馆、游泳馆(池)和市民体育健身设施;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体育中心(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市民体育健身设施及其它体育设施等;次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一场(体育场)、一馆(体育馆)、一池(游泳池)”及市民体育健身设施;建制镇建设田径场和篮球场。
第四十六条 医疗卫生设施
加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以医疗防治体系、传染病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体系的建设为重点,完善市、区县、街道(镇、乡)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完善农村医疗卫生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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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都市区以市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依托,建立完善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卫生服务体系;区域性中心城市配置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站等;次区域性中心城市设置综合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站等;建制镇设置卫生院。都市区、区域中心和次区域性中心城市均应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
第四十七条 社区建设
加强居住区各类配套设施的建设,完善社区功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把基层政府组织和自治组织建设、生活服务、物业管理、治安等各项内容统一到社区建设中来,合理安排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及基层治安管理设施。
第四十八条 社会福利与救助设施
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重庆经济、社会、人口发展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管理运行机制。各级城镇应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和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设施,以及儿童福利、社会救助站等设施的建设,完善再就业培训设施,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
第九节 旅游发展规划
第四十九条 旅游发展目标
利用重庆长江三峡黄金旅游带,发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旅游、温泉旅游与都市旅游等特色资源优势,把旅游业发展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把重庆建设成为中国旅游强市、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重要的旅游客源地,2020年建成长江上游旅游中心。
第五十条 三大旅游目的地建设
全面建设山水都市观光休闲旅游目的地、长江三峡峡江生态文化观光旅游目的地、乌江画廊生态和民族风情体验旅游目的地。
(一)山水都市观光休闲旅游目的地。以都市区为中心,整合渝西地区旅游资源,打造时尚之都、抗战陪都、温泉之都和长江上游旅游集散中心。都市区要抓住建设中央商务区的机遇,重点突出山城、江城、古城、泉城、不夜城的特色,充实山城夜景、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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