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Q1.:出國、返國當日,出差人員如何報支本國境內「機關駐地」與「國際機場」間之交通費? Ans:比照國內出差報支交通費之規定辦理,除搭飛機或高鐵應檢據外,餘免檢據,均填在「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交通費報支。(90年9月版#549主計月刊「主計長信箱」)另國科會專案補助之國外差旅費,是否補助國內段交通費,應依其核定項目為準。dGY2mcoKtT Q2.:因公出國未搭乘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如何報銷? Ans:在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到達地點,應一律搭乘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本人填具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經機關首長核定後,改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行政院88.03.16台(88)交09918號函修正「行政院及所屬機關軍公教人員因公出國搭乘本國籍航空班機作業規定」)rCYbSWRLIA 1.出國、返國或轉機當日,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客位已售滿。 2.出國、返國或轉機當日,無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飛航。 3.搭乘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再轉機,其轉機等待時間超過四小時。 4.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無法銜接轉運。 5.其他特殊情況。 不依前點規定辦理者,其購買機票之價款,不予報支。 Q3.:赴國外出差若對方供應膳食一餐或二餐,其膳食費如何計算? Ans:因「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並未明訂,係比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十二點規定,如對方供應膳食一餐者,仍可報支膳費全額;對方供應膳食二餐以上者,不得報支膳費。(92年12月版#576主計月刊「主計長信箱」)FyXjoFlMWh Q4.:在國外之租車費能否報支? Ans:租車費應由禮品及交際費或雜費項下,檢附原始單據報支,不得列為「長途大眾陸運工具」之交通費報支。但中央各機關人員如於出國前報經行政院專案核准,或各地方機關人員於出國前報經各該地方政府專案核准者,得列在「長途大眾陸運工具」之交通費報支。另為考量組團出國人員行程之便捷性,如經各該機關評估長途租車費確較長途大眾陸運工具支出總額具經濟效益,可由出差人員在長途大眾陸運工具最高等次票價範圍內,以租車方式辦理,亦列在「長途大眾陸運工具」報支。(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5點第2款與第16點及行政院90年4月27日台90忠授字第03951號函補充規定)TuWrUpPObX Q5.:約聘(僱)人員可否比照適用「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請領相關差旅費? Ans:聘用人員相當於薦任以上人員,約僱人員相當於委任人員,故約聘(僱)人員可16 / 38
比照公務人員報支國外出差旅費,至於機關工友因係屬執行機關內部事務工作而設置,不宜派遣出國隨團協助打點雜務或執行其他業務;國外出差之團務工作,應由團員分擔處理。(行政院主計處93.6.16處忠字第0930003797號函)7qWAq9jPqE Q6.:國外出差人員之保險項目及保額? Ans:行政院於87年3月23日以台87人政給字第001923號函規定,出國人員應向中央信託局(現為臺銀人壽)投保綜合保險新台幣400萬元,保險項目包括意外死亡、意外殘廢、意外傷害醫療、航空旅行、疾病住院醫療及兵災保險(中東地區、薩爾瓦多及瓜地馬拉兩國,或其他有戰爭危險需要加保兵災保險之地區)等6項。(93年10月版#586主計月刊「主計長信箱」)llVIWTNQFk Q7.:因公出國若機場離目的地距離遙遠,可否報支計程車、租車或鐵、公路等交通工具之交通費? Ans:出差人員原則以長途大眾陸運工具,按實際需要乘坐,不分等次;如為因應特殊需求,確有租車之必要者,所需租車費得自行在禮品及交際費或雜費項下報支,或於出國前由主管機關專案報經行政院核定後據以辦理。(94年9月版#597主計月刊「主計長信箱」)yhUQsDgRT1 Q8.:奉派出國時如有一日內跨越兩地區或兩地區以上者,其生活費應以何地為計算基準? Ans:其生活費日支數額均以當日留宿之地區為列支數額,不得重複。(「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之附註2)MdUZYnKS8I Q9.:執行國科會計畫經老師簽准同意之研究人員,但未支薪,是否可以支用國外差旅費? Ans:因執行研究計畫需要,必須請計畫未核定之人員參與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時,計畫主持人得於計畫執行期間敘明理由,循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約用,未支薪之執行計畫相關人員,其因研究計畫需要,派赴國外出差等,始得於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國外差旅費」項下報支。(國科會網站)09T7t6eTno Q10:若申請人已獲國科會補助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是否得再申請國科會其他計畫補助? Ans:凡已獲國科會「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補助之申請人,其出國費用(機票費及註冊費)須在受補助總經費下報支,至於其他歸屬出席該次會議但未受補助之項目(如日支生活費),亦不得報支於任一受國科會會補助之專題研究計畫項下;至於能否報支於非屬國科會補助之其他部會經費(如教育部),則依各校權責規定辦理。(國科會網站)e5TfZQIUB5 Q11:若學生個人與指導教授同時申請國科會補助出席國際會議,是否只能有一人可 以被接受? 17 / 38
Ans:依據國科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規定: 1.論文為合著者,每一篇論文以補助一個人發表為限。 2.申請人在同一會計年度內(每年1至12月)以補助一次為限。例如學生曾獲 今年9月國科會補助,明年3月仍然可以再次申請。(國科會網站)s1SovAcVQM Q12:EMBA班學生,是否可以申請國科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Ans:資格僅限一般研究生,即不包括在職專班、在職生、科技專班、學分班、函授班、EMBA班等。(國科會網站)GXRw1kFW5s Q13:A大學之博士生,而在B大學任教,則應由何大學申請國科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Ans:應由A大學申請才對,因為是他當學生的學校;若弄錯,則無法核銷。(國科會網站) Q14:A生申請國科會補助的預算是機票費23,000元、註冊費7,000元,後因教授願意負擔註冊費,請問申請補助的預算可以變更為機票費30,000元、註冊費0元嗎?UTREx49Xj9 Ans:只要小於或等於本會補助金額,且兼顧鼓勵研究生出國及維護其權益,可適度調整;惟以實報實銷為原則,多報將追回溢領款項,少報請自行負責。(國科會網站)8PQN3NDYyP Q15:未依照核定公函上的核准行程出國,而繞道其他地方,如何報支機票款? Ans:請旅行社另附公司函說明最直接行程機票金額。(國科會網站) Q16:核准行程兩個以上之補助單位,例如教育部補助到加拿大溫哥華,國科會補助至美國西雅圖,如何報支機票費用?mLPVzx7ZNw Ans:1.請學校開立支出分攤表。 2.請旅行社將行程費用分別開立,並且說明各補助行程之機票費用。(國科會網站) Q17: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遺失? Ans:請旅行社影印保存聯的代收轉付收據,並蓋妥公司發票章及「原正本遺失,此影本與正本相符」字樣。(國科會網站)AHP35hB02d Q18:出差人於會議結束後順道參訪合作研究單位,則出差旅費報告表日期應如何填寫? Ans:出差旅費報告表上的日期請填實際機票票根上之出國、回國的日期,而非補助天數的日期。(國科會網站)NDOcB141gT Q19:註冊費的補助是否包括論文集等書籍費用? 18 / 38
Ans:國科會只補助大會註冊費,論文集等費用不能報銷。(國科會網站) Q20:有關國外出差延返之問題,若於核准差假日內,無法訂到返國機票而因此延返回國時間,則延返期間可否延長差假及支領其生活費呢?1zOk7Ly2vA Ans:「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3點規定:「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簽報機關首長核准其出差行程及日數;非經事先核准,不得延期返國。」另第12點規定:「出差期間,因患病或意外事故阻滯致超出預定出差日數,經提出確實證明,並經機關首長核准者,得按日報支生活費。」故出差人員出國前通常應買妥往返機票並劃位,或委託旅行社辦理往返機票及劃位事宜,以期照預定行程返國,且「適逢旅遊旺季」並非屬「患病或意外事故」之性質,因此,延期返國期間不得報支生活費。至於延長期間之差假,仍應循人事作業程序辦理,縱使機關首長核准公假,仍不得報支該段期間之生活費。(91年7月版#559主計月刊「主計長信箱」)fuNsDv23Kh Q21:請問薦任級以下人員赴國外出差,其乘座「豪華經濟艙」者,是否符合「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五點乘坐「經濟座(艙)位」之規定?tqMB9ew4YX Ans:依「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5點第1款第3目規定,薦任級以下人員乘坐經濟座(艙)位。此所謂之經濟座(艙)位係指飛機(或船舶)內最低價格之座(艙)位,故薦任級以下人員赴國外出差並無得乘坐「豪華經濟艙」之規定,其乘座「豪華經濟艙」者僅得以「經濟艙」之價格報支。(93年7月版#583主計月刊「主計長信箱」)HmMJFY05dE Q22:報支赴美國棕櫚泉(Palm Spring)之國外旅費,因表列美國並無棕櫚泉,請問是應依表列美國「其他」地區生活費日支數額列計,亦或可比照最近地區支給,而以洛杉磯標準辦理結報?ViLRaIt6sk Ans:查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係由外交部參據我駐美單位所提供美國各地區(城市)食宿費用之資料後,由行政院參考該部意見編製的。有關美國本土地區部分,依現行規定,所詢美國棕櫚泉(Palm Spring),因係未列日支數額之城市,僅能按「其他」地區生活費日支數額報支。(94年10月版#598主計月刊「主計長信箱」)9eK0GsX7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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