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房地产市场研究报告(2013.1.8) - 图文(5)

2019-03-16 10:43

自同日起,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作调整,金融机构要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各项住房信贷政策,继续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存款项目调整后利率(%)贷款项目调整后利7折后利率8折后利率8.5折后利率(%)(%)(%)率(%)一、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存款)一年二年三年五年3.003.854.404.85五年(含)以下五年以上一年一至三年三至五年五年以上6.006.096.346.49二、各项贷款4.204.264.444.544.804.875.075.195.105.185.395.52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004.50//////2.3、土地政策

2.3.1、国土部要求2012年不得安排别墅类用地

2月22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

通知要求,各地应因地制宜,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3月底前,市、县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应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填报,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报部并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同时向社会公布。

2.3.2、 闲置土地满一年按地价20%征收闲置费

国土部今日正式发布经修订通过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该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2.3.3、 天津推出新政策土地出让金缴款期限延长

此次发布会推出三项政策和服务举措,一是延长土地出让金缴款期限。对于土地出让价款在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出让地块,受让人按国家政策要求自土地出

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50%的土地出让金后,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原为90日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本次土地政策的推行,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宣传天津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吸引更多境内外的开发企业参与投资天津搭建服务平台。同时对于开发商来讲也可谓是一项利好的政策,能够从一定程度上缓解拍地过程中的资金压力,地价款较高的土地联合竞买也降低了开发商的运营风险,使得资源得以整合,降低财务杠杆,双向互补更加保证项目的品质。

2.4、地方政策

2.4.1、 天津上调普通住宅指导价:中心城区涨幅达35.2%

2012年2月1日起,天津市普通住宅指导价格标准再次进行调整。此次调整是继2007、2008和2010年之后的第四次上调。其中,中心城区平均涨幅达到35.2%,环城四区上涨33.6%,本次普通住宅指导价格的上调,进一步扩大了普通住宅房源的范围。

在二手房交易环节,同时满足建筑面积144平米以下、容积率在1.0以上、成交价格低于市场指导价三个条件,则属于普通住宅。而二手房交易环节中涉及的营业税、契税等税费的缴纳与房屋是否为普通住宅直接相关。本次普通住宅指导价格的上调,进一步扩大了普通住宅房源的范围,进而使得购房交易

税费大幅缩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购房者的购买压力。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上涨,近四成的房屋因价格因素而被划入非普通住宅范围,从而增加了购房者的税费成本。此次指导价格的上调将扩大普通住宅的范围,从而进一步降低购房者的税费成本。根据房屋的面积、距离上次交易年限、是否首套房等条件的不同,此次调整将使得购房税费成本大幅将降低。

2.4.2、 全国40个城市个人住房信息6月将实现联网

按照住建部2012年初的部署,全国40个大中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要在6月实现联网,届时个人在这40个城市的住房拥有情况将一目了然。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广州辖下十区两市的个人住房信息已经提前实现和住建部的联网。据了解,联网后,相关个人信息将只对管理部门公开。

40个联网城市:

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省会或首府城市:广州、长沙、福州、济南、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郑州、武汉、海口、成都、昆明、西安、贵阳、西宁、石家庄、呼和浩特、银川、乌鲁木齐、南宁。

其他城市:深圳、大连、宁波、无锡、苏州、厦门、温州、青岛、北海、三亚。

2.4.3、 沈阳调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

4月13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沈阳市提高了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一级区域由原来的每平方米8290元,提高至9470元,二级区域由原来的每平方米6720元,提高至7810元,精装修商品住房,每平方米上浮1000元,比原来提高了500元。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4月22日,沈阳市房产局对这次调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进行政策解读。

在契税方面:国家税收政策规定,普通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且90平方米(含本数)以下的,按成交总价1%缴纳契税,90~144平方米的,按1.5%缴纳契税;非家庭唯一住房的,按3%缴纳契税。非普通住房,按成交总价4%缴纳契税。以一级区域为例,4月13日之前,住房成交单价在8290元以上的,要按4%缴纳契税,4月13日以后,住房成交单价低于9470元的,则根据住房是否属于唯一住房及不同面积段,分别对应1%、1.5%、3%税率缴纳。

在营业税方面: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非普通住房转让的,按照其转让总价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普通住房转让的,免征营业税。此次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提高,意味着相当一部分原来属于非普通住房的房屋,转变成了普通住房,超过5年转让,免征营业税,而不是差额征收。

2.4.4、 被叫停的部分地方政府楼市微调一览

虽然大多数微调政策获准实行,但也有8项微调政策“夭折”。“夭折”的政策大多触及政策“红线”,企图放松限购条件而被叫停。

2.5、调控政策预测

2012年3月以来,房地产市场回暖趋势明显,时近年底更是轮番上演土地、售房高潮, 近日多部委的及时表态除了强化当前楼市的政策执行信号,也是对明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基调的一个表态,确定2013年房地产政策总指导方针,防止未来市场出现报复性反弹。

最近一轮楼市调控政策已持续超过两年半,政策效应有所递减。由于我国购房需求量仍然较大,但以现阶段限购、限贷的调控方式很难完全抑制投机性需求。在执行原有政策之外,还应逐步采用市场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并加强对市场预期的引导,完善土地供应制度,以市场监控、预期管理、土地供给等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多项关键要素形成“组合拳”调控楼市。

事实上,未来房地产调控“组合拳”已经初显。针对近日来多发的“地王”现象,国土部就出台新政,要求各地对总价较高的地块实行分割处理,划为多宗地供应;对地段较好、单价较高的优质地块,综合采用多种竞价方式或招标出让;对那些可能出现过度竞争的地块,选用“竞地价、竞配建”等多种竞价方式。

某认为:2013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将在继续维持关键性调控的基础上适度偏紧,主要以维持现有政策、加强执行力度为主,或将辅以扩大房产税试点,并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措施,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性需求,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2012年天津房地产市场研究报告(2013.1.8) - 图文(5).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大学计算机专业实习报告学习范文3000字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