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展总体规划报告(7)

2019-02-20 21:29

效率,促使人口和经济相对集中,加强土地的立体开发利用。在保持城市用地空间高度集中的同时,严格保护组团隔离地带等非城市建设空间,防止城市用地无序蔓延。

第六十六条 新区拓展与旧城更新相结合策略

有序拓展城市空间,高质量地建设城市新区,同步完善各项城市功能,吸引人口集聚,实现城市运行成本最优化。以新区拓展带动旧城更新,旧城以改善为主,避免大拆大建,改变旧城不合理的用地布局,优化城市功能,降低旧城密度,改善旧城人居环境。

第六十七条 交通适应及引导发展策略

建设与城市空间结构相一致的综合交通体系,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城市空间合理拓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高强度综合利用交通节点周边的城市用地;积极应对机动车快速增长对城市发展的影响。

第二节 城乡协调发展与城市空间结构

第六十八条 城乡协调发展

构筑都市区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异;加强郊区小城镇建设,提升小城镇对郊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和服务功能,形成聚集效应,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护郊区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城镇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逐步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网络状城镇空间结构。加强农村居民点的整合和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第六十九条 都市区空间层次

都市区在空间上分为主城区和郊区两个部分。主城区为集中进行城市建设的区域,范围为2737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区位于中梁山、铜锣山之间,是主城建设的主要区域和旧城所在地,范围为1062平方千米。郊区范围为2736平方千米。

江津区的几江镇、双福镇、珞璜镇与都市区在区位、交通、经济上关系密切,规划将统筹考虑上述地区的发展。

第七十条 城市主要拓展方向

城市拓展的主要方向为内环线以北、中梁山以西以及铜锣山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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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条 城市空间结构

城市空间结构为“一城五片、多中心组团式”。

主城由中部、北部、南部、西部、东部五大片区组成,中心城区包括中部、北部、南部片区。以片区为格局有机组织城市人口和功能,各片区具有相当的人口规模,城市功能完善,既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相互协调发展。每个片区包含若干组团和功能区。

多中心包含一个城市中心和六个城市副中心,中心城区包含其中的城市中心和四个城市副中心。城市中心包含中央商务区和商业中心,由江北城、解放碑、弹子石滨江地区共同组成;六个城市副中心为现状的沙坪坝、杨家坪、观音桥-新牌坊、南坪副中心,及新规划的西永、茶园副中心。

都市区城市建设用地分为十六个组团和八个功能区,中心城区包含其中的十一个组团和二个功能区。每个组团功能相对完善,组团内工作、生活用地基本平衡,紧凑发展;功能区是组团外以现有小城镇为主体的独立城市建设区域。

第七十二条 郊区小城镇

按照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及与城市布局相协调、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节约用地、少占耕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布点原则,优先发展中心镇,适当合并一般镇,合理布局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

(一)强化中心镇辐射职能,依托城镇道路网体系,点轴式发展,形成空间分布相对均匀、辐射范围合理的一般镇围绕中心镇的“多功能、多极核”城镇空间布局结构。规划中心镇7个,一般镇32个。

(二)农村居民点建设采取低密度、小聚合的方式,合理布局和调整农业人口集中居住地。

第七十三条 非城市建设用地

划定非城市建设空间,制定非城市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保护非城市建设用地。严格保护片区、组团及功能区之间的隔离带,避免组团粘连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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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城市规模

第七十四条 规模确定原则

综合考虑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和城市持续发展的需求,科学构建城市远景发展框架,合理确定规划期内的城市规模。

第七十五条 人口规模

2005年,都市区总人口64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56万人。规划至2010年,总人口73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60万人;规划至2020年,都市区总人口9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30万人。

2005年,中心城区城镇人口约460万人;规划至2010年,城市人口520万人;规划至2020年,城市人口635万人。

考虑到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时期,人口变动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为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对城市发展过程和速度实施动态监测,积极应对各种发展状况,始终保持城乡规划对城市发展和建设的调控作用。规划充分考虑流动人口的需求,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的安排方面作适当预留。

第七十六条 人口分布引导

积极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人口分布与城市定位相适应,与片区组团式的城市结构相适应,与城市功能布局调整相适应,与生态环境优化目标相适应。

发挥都市区作为市域中心城市的作用,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提高都市区对于人口的吸纳能力,缓解三峡库区人口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压力。

通过调整城市功能和旧城更新,疏解中心城区人口,重点降低人口密度,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

引导人口向城市新拓展地区集聚,通过城市功能布局调整,大力发展产业,创造就业机会,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以高品质的人居环境来吸引人口集聚。通过城市区域不同的开发强度控制措施引导人口相对集中分布,提高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避免低密度蔓延发展,减少人口增长对环境的破坏。规划组团隔离地带中的人口尽可能迁出,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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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采取行政区划调整、镇变街道等行政建制调整措施,重点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镇,完善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小城镇面貌,增强小城镇吸引辐射功能,引导农村居民向小城镇集中,加速农村地区城镇化。逐步调整、搬迁在禁止城市建设区域内的现有人口。

第七十七条 用地规模

2005年,都市区城镇建设总用地为465平方千米(其中含村镇建设用地为101平方千米,城市建设用地约为364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83.57平方米。规划至2010年城镇建设总用地为580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88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镇建设总用地为865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93平方米。

2005年,中心城区城镇建设总用地约为323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70.3平方米。规划至201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为401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77.1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为520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81.89平方米。

第七十八条 城镇建设用地控制

切实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集约用地,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建立城市发展的动态监控机制,依据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的趋势与变化,调控城镇建设用地投放总量和建设时序,适时制定规划应对方案;城镇建设用地的投放与城市发展重点紧密结合,积极推动新区建设,优化城镇空间结构。

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紫线、蓝线、黄线管理办法,确定规划区范围内需要保护和控制的绿地、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主要地表水体、城市基础设施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划定用地控制界线,实施规划管理。

第四节 城市功能布局

第七十九条 片区 (一)中部片区

中梁山以东、铜锣山以西,长江和嘉陵江环抱的区域,包含渝中组团、大杨石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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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组团、大渡口组团、歌乐山-中梁功能区。主要为现状建成区。重点加强和提升城市中心品质,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逐步疏解人口和功能,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用地布局,大力发展以金融、商贸、现代物流以及都市区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以重钢搬迁为契机,提升大渡口的城市功能,分担杨家坪城市副中心的部分职能。

(二)北部片区

嘉陵江以北,中梁山和铜锣山之间的区域,包含观音桥-人和组团、两路组团、蔡家组团、大竹林-礼嘉组团、唐家沱组团。是城市近期的重点拓展区域。以北部新区、江北城现代商务区为重点,以寸滩集装箱港口、龙头寺铁路客运中心、航空枢纽等为标志,主要承接旧城区疏解的人口、部分公共服务和交通功能,聚集以高新技术、汽车等为主导的产业,建设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塑造新重庆的城市风貌。提升蔡家、两路组团中心对北部片区的服务功能,分担观音桥-新牌坊城市副中心部分外溢的城市职能。

(三)南部片区

铜锣山以西,长江以南和以东的区域,包含南坪组团、李家沱-渔洞组团、黄桷垭-南山功能区、南泉功能区,同时统筹考虑江津珞璜地区的发展。是以会展、商贸、都市旅游、科研教育为主导的发展区域。承接旧城区转移的部分工业,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水平,保护好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体现山、水、绿城市特色,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四)西部片区

缙云山与中梁山之间的区域,包含西永组团、北碚组团、西彭组团、走马功能区,同时统筹考虑江津主城区和双福地区的发展。是城市未来的重点拓展区域之一,是联系重庆市域西部城镇的重要地区。片区北部和中部以科研教育、服务业、休闲旅游等为主导,建设西永城市副中心,吸引和集聚人口与产业;片区南部为都市区工业拓展的重点区域之一,改造升级传统产业,承接旧城区转移的部分工业,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五)东部片区

铜锣山与明月山之间的区域,包含茶园-鹿角组团、鱼嘴组团、五宝功能区、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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