滤液处理设施短时间无法正常运行(见表 1.3-1);
③ 生产、存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Ⅲ级环境污染事故时;
④ 通过对主要工段和生产系统各环节监控,发现生产指标、参数及状态等较小副偏离正常值时;
⑤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或污染处理设施一般异常,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可能造成Ⅲ级环境污染事故。
(2)黄色等级(Ⅱ级)
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时,发出的预警。当出现下列之一情况时可发布Ⅱ级预警:
①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黄色预警时和可能发生较大规模地质灾害预警时,暴雨等自然因素导致水池、调节池水位过高,废水泄漏;;
②填埋场内可能发生一起及以上Ⅱ级事故时,如渗滤液收集管道破裂导致废水泄漏,渗滤液处理站出水水质超标,渗滤液处理构筑物出现裂缝或渗漏导致废水泄漏;(见表 1.3-1);
③生产、存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Ⅱ级环境污染事故时;
④通过对主要工段和生产系统各环节监控,发现生产指标、参数及状态等较大幅偏离正常值时,如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⑤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或污染处理设施较严重异常,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可能造成Ⅱ级环境污染事故。
(3)红色等级(Ⅰ级)
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时,发出的预警。当出现下列之一情况时可发布Ⅰ级预警:
①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红色、橙色预警时和可能发生大规模地质灾害预警时;
②填埋场内可能发生一起及以上Ⅰ级事故时,如因填埋气体聚集发生爆炸,收集池坝体坍塌造成生活垃圾渗滤液大量泄漏,造成水域污染等;(见表 1.3-1);
③ 通过对主要工段和生产系统各环节监控,发现生产指标、参数及状态等大幅偏离正常值时,如设备故障且没有备用设备替换或备用设备无法使用引起的渗滤液处理设施较长时间无法正常运行,导致大量废水超标排放或直接外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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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附近水体;
④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或污染处理设施严重异常,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可能造成Ⅰ级环境污染事故。 3.4.3 事故预警方式
主要是靠员工各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报警系统的完好有效及时,在发生泄漏后能发出报警信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事故扩大。
一旦我场人员、操作人员发现紧急情况,经现场确认为泄漏或环境污染等危险事故,要立即使用其通讯手段报告现场值班长或值班干部,值班干部立即向全场发布应急救援报警,同时向指挥部成员报告,启动紧急应变响应系统。通报流程见下面的基本处置程序框图。指挥部应根据应急类型、发生事件和严重程度,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保卫科接到指挥部命令后,应派人到填埋场路口引导消防或救护车辆进入事故现场。基本处置程序如下图。
图 3.4-1 事故预警基本处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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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预警发布
应急指挥中心接到风险信息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对可能造成事故的源头进行排查,准备应急物资和设备,应急响应中心进入备战状态。 3.4.5 预警发布后措施
当我场发布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我场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指令各环境应急响应工作组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工作组或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5)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3.4.6 预警解除
当引起预警条件消除和各类隐患排除后,解除预警。
当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的上级部门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时,本厂应同时调整相应的预警级别。当已发布预警的上级部门宣布解除预警时,填埋场应继续跟踪事态的发展,直至确认事发隐患已经消除,方可解除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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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急处置
4.1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1)接到明溪县环保局、明溪县政府或三明市环保局下达的应急通知;接到周围其他企业的应急救援请求时。
(2)收集到信息可证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即将在我场发生,巳发出预警后,立刻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
4.2 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员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1)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①当发现渗滤液尾水超标或管道破损导致渗滤液泄漏时,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关小阀门或调整水泵频率,减少进水量或排水量。
②当发现渗滤液处理设备发生故障时,立即启用备用设备,若无备用设备,应根据应急指挥中心或应急办公室指令立即关闭闸阀,停止渗滤液超标排放。
③当发现渗滤液处理构筑物出现裂缝时,要根据应急指挥中心或应急办直接指令排空高位水池。
④当发现污泥处置不当时,根据应急指挥中心或应急办直接指令将污泥转移至安全的地点。
⑤当发生停电时,立即启动自备发电机组,确保渗滤液处理供电正常。 (2)在应急工作小组未进入现场期间做好隔离警戒工作,限制非应急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3)尽可能向应急指挥中心提供详尽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的影响和事故发生的后果等有关信息。
(4)各部门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和救援力量,配合应急响应工作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3 响应分级
针对突发环境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能力的差别,将响应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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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Ⅲ级: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一般环境事件),响应级别与事件分级对应见表 4.3-1。
(1)重大环境事件
事故的有害影响超出公司控制范围,对周边环境或居民已造成影响或可能造成影响,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发生本级事故,应立即启动我场的应急预案,并根据严重程度报告县、市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决定启动相关预案、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上级相关部门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时,我场应急指挥工作应移交政府指挥部人员并介绍事故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配合协助应急指挥与处置。
(2)较大环境事件
适用于事故影响超过单个工段范围,但可以控制在场区范围内。发生本级事故,应立即启动填埋场的应急预案,由我场应急指挥中心、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相关应急响应工作组开展应急工作。
(3)一般环境事件
适用于发生渗滤液处理设施短时间无法正常运行等,事故危害可以控制在一个部门范围、由事发部门即可完全控制的事故。发生本级事故,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该部门领导负责应急指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表 4.3-1 响应级别与事件分级对照表 事件级别 Ⅰ级(重大环境事件) Ⅱ级(较大环境事件) Ⅲ级(一般环境事件) 响应级别 Ⅰ级 Ⅱ级 Ⅲ级 备注 需要社会力量参与应急 需要几个部门或全场力量参与应急 仅需要事故部门参与应急,可申请其它部门支援 4.4 应急响应程序
4.4.1 内部接警与上报
建立信息检测制度,规范信息的获取、报送、分析、发布格式和程序。 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站各类公共安全的信息,并能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信息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等级、采取的措施和后续进展情况等。
应急指挥中心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较严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前或突然发生后,应立即上报,详细信息不得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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