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一般环境突发事件时,事发部门领导任现场总指挥,特殊情况下现场总指挥由指挥中心任命,负责部门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部门现场,厂内应急专家小组给予技术支持。 2.1.2 应急指挥中心
(1)组成成员
副总经理:李贵蓉,13960519696 设备总工:陈康陟,13215903699 (2)日常职责
① 贯彻执行国家、当地部门、上级有关部门环境安全的方针、政策及规定; ② 组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预案的审批与更新、组织外部评审;
③ 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
④ 负责应急防范设施(备)(如堵漏器材、围堰、防护器材、救援器材和应急交通工具)的建设;以及应急救援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物资储备;
⑤ 检查、督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
(2)应急职责 ① 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② 负责应急队伍的调动和资源配置;
③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上报及可能受影响区域的通报工作; ④ 负责应急状态请求外部救援力量的决策;
⑤ 接受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令和调动,协助事件的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对环境 进行修复、事件调查、经验教训总结。 2.1.3 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总指挥由李贵良担任,副总指挥由张明安担任,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负责全面工作。
(1)组成人员
总指挥:李贵良,电话号码:13960577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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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指挥:张明安,电话号码:13950917301
成员:副总经理:李贵蓉,13960519696;设备总工:陈康陟,13215903699 (2)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 第一时间接受污染事故报警,初步裁定事件等级,立即向应急指挥组汇报,并根据指挥组指令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
② 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
③ 全盘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工作组展开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善后处理; ④ 发布和解除应急处置命令、信号。 ⑤ 负责联系政府部门及汇报相关信息。 2.1.4 应急响应工作组职责
应急响应工作组下医疗与善后处理工作组、消防抢险与治安警戒组、通讯联络、善后处理及环境监测组组。
各小组在日常状态下的职责为:负责日常管理和学习工作,参加填埋场组织的应急演练。
各小组组成及应急状态下的职责如下,若组长不在岗时,由总指挥指定该组组员承担组长职责。
我场的应急响应工作组共分为3个工作小组,具体分组情况见表 2.1-1。
表 2.1-1 应急响应工作组分组 序号 1 2 组别 医疗与物质保障工作组 负责人 李贵蓉 公司职务 副总经理 办公室文员 地磅员工 铲车驾驶员 化验室主任 化验室员工 设备总工 联系方式 13960519696 15160613006 15960960856 15160615829 15159158157 13559880802 13215903699 3 吴怜香 王绍发 消防抢险与治安警戒组 曾庚生 陈美华 通讯联络、善后处理及环境吴 玲 监测组组 陈康陟 其中:
(1)医疗与善后处理工作组
组长:李贵蓉,电话号码:13960519696 组员:吴怜香,办公室文员:15160613006
日常职责:负责应急物资的维护和补充,根据实际需要向物资供应组申请是否补充医疗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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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职责:抢险抢救物质及设备的供应和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保障。向周边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负责伤员生活必需品和抢险物资的供应运输。现场医疗急救,联系/通知医疗机构救援,陪送伤者,联络伤者家属。
(2)消防抢险与治安警戒组
组长:王绍发,电话号码:15960960856 组员:曾庚生,电话号码:15160615829 日常职责:负责日常应急警戒知识宣传普及
应急职责:警戒,组织实施设备抢修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修行动 (3)物质保障、通讯联络组及环境监测工作组 组长:陈美华,电话号码:15159158157 组员:陈康陟,电话号码:13215903699
吴 玲,电话号码:13559880802
日常职责:学习简单的相关监测技术,了解相关监测仪器的使用与维护,实时更新公司内外部应急队伍的联系方式;
应急职责:及时分析各项水质指标,汇报领导小组。在环境监测单位到达后,配合环境监测站做好应急监测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监测工作及事故原因的分析,处置工作的技术问题的解决。负责各组之间的联络和对外通报、报告与联络电话的定期公告和更新;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关闭之后的现场清理工作,负责现场、应急车辆和现场救援人员的洗消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周边保护目标的慰问及赔偿工作,负责环保局及监测站对周边环境的追踪监测工作。 2.1.4.1 专家组
由指挥部抽调部分内部技术力量,组成应对事故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组。当事件较大及以上级别时,将在第一时间内与地方环保部门联系,借助地方环保部门及其备案专家库的技术支持,参加专家组,为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专家主要职责:
(1)对填埋场应急管理的工作、方针、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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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工作方案、应急措施予以咨询并提出建议; (3)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对事发现场情况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对事态评估、信息发布、级别判断、污染物扩散趋势分析、污染控制、现场应急处置、人员防护、隔离疏散、抢险救援、应急终止及污染损害赔偿等工作提出建议,为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4)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公司专家组人员名单如表 2.1-2所示。
表 2.1-2 专家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姓名 李贵良 李建平 陈美华 职位 总经理 技术人员 化验室主任 联系电话 13960577961 13850188675 15159158157 专业/职称 助理工程师 电气助工 污水化验监测工 2.1.4.2 人员替岗规定
建立职务代理人制度。当总指挥不在岗时,由副总指挥履行应急指挥职责,副总指挥不在岗时,由被授权的工作组长履行其职责;组长不在岗时,由其职务代理人履行其职责。
2.2 外部指挥与协调
我场与上级主管部门、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周边企业之间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在我场发生了较大突发环境环境事件时,我场应急组织在采取措施的同时根据本预案中的报警程序马上向明溪县环保局、明溪县住建局、明溪县安监局与政府应急办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事故的起因、事故的污染源、已造成的损失和污染情况、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如果污染事故超出我场污染应急能力时,我场将向县政府、县环保局、明溪县住建局、县安监局和周边企业发出救援请求,统筹配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和物资,共享区域应急资源,由政府派出总指挥负责,我场配合救援。
如果污染事故超出我场和明溪县污染应急能力时,我场和县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马上向三明市政府办请求支援,由三明市政府办决定启动《三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启动《三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我场应急预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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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应急组织归三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调度和指挥。本指挥中心的应急办负责联络汇报,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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