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形式和人员构成 1、项目监理部的组织形式
本工程项目监理部组织形式框图如下:
土建专业 李强 总 监 于秋雨 水暖安全专业 王虹雨 电气专业 张云峰 信息、资料 吴晓艳
2、项目监理部人员构成情况
项目监理部人员构成表
序号 1 2 3 4 5 6 姓 名 余秋雨 李强 王虹雨 张云峰 童大力 吴晓艳 职 务 总 监 土建监理 水暖监理 电气监理 安全监理 资料员 性别 男 男 男 男 男 女 职 称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专业 土建 土建 水暖 电气 安全 备 注 注册监理工程师 监理培训证 监理培训证 监理培训证 安全培训证 培训证 二、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
1、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公司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全部监理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部分监理工作及建筑与结构专业的监理工作。
3、土建监理工程师:负责建筑与结构专业的监理工作。 4、水暖监理工程师:负责给排水、采暖与通风专业的监理工作。 5、电气监理工程师:负责电气专业的监理工作。 6、造价工程师:负责工程造价控制的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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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理人员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2)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工作。
3)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的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5)主持编写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6)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8)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重要文件和指令。 9)审定承包单位的动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10)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11)审查承包单位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署《竣工移交证书》。
12)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3)审批承包单位的重要申请和签署工程费用支付证书。 1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5)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6)指定一名监理工程师负责记录工程项目监理日志。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3、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负责编制监理规划中本专业部分及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2)按专业分工并与其它专业相配合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负责本专业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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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并对本专业的分部工程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3)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本专业部分。 4)负责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核查本专业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实物的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检验。
6)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实施并做监理日记。
7)负责本专业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四、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安排
2010年12月10日项目监理部5名监理人员已经进驻现场,开始正式的监理工作2011年3月增加一名土建监理人员进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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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项目监理部资源配置一览表
根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的工程施工特点和该工程建设监理投标书内容,我公司将依据工程进展顺序对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按实际需要安排仪器设备进场时间,所配置仪器设备详见下表。
项目监理部仪器设备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设备名称 经纬仪 水准仪 塔尺 钢尺(50米) 照相机 计算机 打印机 多功能工程质量检查尺 检测锤(10g,25g) 焊口检测器 水平尺 混凝土回弹仪 游标卡尺 盒尺(3米,5米) 万用表DT970 钳形电气流表(V-A两用) 接地电阻测试仪(ZC32) 接线检查插头 试电笔 摇表 单位 台 台 只 只 台 台 台 套 把 把 把 台 只 个 台 个 台 个 支 台 数量 1 1 1 1 1 1 1 1 3 1 2 1 1 各2 1 1 1 1 2 1 备注
第十一章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一、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
1、项目监理部设专人负责工程施工有关信息及监理资料的收集、管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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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组织定期工地会议和监理工作会议,并整理会议纪要;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状况以及工程质量的验收签认,并将有关信息收集后,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汇报;
4、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工作,并准确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二、监理会议制度 1、监理例会制度
1)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组织与主持由合同有关各方代表参加的监理例会。监理例会是履约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的主要协调方式。
2)本工程监理例会定于每周四下午2点召开,原则上每周一次。 3)监理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
a、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有关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
b、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 c、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
d、根据会议议题需要邀请的设计单位、分包单位或其它有关单位人员。
4)监理例会的主要议题:
a、检查上次例会议决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原因; b、检查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分析施工进度滞后或超前的原因;
c、确定下一阶段进度目标,研究、落实承包单位实现进度目标的措施;
d、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情况及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改进要求; e、工程的质量和技术方面的有关问题,明确主要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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